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经济全球化与行政法治国际化嬗变
全球化逐渐成为经济和社会生活众多领域的重要发展趋势之一,人们试图用各种理论来为纷繁复杂的全球化刻画清晰的轮廓。综观全球化发展的进程,我们发现,全球化与世界的工业化、现代化密切相关,从一定意义上讲,全球化就是工业化、现代化的结果,并在信息化时代取得质的发展;全球化又以经济全球化为核心,进而向社会其他领域扩散,形成一个包括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等诸领域错综复杂的动态复合系统。
一、经济全球化的特征
市场经济的世界化是科技与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也是全球化最重要的直接动力。简单地说,全球化是跨越民族国家政治疆界的经济活动的开展。对全球化内涵的全面界定,虽见仁见智,但经过分析、研究,我们可以大致归纳出以下几个特征(2):①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国际生产分工及相互联系和补充随着世界经济的进步逐步强化,各国、各地区通过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而强化自身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而在同时,相互之间的依赖性又不断加深,除了彼此的竞争,积极配合、协调、共同促进成为了发展经济必不可少的条件。特别是近期,新自由主义经济的兴起,国际资本的流动,自由贸易的发展,更加使得各国、各地区的经济向一体化的方向深入发展。而这种经济一体化已经在欧盟这一地域内基本实现,取消关税,确立非歧视原则,实现商品、服务、人员、资本的自由流动,建立货币联盟。欧盟深入发展的经济一体化不仅使得其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大大加强,而且“伴随着经济整合的不断成功,政治整合也迅速发展起来(3)”。②经济的主权国家色彩淡化: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经济交往超国界的拓展,市场对经济发展的调控引导作用日益显著。而企业、雇员、投资者都是以市场导向作为其行为的准则,他们往往根据整体经济和企业经营的需要,来选择和更换他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国家和相应的法律制度,并尽可能地在交易中避免主权国家的干预、限制;当经济发展的全球化与主权管辖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时,“非国家化”(denatio-nalization)就出现了,它强调减少主权国家在国际资本、服务、商品、产业、人才等流动中的干预、限制,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废除一切对外国资本的歧视措施,降低乃至取消关税,国际资本、技术、劳务等生产要素的流动速度加快,尤其是资本流动规模不断扩大;跨国集团公司在世界经济中扮演愈来愈重要的角色,其雄厚的资本、技术、生产实力影响和改变着传统主权国家在经济管理中的角色。1997年,跨国公司的海外直接投资及其他活动的发展,超过了世界GDP及贸易的增长速度,其海外子公司销售额的增长速度高于世界商品与服务贸易的出口速度。经济一体化的政策与法律保障的逐步趋同:如前所述,全球化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当然还有法律,因为全球化是一个相互关联、密不可分的整体。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加强,原先各国所保护的法律利益,所贯彻的法律原则,所希求达到的法律目的,都因全球化运动而具有了国际性的含义。毫无疑问,一体化或者说全球化的市场需要一套前瞻性的,预防性的和值得信赖的全球法律框架规则,来调整世界经济活动参与者之间、经济活动参与者与政府之间乃至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以便把国际经济交往中所涉及的法律风险降到最低程度。正因如此,世界贸易组织积极倡导的透明度原则、非歧视原则、最惠国待遇等原则正逐渐被各国接受并内化为国内法,各国经济政策及法律保障得以逐步趋同。
二、经济全球化对民族国际行政法治之影响
经济全球化是相对法律国际化而言的经济全球化,首先是由市场利益诱惑或竞争威胁所驱动的微观经济现象。这种微观经济现象与民族国家、独立关税区的宏观调控(开放市场、鼓励竞争、放松规制)密不可分,没有公共权力的协调与干预,经济全球化难以发展起来。但仅凭民族国家一极治理要想建设一个全球经济井然有序的朗朗乾坤,恐怕只能是天方夜谭。民族国家利益起着基础性作用。经济全球化的主旨是贸易自由化,而国际经贸组织的宗旨则是公平贸易。全球框架中的公平贸易的实现则需要治理的国际化、多极化。国际社会科学最热门的主题是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舞台上的越来越突出的地位。非政府组织(non-govermentalorganization)、多边国际组织(multilateral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和多国或跨国集团(multinational or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都被视为在民族国家政治控制之外的全球性组织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4)。精彩纷呈的实然景观昭示我们的是一个严峻的事实:在国际公法领域,尤其是在国际经济贸易领域,国际经济组织建立和多边经贸立法性条约的发展,使成员方一定程度上失去了与贸易有关的制度安排的选择权。
可见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引发了多极化治理的国际政治法律框架的出现。换言之,行政法治已走向国际化时代。第一,一国的行政法治不再是孤立的,它已经受制于国际普遍的法治原则,一国的行政法制发展正在走向国际一体化,经济全球化的成果之一便是一国行政法治的发展不再取决于一国国内行政管理方式和法治发展的水平。一国行政法治受到越来越多的国际法治原则的约束,特别是1994年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它为各国行政法治确立了一个基本的国际标准,其中包括透明度原则、非歧视性原则、司法终审原则等,也只有接受和执行这些基本的行政法治原则,世界贸易组织的各成员方才能有序地在既定的游戏规则内获取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5)第二,经济全球化引领的信息化,使得世界贸易组织所倡导的透明度原则显得更为重要。资讯公开,充分保护每个经济活动参与者的资源共享和信息获取,成为信息化社会的应有之义。而且,由于网络的出现和运用,人们获取信息更加便利、快捷。各国政府作为重要资讯的源头,任何隐瞒、封锁、遗漏讯息的行为都是行政法治所不能接受和原谅的。资讯公开原则已经成为行政法治国际化的重要内容,也构成了当今世界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以市场为导向的行政法治成为了各国现代行政管理及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从某种意义上说,“放松管制,成本—效益分析,市场导向的管制方式,减少的管制预算,权利下放和将公务授权给私人等”都可以说是行政全球化时代的标志之一(6)。市场约束方法与公益目的相结合,追求行政管理中的三E(Econo·my,Efficiency,Effectiveness),即经济、效率和效益,在行政管理方面,“新公共管理”主张在政府管理中采纳企业化的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效率,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来提高服务的质量与水平,强调公共管理以市场为导向来考评行政绩效。在新公共管理理念下,政府应以顾客或市场为导向,改变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即政府的职能在于根据顾客的需求向顾客提供服务(7),即所谓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publicservice)(8)。第四,经济全球化及随之而来的民主化,大大增加了行政法治的民主因素。经济活动的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平等享有经济成果的分配,这些重要的民主要素的集合导致了行政管理平等性的强化,“官”与“管”的关系第一次在经济全球化、民主化的浪潮中被削弱。政府被要求向各个经济活动的参与者提供公共服务,人们再也不是单纯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或被管理者,而是一种崭新意义上的消费者或顾客。这些无疑使得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获得了发展新世纪民主的契机和动力。反之,民主化的趋势又使得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环境更加平等、宽松,赢得更多的参与者和拥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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