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第一节 民事法律实训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英文全称:The Practice of Civil Law课程类别:必修课程学分数:4课程学时数:72实验学时数:72授课对象:本科一、实验教学目的与基本要求目的:民法是市场经济的根本大法,民法与我们的经济活动、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民法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其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
第一节 民事法律实训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英文全称:The Practice of Civil Law
课程类别:必修
课程学分数:4
课程学时数:72
实验学时数:72
授课对象:本科
一、实验教学目的与基本要求
目的:民法是市场经济的根本大法,民法与我们的经济活动、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民法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其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民法理论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彰显其价值,也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理论的唯一标准。民法教学既要注重理论的传授,也要注意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实验教学是民法教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通过实验教学,希望学生能够掌握请求权的思维方式,培养通过法律关系模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
要求:1.深刻领悟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以及运用;
2.掌握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和处理民事纠纷的基本技能;
3.了解我国民法的渊源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等的具体规定与适用。
二、实验教学基本内容
(一)民法的调整对象
(二)表见代理的认定
(三)债务移转中的法律问题
(四)知识产权纠纷
(五)担保法律问题
(六)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
(七)合同的解除
(八)连带保证与一般保证
(九)物权的变动
(十)共同侵权的认定
(十一)电磁辐射侵权
(十二)未成年人侵权的民事责任
(十三)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构成
(十四)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与计算标准
(十五)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及处分
(十六)无效婚姻的处理
(十七)合伙的法律问题
(十八)民事诉讼程序
(十九)法律文书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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