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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货币概述

时间:2023-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6.2.1 电子货币概述1.电子货币的概念现代社会已经进入了信息化时代,信息技术、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也催生了货币形态的革命,从贝壳、贵金属、普通金属到纸币和票据,发展到了今天的电子货币。3)存款利用型电子货币主要有借记卡、电子支票等,用于对银行存款以电子化方式支取现金、转账结算、划拨资金。目前,模拟型电子货币主要有两种:电子现金和电子钱包。

6.2.1 电子货币概述

1.电子货币的概念

现代社会已经进入了信息化时代,信息技术、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也催生了货币形态的革命,从贝壳、贵金属、普通金属到纸币和票据,发展到了今天的电子货币。电子货币是一种新型支付工具,关于它的定义,国内外仍有争议,并无统一定论。

欧洲央行(ECB)1998年发布的《电子货币报告》中电子货币被宽泛地定义为:“电子化存储于技术设备中的货币价值,可以广泛地用于向除了发行者之外的其他方进行支付;并且,电子货币作为一种无记名的预付工具在交易中不需要与银行账户相关联。”

欧洲议会与理事会2002年发布的《电子货币指令》(EMI Directive)将电子货币的法律概念定义为:对发行者的债权所代表的货币价值,并满足:①存储于电子设备中;②作为支付方式能够被除了发行者之外的其他方所接受。《指令》于2004年起被欧盟国家转译为各国的法律并实施。

目前为止,我国并没有明确规定电子货币的定义,国内学者普遍认可的定义是1998年巴塞尔委员会给出的定义,“电子货币是指在零售支付机制中,通过销售终端,各类电子设备以及公开网络,以‘储值’产品或预付机制进行支付的货币”。

2.电子货币的分类

按照上述定义,目前,我国存在的电子货币可以按形态分为以下几类:储值卡型电子货币、存款利用型电子货币、信用卡应用型电子货币和现金模拟型电子货币。

1)储值卡型电子货币

储值卡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带有芯片,可以存储大量信息的智能卡;另一种是带有磁条,磁条上可以记录余额的磁卡。磁卡一般需要一个专用的设备来充值和扣费,它既不能发送顾客的数字签名等信息,也不能自动增减卡上的金额,必须由设备辅助处理。相比之下,智能卡因为具备处理能力,更适合互联网上的结算处理。

储值卡根据其功能侧重点不同,又称为预付卡、消费卡、智能卡、积分卡等。其发行机构除了商业银行,也包括各种政府机构、商业企业组织等。各类商业组织根据自己的需求,为了方便交易发行相应的储值卡,例如电信部门发行的电话卡、商业零售企业发行的各种消费卡、学校发行的校园卡等。其发行过程是,发行主体在预收客户一定数额的资金后,发行等值储值卡,可以在指定的机构以扣减的方式对交易进行支付。

2)信用卡应用型电子货币

信用卡应用型电子货币主要有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等。中国大陆地区对信用卡的范围与国际有所不同。中国大陆的信用卡广义指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狭义指贷记卡,即中国大陆的狭义上的信用卡与国际上所指的信用卡一致。

信用卡是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是简单的信贷服务。由银行或信用卡公司依照用户的信用度与财力发给持卡人,持卡人持信用卡消费时无须支付现金,待账单日时再进行还款。除部分与金融卡结合的信用卡外,一般的信用卡与借记卡、提款卡不同,信用卡不会从用户的账户直接扣除资金。

国际上主要的发卡组织有维萨国际组织(VISA International Service Association),万事达卡国际组织(Master Card International),美国运通(American Express,AE),大来信用证(或称“大莱信用卡”)俱乐部(Diners Club)、日本信用卡株式会社(Japan Credit Bureau,JCB)、发现卡(Discover Card)等。在中国,信用卡发行基本上是通过中国银联。此外,还有联合维萨、万事达卡、JCB等发行的双币卡。

3)存款利用型电子货币

主要有借记卡、电子支票等,用于对银行存款以电子化方式支取现金、转账结算、划拨资金。

借记卡(Debit Card),又称扣账卡,Visa在香港和澳门称之为“Visa扣账卡”(台湾则称之为“Visa金融卡”),Master card称之为转账卡,可以在商店刷卡消费,刷卡时直接由存款账户扣款,有多少钱,才能刷多少钱,不会产生超刷、透支或动用循环利息的状况。借记卡也可以通过ATM转账和提款,不能透支,账户内的金额按活期存款计付利息。

电子支票是纸质支票的电子替代物,电子支票将纸质支票改变为带有数字签名的电子报文,或利用其他数字电文代替纸质支票的全部信息。电子支票与纸质支票一样是用于支付的一种合法方式,它使用数字签名和自动验证技术来确定其合法性。支票上除了必须的收款人姓名、账号、金额和日期外,还隐含了加密信息。电子支票通过电子函件直接发送给收款方,收款人从电子邮箱中取出电子支票,并用电子签名签署收到的证实信息,再通过电子函件将电子支票送到银行,把款项存入自己的账户。电子支票是网络银行常用的一种电子支付工具。

4)现金模拟型电子货币

现金模拟型电子货币具备现金的匿名、支付、多次转手等特性,其开发目的就是为了能代替现金。目前,模拟型电子货币主要有两种:电子现金和电子钱包。

电子现金(也叫数字现金)通指由公司(非政府)建立的各种非纸币或硬币的资金存储与交换系统,它可以代替政府发行的通货。由于电子现金是由公司发行,就需要所有电子现金发行公司都准从共同的标准,这样一家发行公司就可以接受另一家公司发行的电子现金,但目前还无法做到。每家发行公司都有自己的标准,且电子现金还无法像政府发行的通货一样被广泛接受。[1]

电子钱包是电子商务购物活动中常用的一种支付工具,主要适于小额购物。在电子钱包内存放的电子货币,如电子现金、电子零钱、电子信用卡等。使用电子钱包购物。通常需要在电子钱包服务系统中进行。电子商务活动中电子钱包的软件通常都是免费提供的。国际上现有VISA Cash和Mondex两大在线电子钱包服务系统。

3.虚拟货币概述

虚拟货币,顾名思义,是非真实的货币。虚拟货币只有在跟现实有连接的情况下,才有实际价值。如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卷,新浪推出的U币米票(用于iGame游戏),侠义元宝(用于侠义道游戏),纹银(用于碧雪情天游戏)等都属于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按照功能和使用范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游戏币。多是游戏网站给会员玩家发布的虚拟货币,随着网络游戏玩家的增多和游戏联网,玩家之间可以用游戏币交易,形成了游戏币的“金融市场”。

第二类网站发布的用来购买本网站内服务的虚拟货币,如腾讯公司的Q币,Q币可以用来购买会员资格、游戏升级等,并且Q币可以用人民币来购买,一般是通过银行卡充值或者其他在线支付方式充值。

第三类网络虚拟货币。最为典型的是美国贝宝公司(paypal)发行一种网络货币,可用于网上购物。消费者向公司提出申请,就可以将银行账户里的钱转成贝宝货币,用这种虚拟货币购物其服务费用较低,并且不受汇率限制。目前类似贝宝这样的公司还有e-gold、Cyber Cash、E-cash等,国内尚未出现此类公司,其货币也未普及。

4.电子货币与虚拟货币的异同

电子货币与虚拟货币本质上都是支付工具,而且两者都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因此在这方面有相同之处。但是两者也有区别,具体表现在:

1)发行主体不同

电子货币的发行机构除了金融机构外,其他发行组织只有取得金融业务的法律许可证,并接受中央银行和银监会的金融监管,才能发行电子货币。一般来说,虚拟货币的发行主体不是金融机构,而是普通企业或者公用事业机构,发行虚拟货币也不需要金融业务的法律许可证。

2)流通范围和支付对象不同

虚拟货币流通范围一般仅限于某个企业提供的产品内部使用,例如,Q币是由腾讯推出的一种虚拟货币,它仅限于支付QQ行号码、QQ会员服务等腾讯公司的产品和服务。而电子货币则可以在一个地区、国家或社会内支付购买所有商品。可见,虚拟货币是一种支付能力和流通范围都受限的货币,而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发行面向全社会流通的,真正意义上的电子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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