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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竞赛类课程推动国际化法学人才的培养

时间:2023-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以竞赛类课程推动国际化法学人才的培养_从参加比赛谈起_首都法学教育研究以竞赛类课程推动国际化法学人才的培养——从参加Jessup比赛谈起[1]谢海霞[2] 冯思然[3]摘要 培养国际化人才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的紧迫任务。对国际化人才的需求,是全球化的需要。武汉大学WTO学院的WTO实验班的国际化人才的培养模式具有一定的参考性和借鉴性。通过对上述学校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具体做

以竞赛类课程推动国际化法学人才的培养——从参加Jessup比赛谈起[1]

谢海霞[2] 冯思然[3]

摘要 培养国际化人才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的紧迫任务。就国际化法学人才培养而言,许多高校正在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通过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模式变化、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等多种方式来提高国际化人才水平。其中,能体现并推动这种改革的一个很重要方式是通过带领学生参加国际性竞赛项目,以竞赛来检验改革的成效。老师带领学生参加并完成整个竞赛的整个过程,就是以国际化的理念、国际化的知识体系、方法体系等推进国际化的过程,因此,在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可以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参加国际竞赛,推动国际化人才培养的进程。

关键词 国际化法学人才 国际竞赛 协同创新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全球化给整个世界的影响是非常惊人的,在国际、国内层面都产生了一系列的变化。“所谓法律全球化是指在国际社会里,法律制度向着同一化方向发展或延伸的趋势,它包括国内法的全球化和国际法的全球化两个层面。”[4]中国正在从国际规则的被动接受者和执行者向国际规则的参与和制定者转变。例如,现行多边贸易体制是以规则为导向的法律体制,“世贸组织成员之间的比拼,最主要的并不是看贸易量的大小,而是对规则话语权的角力。在世贸组织框架下,规则话语权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多边贸易规则的谈判,二是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5]

一、国际化的培养目标

全球化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规划纲要》中就指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对外开放的要求,高校要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北京市教育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规划纲要》中也提出,高校要加强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队伍的国际能力培养,提高国际化课程比例,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际化人才。

具体到法学专业而言,可以概括为具有全球意识和国际视野,熟悉国际惯例,对国际法、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知识产权等有较深的体会,具有跨文化交际能力,能直接参与国际竞争与国际合作,能在全球范围内就业的应用型人才[6]。对国际化人才的需求,是全球化的需要。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不仅要懂得国际规则,并且还要参与规则的制定。因此高校就应担负起培养国际化的法学人才的要求,积极进行教育改革,突破传统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在人才培养理念、人才培养模式、师资队伍、课程建设、教学模式、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多个方面进行研究和实践。

二、其他学校的成功经验

正如全球化的进程一样,高校培养国际化人才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并且呈现出蓬勃的态势。尽管每所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不同,每个学校所处的环境不同,每个学校的特色与专长不同,但是在实践中,许多学校在国际化的人才培养上都形成了独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中国人民大学围绕建设成为世界一流法学院的目标,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学术为根,以学院为依托,大力推动实施学生国际化战略,致力于为中国培养出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际法律事务和专业知识、具有国际竞争力、能够在国际和地区舞台上有效维护国家利益的优秀国际型法律人才。尤其是以下几项实践活动的开展很具有引领性:未来学术大师培养计划;海外杰出法学家课程,增强了法学院学生适应国际法律事务的能力;海外联合培养项目;国际交流项目,通过与多所知名大学法学院合作,采用学术圆桌会议等多种形式鼓励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海外实习和国际大赛,组织学生参加“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等国际赛事,培养锻炼更多懂法律、懂外语、懂实务的复合型人才。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通过革新传统法学教学内容,优化专业课程体系设置,推广使用原版教材和英文阅读文献,改革传统教学模式,开展国际交流,鼓励学生参加各种模拟法庭竞赛,如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竞赛、国际知识产权模拟竞赛等多种形式培养复合型、跨国型、实用型法律人才的目标。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则提出了培养懂法律、懂外语、懂贸易的“三会”人才,并成立了国际化法学人才实验班,通过开展全英文授课,将教学与开展模拟法庭比赛相结合,组织学生参加Jesuup国际大赛,“贸仲杯”模拟仲裁比赛等,鼓励学生参加各种国内法交流活动。

位于上海的华东政法大学采取“通识教育+跨学科(专业)教育+校企联合培养+科研能力训练”培养模式,结合本科招生,进行双主修、双学位、双校复合等方式培养;试行“4+2”模式本硕贯通体制,重点培养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国际航运等方面的国际化经贸法律人才;试行“4+1”国际化培养,本科毕业后到海外高校攻读学位或者开展技能培训。该校获教育部2008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开放型国际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教学组织形式等多方面进行了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

武汉大学WTO学院的WTO实验班的国际化人才的培养模式具有一定的参考性和借鉴性。该实验班以培养全面发展,具有国际经济、法律、管理和法语的理论基础和专业技能,熟悉WTO规则,具有一定国际交流能力,有能力从事WTO领域相关经济、管理、法律和法语业务的国际、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适合在国际商务和国际法律领域从事研究、管理、中介等工作为目标。从实验班的培养目标看,其培养的是国际化的人才,注重复合型、应用型的要求,要求学生双语能力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则通过构建“文澜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本科创新拔尖人才,建立适合培养“文澜人才”需要的招生机制或生源选拔机制,实行本硕连读,采取2+2+2的培养方式分阶段培养,即通识教育、专业课程学习和基础职业训练、研究生学习阶段,进行分流培养。由学生根据兴趣和能力,分别选择专业学位研究生和科学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实行以导师制为主、课堂教学为辅的教学模式,学校与职业部门联合培养,通过国际合作办学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

通过对上述学校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具体做法的比较可以看出,尽管不同的学校在具体做法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是有几点经验是共同的:第一,国际化是一个理念,也是指导整个人才培养的思想,各个高校都明确了国际化法学人才培养的目标,并将这个目标落实到具体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管理中。第二,国际化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是紧密相关的,能产生非常好的效果。这也是在确定人才培养方案中必须贯彻的一个理念与工作思路。第三,国际化需要结合学校的定位、学科的发展将国际化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例如,有些学校开展的实验班的做法就很具有代表性,可以调动学生的能力,因材施教,避免了一刀切的问题。第四,成功的国际化经验都是围绕着国际化的理念、国际化的师资、国际化的课程(含全英与双语课程)、开展国际交流项目、派教师和学生参与国际实践、参加国际竞赛等多个方面进行的,缺乏任何一个方面都会影响国际化的效果。借鉴各高校的成功经验,除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加强、教学内容与模式的改革等,其中有一点共性的内容就是都以国际竞赛类课程为平台推动国际化人才的培养。

三、国际竞赛与国际化人才

培养国际化的人才,具有多种途径和形式,其中参加国际性竞赛项目是很重要的一个内容。通过比赛,学生积极参与了国际化的进程,与其他国家的选手一道共同面对了同样的问题,懂得了如何运用国际规则解决问题。同时,在准备比赛的过程中,学生学会了如何检索资料,如何写书面的法律意见,如何在法庭上机智灵活的面对。当然,这一切都是以英语完成的,整个准备比赛的过程,本身就是对一门课或者几门课的训练和运用过程,其所涉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往往超越了课程本身。

“Philip C. 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是由“美国国际法学生联合会”(International Law Students Association,ILSA)主办的专业性法律辩论赛,这项比赛是为纪念国际法院知名法官杰赛普(Philip C. Jessup)先生而设,旨在全球范围内推动对于国际法的学习与研究,并通过模拟国际法庭审判来加强学生运用法律进行专业辩论的能力。这项赛事因为备受瞩目,因此也被称为国际法学界的“奥林匹克竞赛”。

该项竞赛具有国际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参赛者来自于世界各地,充分体现了国际性。该赛事由于历史悠久,备受世界各地法学界重视,每年吸引80多个国家[7],超过500支队伍参加所在地区的选拔赛,在选拔赛区内获得优胜的队伍才有资格到华盛顿参加总决赛。在这些国家中,既有来自于美国、英国等英美法系国家的代表队,也有来自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大陆法系的代表队;既有来自美英等大国的代表队,也有来自阿富汗、缅甸等不发达国家的代表队。从获奖情况看,既可能是来自母语是英语的英美法系国家,但也可能是来自俄罗斯的代表队,语言仅仅是表达的工具,比赛更关注的是对国际法的理解与运用。

第二,法官的国际性与多样性。法官全部是自愿参加的,2012年有超过900名法官参加了国内赛和国际赛,这些法官有些是来自国际组织的法官,有些是来自于某些国家的联邦法院或者上诉法院的法官,有些是国际法的学者等。他们经验丰富,所提出的问题既涉及国际法的基础,也涉及国际法的前沿发展,既有理论性,也有实际性,对参赛选手的要求非常高。

第三,竞赛的选题前沿,充分体现了国际规则的发展与应用。每年都有专门的团队结合国际法的经典案例、最新发展设计题目,题目内容既反应国际法的实践,也与当前的前沿发展密切相关,有些甚至是正在发展中的问题。例如2012年比赛中涉及的四个问题,其中既涉及隆端寺案的历史与现在之间的争议,也涉及国家豁免的理论与实践,尤其是结合了当时国际法院正在审理的德国诉意大利案。随着案件判决结果出来,对于参赛者,无论是从对前沿和现实的掌握上,还是从对该案件的独到分析上都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同时2012年赛题还涉及国家承认、政府承认问题,该问题是结合了历史和今天正在发生的如苏丹、科索沃等承认问题,也结合了利比亚等发生的保护责任问题,非常前沿。题目中还涉及文化遗产保护问题,既有公约内容,同时一定会让参赛者想起了当年巴米扬大佛被塔利班政府炸毁所引起的责任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发展中的问题,正因为没有定论,因此每一场比赛都是对国际法的重新认识,也是对国际法的推动。

第四,比赛规则的国际性。在现实中,无论是国际法院、还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无论是国际仲裁,还是华盛顿中心解决投资争端问题,所有的机制都有其独特的规则。Jessup竞赛的工作语言是英语,从试题的发布,到具体的竞赛中所使用的规则,各个代表队提交的文件,口头辩论部分的要求与技巧都是国际性的,面对的也都是国际化的法官队伍。在整个比赛中,只有遵循国际规则,学会运用国际规则,才能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比赛分为书面和口头两个部分,二者各有所侧重,其中书面部分给学生充分的写作时间,重点考察学生书面写作能力、法律运用能力、学术能力,要求学生英语好、专业好、文笔好,并且要符合学术规范,看得懂案例,分析准确,还要写MENMO。其中每个部分都相当于一篇小论文,用英文写成,并要达到一定的水平,符合西方的学术规范,需要学术的学术功底深厚。这也是本科生缺乏训练的。

案例涉及范围非常宽,要求阅读的内容远远超过所给的案例及材料。与以往的竞赛课程不同,学生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并且竞赛采用的MOOT这种形式本身就是给原被告双方都留下了余地,任何一方都要充当原告,也要充当被告,因此机遇和挑战并存。同时,题目本身在设计上也为双方留下了机会,不存在一边倒的可能。任何参赛一方的成绩好坏,都和自己的能力有关,而不是由于题目或者角色的不同。

口头部分是限时发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全面阐述自己的观点,并随时可以被打断提问。问题不限于案例,而是更侧重对学生知识运用能力、反应能力、综合素质的考察,同时,也对学生仪表、表达能力、自信、应变能力的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很类似苏格拉底教学,但是又比这种教学方法严格。中国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无法用英语流利准确地表达;法律功底不够深厚,有时会不理解问题的所在,有时无法准确回答;不能有效的掌控节奏,实战经验不足。

四、参加国际竞赛对国际法教学的促进作用

由于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的案例是由经验丰富的国际法学专家精心设计,它的内容紧扣国际法学的热点问题,题材新颖、问题棘手、涉及面广,且此项赛事完全以英语进行,因此该项赛事与教学相结合,不但可以促进学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基础理论,而且还可以增进双语教学的效用。所以说此项赛事对教学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第一,提高学生对法学理论的学习能力。比赛中的案例材料均来源于当前涉及的国际法热点问题,它给参赛者和观众在内的学生提供了一个对当前国际法热点问题予以商讨和演讲的平台,使参赛者拥有国际性视野,同时对法学理论的学习也是一次全新的体验。比赛前的准备需要阅读大量的专著,条约等材料,这对于每个参赛者的阅读能力都是一种挑战。在准备过程中,学生发现许多内容都是从未接触的,在平日的学习里,学生普遍满足于教材和老师的课件,对于国际上的其他观点,如新的理论、新的公约条约的关注都非常不够,导致自身的理论功底不强,刚开始的阅读工作也相当差。这也启迪我们平日里对学生阅读广度的加强,建议在日常教学中增加学生阅读专著的任务,适时收取读书笔记。在参赛过程中,我们也了解到国外法学院学生的学习状态,不得不承认他们每周的阅读量几乎是我们学生半年的阅读量,效果对比当然也很明显。虽然不能一时达到那种水平,但当下能够做到的是“开始”,一边尝试一边感受,当学生和教师形成良性互动之时,也便是可以提高要求之时。

第二,提高学生应用理论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比赛的准备过程是对英美法体系下法学学习的一次较好体验。这个比赛需要援引大量的案件判决,这就说明如何更好地运用已有的案例和判决中的观点来证明己方的观点成为赢得比赛的关键。这就需要参赛者在阅读大量的英文案例的基础上,总结出案例判决的要点,再进行运用。此外,在比赛过程中,法官的问题涉及面非常广泛,对于具体的案例不仅会问案件产生的背景,涉及的条约,国际法基本理论,同时所援引案例判决中法官的反对观点的理由都是问题点,这就需要学生不仅对这些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非常清楚,还需要学生了解这些案件产生的原因及其对以后判决的影响。这对学生进行细致深入的法学学习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第三,该项赛事系以英语进行,故对不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的法学学生而言,该赛事具有提高学生运用英语能力的作用。虽然我国从属于大陆法系,但是纵观国际各国的法律发展,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表现出逐渐融合的趋势,这也就势必要求国内法学教学呈现多元化的状态。以此为前提,英语对于法学教学也就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准备比赛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许多平时阅读的中文专著与实际的原文版本在阐述的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从此我们便发现在中国法学专著翻译水平欠佳的现状下,阅读原版文献对于一个非常要求严谨度的学科的学习是多么重要。在准备比赛的过程中,起草书状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英文的法律写作与中文在格式要求、文章结构、文献引用的方式都存在较大差异。在这里,不得不承认国外对于文献引用的严谨程度远远超过我们,在比赛后与评审专家进行交流时,一位专门审查书状的法官给我们的回答是不能存在一点偏差,否则都会失分。其实这种治学态度也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另外,对于中国的法科生来说,市场对求职者的要求越来越趋向复合型人才,然而英语对于想从事律师工作的学生、特别是对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来说至关重要。所以,这个比赛也启发了我们对于专业英语的重视。

第四,Jessup比赛能够提高学生对语言表达能力的重视。Jessup比赛是对参赛者的表现力的一次很好的考验。这个比赛不单需要以上论述的广泛的国际法知识面,对于选手语言表达能力,尤其是英语口语实力都是一次严格的检验。因为参赛选手要用英文进行口头答辩,在此过程中法官会不受限制地提问,而选手的时间却相当有限,这就需要选手有近乎将英语说成母语的能力。当然在中国区的比赛法官也会适当地照顾不以英语为母语的参赛者,但这丝毫未降低语言表达的难度。其次,比赛对参赛者的临场感的要求也很高。作为法律人,顺利表达自己的观点并且无论多少人质疑都能够自圆其说是基本功底,而在法庭上,这种功底综合体现在语言表达的节奏感、仪态、礼貌甚至表情。通过这个比赛我的直接感受是律师其实是个演员,从容淡定凸显专业性,才容易赢得别人的认同。反观日常教学,窃以为,用这种类似于比赛的形式要求学生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会成为一种很好的尝试。现实中,学生平日学习中偏向于理论知识,平时表达自己观点的机会较少,上课回答问题也并不能广泛地应用于所有学生,而如果真正要办类似于Jessup的比赛又在可操作性上欠缺可能性,所以建议在教学中加入对真实庭审现场的视频教学,从实体到程序,从内容到形式,从理论到场风为学生进行分析,以提高学生的实践意识,从而以此指导理论学习,提高学生对自己语言表达能力的关注。

五、完善国际化人才培养的几点建议

1.对国际化的重新思考

随着全球化的加深,对于全球化、国际化也需要重新思考。现在的世界已经把高等教育的国际化由被动接受推到了主动变革的悬崖边,这既是高等教育面临的调整,从长远看,这也必然是国家战略的一部分。作为一个国际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并担负起国际大国的责任,极其需要国际化的人才,高校要有计划的培养精英,造就“卓越法才”。就我校法学院而言,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上,可以从国际化入手,设置专门的方向。

2.我国国家教育与改革中长期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学生参加各种国际比赛的过程,如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日本亚洲杯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以及中国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辩论赛、红十字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竞赛、空间法大赛等,都完全体现了上述内容。通过参加这些比赛项目,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开展专门问题的研究、讨论,要求学生自己查找资料,自己分析案情,自己归纳总结,提炼观点,这本身就是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的样板。在平时的教学中,可以以每年的比赛项目为专题,组织学生练习。

3.每个人都有能力超越自己,关键是想和干,要给每个学生提供平台和机会

打比赛就是其中之一。教书育人,教学与对学生的影响、人格养成具有密切的关系,建议将学生工作与教学工作结合。学生协会,辩论赛等活动都可以围绕着教学工作做。任何一项比赛对学生的影响不仅仅是输赢结果,更是从开始准备比赛到比赛结束后对他们的影响。通过比赛,首先打开了国际视野,知道国际规则是如何运用的,其他不同法域的人是如何思考的,法律中有哪些是未知的,有哪些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不仅如此,与法官的交流、与同伴的配合都会给予他们无限的提升。尽管不是每个参赛选手都会从事国际法方向的工作,但是,参加Jessup比赛的经历本身就是一块重要的敲门砖,许多机构都会对曾经的选手给予更多的机会。

【注释】

[1] 本项目是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教改课题“以国际竞赛类项目推动国际化人才培养”阶段性研究成果。

[2] 谢海霞,法学博士,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3] 冯思然,法学硕士,现为北京铭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4] 江国青. 全球化背景下国际性法律人才的培养——以外交学院法学专业的教学为例. 外交评论,2010(1):135.

[5] 李成钢.中国参与世贸组织争端解决实践概述. 世贸组织规则博弈——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的十年法律实践. 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13.

[6] 陈雪萍,沈四宝. 国际化法学人才培养要过“两关”. 中国大学教学,2010(3):22;江国青. 全球化背景下国际性法律人才的培养——以外交学院法学专业的教学为例. 外交评论,2010(1):138;万猛. 跨国法律人才的培养——以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的实践为样本. 中国大学教学,2009(10):47-48.

[7] 2012年共有来自于87个国家的605支代表队参加国内比赛,有来自于78个国家的137个代表队参加在华盛顿举办的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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