北京市检察工作要走在全国前列
(二○○六年六月五日)
北京正在实施“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建设创新型城市,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这既为北京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有利条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高检院和市委的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荣辱观教育为动力,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争当全国检察机关的排头兵。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文件的下发,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检察队伍的亲切关怀,是对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的巨大鼓舞和有力鞭策,为检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中央文件的精神实质,充分调动广大检察人员的积极性,紧紧依靠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落实好中央文件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北京市检察机关要走在全国的前列,首先要学习好、贯彻好中央文件,创造好的经验,为全国带个好头。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教育活动,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紧密联系检察机关实际,深入扎实开展教育活动,引导和教育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观念,牢固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打牢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思想基础。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荣辱观教育和学习贯彻中央《决定》作为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的有利契机,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贯彻落实好中央文件,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对检察机关来说,关键是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部检察工作,落实好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要积极投入到当前正在开展的“打黑除恶”、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活动中去,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力度,研究探索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包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措施,继续做好处理涉检上访工作,努力维护首都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为构建首都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四)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的检察制度。北京市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和高检院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进一步采取措施,把规范执法行为活动引向深入,抓紧推进“三位一体”机制建设。要进一步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我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样的体制能够更有效地保证公正,也更符合中国的国情。当然,它也需要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北京检察机关具备很多有利条件,既有检察人才优势,又有信息资源优势,除了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外,希望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研究方面作出更多的贡献。
这是贾春旺同志在北京调研时的谈话要点,根据记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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