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贵州的历史
一、贵州的地理概况和历史沿革
(一)地理概况
贵州位于中国西南部,东接湖南省,北邻重庆市、四川省,西连云南省,南界广西壮族自治区,是一个距沿海港口和长江较近的内陆省份,是中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12个省(区、市)之一。全省境内东西长570公里,南北宽510公里,土地总面积17.61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1.8%,是一个隆起于四川盆地和广西丘陵之间的亚热带、岩溶化高原山地。境内山峦起伏,地貌类型复杂,气候类型多样,自然景观独特。贵州地势西高东低,贵州高原由西向东、北、南三面倾斜,江河顺势分流,西部海拔1500~2900米,中部只有1000米左右,北、东、南三面边缘河谷地带在500米以下。贵州岩溶地貌占全省总面积的61.9%,是世界上岩溶地貌发育最典型的地区之一。岩石分布广泛,形态类型齐全,地域分域明显,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岩溶生态系统。境内河流纵横,适宜药用植物和药用动物的生长、繁衍。本区的植被类型为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由壳斗科、樟科,山茶科,以及木兰科的拷属、青冈栎属、樟属、帧楠属和木荷属等优势树种构成,一般分布在海拔1400米以下。在石灰岩地区多为石灰岩常绿栎林。
若问贵州什么最多,人人都会不假思索地回答说:“山”!贵州的确是苍山如海。除为数不多、面积不大的山间盆地外,大多是连绵起伏的山地,有人就曾以“如浪卷,似涛翻,如浪似涛贵州山”的句子来描述贵州山的磅礴气势。在这如浪似涛的贵州山中,最著名的要数大娄山、苗岭、乌蒙山和武陵山这横亘贵州的四大山脉。境内世居的少数民族,以其独特的生活习俗、建筑艺术、节日歌舞、手工艺品,构成了贵州古朴多彩的民族风情。以遵义会议会址为代表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构成了历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革命传统文化为一体的人文景观。
贵州的自然地理特征,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喀斯特山地省”。贵州位于云贵高原东部,西高东低,山地和丘陵占了贵州总面积的92.5%,可谓“地无三尺平”,也是中国唯一的一个没有平原的省[1]。山地贵州交通不便,劳动生产率不如平原,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对缓慢,在“现代化”和GDP面前尽显劣势。虽是山地省,贵州的山却缺少像黄山、庐山、峨眉山那样令人神往的名山;同是喀斯特地貌,贵州演变成为了以万峰林为代表的锥状喀斯特和大面积的“石漠”,没有广西桂林山水那样世界级的喀斯特峰林风景、云南石林那样的剑状喀斯特景观——所以由此带来的旅游收入对GDP的增幅作用并不明显。这种自然上的特点对于贵州追赶现代化、成为经济大省的贡献不大;贵州虽深处内地,却是“中心的边缘”、“现代化的飞地”。山地比平原经济落后,但也比平原更富多样性,无论是生物物种上还是民俗文化上,而这在山地贵州应该说是得到了充分的展现。由于落后也主动或被动地远离时代的主流,在轰轰烈烈的现代化、全球化进程中遗留下了难能可贵的遗传资源。贵州宝贵的遗传资源,在传统知识保护中的价值,无疑是特别显著的。由自然地理环境造就的多样化的生物和人文资源的大量储存,“贵州是一个喀斯特岩溶特别发育的高原山区,又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基于自然地理、生态环境和人文景观等特殊条件,贵州有着别具特色的丰富的史前文化资源、古代文化资源、近现代文化资源和喀斯特文化资源。”[2]这些资源,既传承了来自远古时代的神秘符码,又在与复杂多变的自然环境的交错中展现了不同风味的版本,具有极高的观赏价值和科研价值。从这一点上看,其优势主要来源于山地省的自然地理特征。
(二)悠久的历史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因为远离中原,贵州这片土地长期处于“边郡”、“边州”,直到明朝永乐十一年(公元1413年),贵州才正式成为一个行省。但是,贵州莽莽苍苍的崇山峻岭,却是远古人类的摇篮之一。贵州的历史,可以上溯到24万年以前。举世闻名、被考古学界公认为可与北京周口店文化比肩的黔西“观音洞文化”,普定传统文化,在1993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中名列第一的盘县大洞旧石器文化遗址等大量史前文化遗址,证实了早在“三皇五帝”之前的远古、太古时期,贵州并非是寥无人烟的蛮荒之地。贵州的土著居民,与四面八方迁徙而至的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一起,共同耕耘、开发着这片共同的家园。这个过程,始于古史传说时代,至今仍然在继续着,并留下了许多可辨析的痕迹。从文献资料提供的情况来看,贵州的历史可以追溯得更远。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前476年),当时在今贵州境内有牂牁(音zhang ke)古国,并与中原有交往。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公元前221年后),贵州分属巴郡、蜀郡、黔中郡和象郡管辖。
“贵州”名称,始于宋朝(公元960~1127年)。公元974年,土著首领普贵以控制的矩州归顺,宋朝在敕书中有:“惟尔贵州,远在要荒”一语,这是以贵州之名称此地区的最早记载。明永乐十一年(公元1413年)设置贵州承宣布政史,正式建制为省。以贵州为省名。贵州简称“黔”。今贵州的部分版图,战国时(公元前475~前221年)就属于楚国的黔中地方,地域面积在今贵州沿河到榕江以东,包括铜仁地区和黔东南部分县。秦王朝在此设立黔中郡。唐王朝(公元618~907年),在今贵州设黔中道,建黔州郡,设黔州都督府。贵州的历史总离不开一个“黔”字,代代相因,直至贵州建省。这就是贵州简称“黔”的由来。
贵州山地的不同谷地之间、不同海拔高度上分布着不同的民族,其少数民族的丰富性令人叹为观止。贵州3550多万人口中少数民族占1/3,其中苗、侗、布依、水、瑶、彝、土家、仡佬等世居的少数民族就达17个之多。按照现有划分的少数民族,贵州的少数民族数目少于云南。但少数民族的划分和确认是一个很复杂而有争议的学术问题,就具有不同文化的族群而言,贵州未必少于云南。远古战败的支系,携妻小与残余人马,远离当时发达的两河流域,逃到贵州的崇山峻岭,在怪兽出没的高山险坡中盘旋而得以偷生,子孙后代为适应恶劣的新环境而逐渐演变成了更加显著不同于在原发达地区居住民的“另类”,相传苗族的祖神蚩尤,是与炎黄齐名的三大人文始祖之一。五千多年前蚩尤驰骋生息于黄淮大地,创造了举世闻名的“河姆渡文化”,在捍卫生活领地的部落战争中,蚩尤最终败于炎黄联合部落,从此揭开了苗民迁徙流离的历史,如今蚩尤遗迹在贵州大山深处随处可见,苗族妇女头上的牛角银饰和史诗般的服饰图案最为典型。
历代王朝皆因贵州山高路险、谷深坡长而对“蛮民”疏于治理,即使在重镇派兵占领,也更多的仅是体现其统治的符号,真正的增多交流促使少数民族汉化的实质性运动并不多,自秦汉对“西南夷”的开发,中经长达千年以上的民族交流融合,即使是明王朝建立后大规模地向贵州迁进汉族人口,都没有改变贵州人口构成上“夷多汉少”和文化上“夷强汉弱”的格局;即使在清初的“休养生息”到“康乾盛世”所实行的一系列“移民就宽乡”和开发“苗疆”的政策,在一百多年间贵州人口猛增了近10倍,但迁入的汉族人口更多地集中居住在较为繁荣的地区,这些地区更多地发展成了今天贵州的城市,而广阔的山野依然是“蛮民”的世居之地,对他们的生活并未产生重大的改变;在原有“夷多汉少”的民族构成的基础上,外来的汉族人口犹如涓涓细流汇入少数民族之中,渐渐成了“夷”的一部分;在改革开放后全国多数地区迅速形成的各民族“汉化”融合的大趋势,重重高山的阻隔,使贵州的少数民族比其他地区更少程度地被“汉化”,代代传承了神秘莫测的遗风和古训。
二、贵州的民族概况
(一)贵州:多民族聚居的省份
贵州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是全国八个民族省区之一,不仅少数民族成分居中国第三位,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居中国第五位,而且,中国苗族、布依族、侗族、水族和仡佬族人口的50%~98%以上都分布在贵州。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全省总人口4288万人,有49个民族成分。少数民族人口1333.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7.85%。世居的少数民族有苗、布依、侗、土家、彝、仡佬、水、回、白、瑶、壮、毛南、蒙古、仫佬、羌、满共16个。全国的苗族、布依族、侗族、仡佬族、水族主要聚居在贵州。全省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设有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土面积,为97626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55.43%。
(二)贵州主要少数民族的基本概况
贵州是我国最大的苗族居聚地,遍布黔州大地,他们有的独居高坡山岭,有的与其他民族混杂相处,无论在其数量或是分布上都是贵州最大、最古老的民族。当代民族学界把它们划分为三大方言区,即以黔东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湘西凤凰县和花垣县、渝东为主的苗族东部方言区;以黔东南苗族布依族自治州为主的中部方言区;以黔中毕节、安顺和六盘水为主的苗族西部方言区。
1.苗族
据统计,到2000年止,全国共有苗族849.01万人,其中一半以上分布在贵州,从而成为贵州境内数量最多的少数民族群体。苗族自称牡、蒙、模等,他称按服饰和住地称为青苗、红苗、花苗、白苗等。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有三大方言。原无文字,1905年,曾创制滇东北次方言拉丁字母文字。1956年创造与改进了4种方言拉丁字母文字,现4种文字都在推广使用。
苗族的族源可追溯到远古时代的九黎、三苗,商周时代的髦,春秋战国时期的荆蛮,秦汉时期的武陵蛮、黔中蛮。大部分苗族先民都聚居在湘、鄂、川、黔毗邻地区的武陵郡。唐宋时期,苗族已脱离对南方少数民族混称的蛮,作为一个单一民族出现在汉文献中。同时,中央王朝在苗族地区设置州县,许多苗族首领被授予州县官职。元明时期,实行土司制度。从明永乐年间开始到清雍正年间,苗族地区的土司绝大多数被改土归流,封建领主制度随之解体,地主经济不断发展。
历史上,由于战争和封建统治阶级的镇压,以及经济原因,远在传说中的黄帝时代,苗族人民就不断由东向西,由北往南,进行大幅度、远距离的长途迁徙,最终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并且多数在山区的分布特点。针对封建王朝的统治与压迫,苗族人民曾掀起上百次农民起义。红军长征过苗族地区,苗族人民踊跃参加红军、支援红军。解放战争时期,许多苗族儿女参加当地游击队,为解放苗族地区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苗族的社会发展处于地主经济阶段,经济以农业为主,兼营畜牧业和家庭副业。由于大多数分散居住在山区,经济文化比较落后。传统手工业有纺织、打铁、制陶等,苗族蜡染、银饰、刺绣、挑花、织绵等工艺非常精致美观,有很高的艺术水平。实行一夫一妻制,青年男女社交恋爱自由。住房各地不一,主要有草房、木结构吊脚楼、竹木结构平顶楼、砖房等。饮食大多数以包谷、马铃薯、小米等为主,少数可以种水稻的地方主食大米,喜饮酒。宗教信仰主要是万物有灵的多神崇拜和祖先崇拜,少数地方还信仰天主教和基督教。传统节日主要有苗节、春节、花山节等数十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先后在苗族人口较多的地区成立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等6个自治州和松桃苗族自治县等23个自治县,由于民族杂居,绝大多数都是与其他民族联合建立自治地方,还建有229个苗族乡。
2.布依族
在贵州,布依族是人数仅次于苗族的又一主要民族,全国的布依族绝大部分聚居在贵州,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和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较集中,也有聚居在安顺、铜仁、遵义、六盘水和贵阳等地的。布依族先民是古越人的一支,后称“僚人”,元明时期称“仲苗”、“青仲”或“仲家”。布依族是创造夜郎文化的主体民族之一。
布依族有自己的语言,属于汉藏语系壮语壮傣语支,1949年后创造了布依文。布依族多依山傍水聚族而居,单家独户很少见。他们喜住楼房,房子一般为三层。底层饲养牲畜,堆放农具、杂物;二层住人;三层储存粮食等。有的地区也居住吊脚楼式的房子。布依族的男性服饰式样简单,与汉族大致相同;女性服饰则具有浓厚的民族特点,大多数穿裤,也有穿裙的。布依族信鬼神,尤崇拜祖先,也有信外教的。布依族节日很多,有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尝新节、赶干洞等。
3.水族
主要聚居在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三都水族自治县和荔波、都匀、独山以及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凯里、黎平、榕江、从江等县,少数散居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西部。
水族的远祖是古代“百越”的一支。唐宋时与壮、侗族各民族一起统称为“僚”。北宋时在水族地区设“抚水州”。“水”族之称,最早见于明代史籍。清代多称其为“水家苗”、“水家”等。新中国成立后,水族被正式定名。
水族多聚族而居,同村寨的成员大多有血缘关系。水族服饰,无论男女都喜穿青色或蓝色服装。水族信鬼神。水族节日主要是“端节”和“卯节”,水族过年称“借端”,十分隆重热闹,届时敲响锣鼓,举行赛马、歌舞等娱乐活动。
4.侗族
侗族在贵州境内分布于黎平﹐从江、天柱、剑河、玉屏等一带。
侗族多依山傍水而居,溪流上建有桥梁,以风雨桥最为出色。村寨建有宝塔式的鼓楼,是侗族地区别具特色的建筑。凡是有鼓楼和风雨桥的地方就是侗族聚居地。侗族的住房一般是木结构的外廊式楼房。侗族的服饰男女有别,男装和汉装无异,女装也因地区不同而各有异。侗族崇拜祖先,供奉“祖母”和“萨岁”女神。侗族主要节日有过侗年、吃新节等。侗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族侗水语支。侗族无文字,通用汉文,多以汉语为交际工具。
5.土家族
早在2000多年前,土家族先民就在湘西及贵州一带繁衍生息,逐渐形成了单一的民族,并和汉族及其他少数居民杂居生活。贵州的土家族分布在印江和沿河两县。土家族有自己的语言,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绝大多数土家族讲汉语,通用汉文。
土家族多依山傍水而居,房前屋后喜种植果木花草。土家族每个自然村寨多为同姓同宗,一户人家居住一栋房子。房屋有吊脚楼,也有一般平房式楼房,式样不一。土家族的服饰男女有别,妇女穿左襟大褂,滚花边,衣长而肥,袖大而短,无领,身着围腰,裤脚镶花边,脚穿尖尖的花鞋,喜包白色手帕,戴银饰。男子穿领大襟衣,其中青年人喜穿对襟短衣,排扣很多,下穿青布裤子,配白布裤腰,裤脚短,头包白帕或花帕。土家族崇拜祖先,也信鬼神。土家族主要节日有过年、四月八、端午、六月六、重阳等。
6.瑶族
瑶族先民历史上居住于长江流域。远在秦汉时期,瑶族是长沙武陵蛮(又称五溪蛮)的一部分。南迁后,有的又向西南山区移动,于是形成了大分散、小集中的分布局面。受居住地域限制,多数瑶族至今仍保持着原始的狩猎、捕鱼和农耕文化。瑶族过去因其居住和服饰等方面的特点不同,曾有“过山瑶”、“红头瑶”、“大板瑶”等自称与他称。在风俗习惯方面瑶族一直保持本民族的传统特点,尤其在男女衣着上更为明显。瑶族妇女善于刺绣,在衣襟、袖口、裤脚镶边处都绣有精美的图案花纹。瑶族女子发结细辫绕于头顶,围以五色细珠,衣襟胸前绣有彩色花纹。男子则喜欢蓄发,并以红布或青布包头,穿无领对襟长袖衣。瑶族男女长到十五六岁要换掉花帽改包头帕,标志着身体已经发育成熟。
(三)贵州民族文化的特征
1.贵州民族文化特征之一:“多元一体,和而不同”
贵州民族文化既有突出的个性,又有着明显的共性。“多元一体,和而不同”是贵州民族文化的首要特征。从总体上看,贵州的民族文化仍然属于以家庭为单元、以血缘为纽带、以民族为标志、以社区为范围、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山地农耕文化。虽然由于各民族的“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格局决定了各民族聚居区的文化主导地位,使贵州的民族文化呈现出“多元一体”的局面,但各民族文化之间和睦相处,相得益彰,又呈现出“和而不同”的多元共存现象。
种类繁多的少数民族,长期生活在重重高山阻隔的山地,必然带来其民族文化的差异。在贵州高原山区这一特定的地理单元内,各民族沿袭着自己的传统,创造了绚丽多姿的文化。这些民族的语言、建筑、服饰、饮食、婚俗、祭祀、节庆等等方面各具特色,形成浓郁的民族风情,凝重的民族民间文化,富有鲜明的地方特色。许多的贵州少数民族没有形成自己的文字,使得它的文化传承形式依赖于它的口头文学和服饰衣装上的符码纹饰,这些神秘的符码蕴涵了来自远古的人类文明的信息。例如苗族银饰,就是一个自成体系的符号系统:对外是民族象征的符号,对内是支系区别的符号,对个人是年龄、婚否的符号。
民族民间文化存于各民族的日常生活中,有着典型的民俗化特征。因此,人们不仅可以从服饰、建筑、歌舞、工艺美术、民间代代流传的神话、传说、故事、诗歌等感受到各民族的文化智慧,还可以从婚丧嫁娶等生活细节看到他们对生老病死的独特理解,从他们对自然心存畏惧的文化心态中看到他们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朴素追求,从他们尊老爱幼、团结互助、崇尚勤劳、弃恶扬善的文化传统中看到他们人与人和谐、人与社会和谐相处的文化主张。“三里不同风,五里不同谷,大节三六九,小节天天有”,据统计,贵州一年中少数民族的各种节日有1000多个,是我国民族地区民间节日活动最多的地区。“今天不是节,你们来了就是节”,这种以客人为主体、观赏性与参与融为一体的活动在贵州乡间地区随处可见。因此,他们的节日往往被视为文化得以集中展现的“文化场”,他们生活的自然环境和社会历史环境往往被视为理解他们的文化的活水源头。古朴浓郁的民族风情,悠远凝重的历史文化,结成了贵州独特的“文化千岛”。
从服饰上看,在清代中叶以前,贵州各民族服饰区别井然,成为不同民族或同一民族内不同支系个性的外在标志。随着各民族交往的日益频繁,这种状况逐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的民族服饰仍普遍传承至今的有苗族、瑶族、布依族、侗族、水族、畲族和汉族中的“屯堡人”。苗族支系特多,故其服装的款式最繁,约有一百余种,堪居全国各族首位;安顺、平坝、镇宁、长顺一带明代屯军的后裔“屯堡人”妇女服饰沿袭数百年前江南民间服装式样,在整个汉族族系中实属罕见。从居住特点上看,楼下圈养牲口,存放杂物,楼上住人的古代“干栏”式房屋,在布依族、侗族、水族及部分苗族、仡佬族聚居区仍可看到;黔中地区以石头砌墙,用石板盖顶的石板房,在布依族、仡佬族、苗族和屯堡村落中则比比皆是。
从婚姻习俗上看,许多少数民族婚姻的缔结多以节日集会男女集体社交方式的自由恋爱为前提,再依提亲、订亲、按亲等程序完成,体现了民族文化的交融的结果。各民族联姻的范围多在同一民族内部的同一支系中进行,实行姑表亲者居多。自20世纪下半叶以来,近亲婚配的传统日渐淡化,比重在迅速减少,这是社会发展和民族进步的标志。从丧葬习俗看,各民族丧事隆重而肃穆,礼仪繁杂而又各有不同,其中“指路”是用鸡指引“亡灵”回归祖宗生活过的原地与先祖团聚,通过“亡灵”回归所经途程可知该民族或该支系迁入贵州的线路。从节日集会上看,仡佬族的“祭山”、“吃新”,瑶族的“祭盘王”,侗族的“祭萨”,水族的“过端”、“过卯”,彝族的“火把节”,布依族的“三月三”、“六月六”,苗族的“苗年”、“吃鼓藏”、“吃新”、“吃姊妹饭”、“跳花山”、“四月八”等等民族节日,民族风情浓郁,文化内涵丰厚,除了秉承各民族的传统以外,呈现出各民族文化的相互影响的作用。从民间传统的社会管理和道德观上看,各族民间的族长、寨老、“议榔”、“议款”制度以及尊老爱幼、团结互助、扶危济困、修桥补路等道德取向,在历史上对村寨、社区的秩序稳定与社会发展起着广泛、有效的协调、规范和维护作用,今天仍可适当地利用其传统的社会功能作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设的补充。
2.贵州民族文化特征之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自然融合,相互吸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贵州民族文化的特征之二。贵州民族文化的这个特征,主要表现为各少数民族都不同程度地保存着各自的民族特色,同时又都不同程度地受着汉文化的影响,吸纳汉文化的营养成分,主动地整合着自己的民族文化。
在世居民族中,除土家族、回族、蒙古族、羌族等民族以汉语为第一交际语言外,贵州的其他少数民族有自己的民族语言,第一交际语为本民族语,但大多数能同时使用汉语。土家、仡佬、回、白、毛南、仫佬、满、蒙古、羌等民族男女服饰与汉族基本相同,苗、布依、侗、水、畲等族一部分男子服饰与汉族相同。少数民族婚丧仪规各有特色,但都有同汉族婚礼相同的纳彩、问名、纳吉、请期、迎亲及“回喜神”等婚俗;汉族丧事中烧倒头纸、沐浴、开路、封棺、出殡、丢“买路钱”、土葬、立碑等仪式,也为回族以外的若干少数民族所采用。汉族最为隆重的节日为过年,以农历腊月三十至正月十五为期,各少数民族亦纷纷仿效。不同之处在于苗族、侗族、彝族、水族等民族还兼过该族原有的以九月、十月、十一月为岁首之年。
明代从内地进入贵州的汉族军民带来的春节期间跳地戏、唱花灯等娱乐活动,也在布依族、土家族、仡佬族中流行。汉文化影响深广的主要原因,一是明、清时期,中央王朝重视学校教育,普遍明令建卫、府、州、县学等官学及倡办民办官助的社学、乡绅捐办义学及民间兴办私塾。各级各类学校都以儒家礼教为核心,以教化为目的,使儒家礼教在少数民族中的上层及民间逐渐得以推行。大量的汉族军民进入贵州以后,以城市为点、以驿道为线不断地在面上扩散,长时期、大范围地与各少数民族错居杂处,于生产、生活上广泛而密切的接触、交流,汉族的习俗、礼规为各族有选择地仿效、吸取,经过整合,成为各民族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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