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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时间:2023-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资产证券化的概念(一)资产证券化的概念资产证券化,是以基础资产可预见的未来现金流为支撑,在金融市场上发行证券从而达到融资目的的过程。同时资产证券化还有利于国有企业盘活资产,提高资产周转率。

一、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一)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资产证券化,是以基础资产可预见的未来现金流为支撑,在金融市场上发行证券从而达到融资目的的过程。资产证券化灵活地采用不同方式品种、复杂的结构来满足不同融资者的需求,采取不同的制度设计来适应不同国家的法律经济和社会环境。正因为资产证券化结构及内容的复杂性、灵活性和多样性加上产生背景、发展阶段的不同以及观察者角度的各异,使得资产证券化尚无统一定义。

资产证券化通过组建严谨而富有效率的交易结构,帮助资金需求者来低成本地融资。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目的是在维护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的前提下,解决经济发展中对融资的需求,其设计目的是将融资者未来的民事财产权利作为支持来进行即期融资。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其自身的范围、载体方式也在不断地扩大和充实。通俗地讲,资产证券化就是把缺乏流动性,但具有预期未来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汇集起来,形成资产池,通过结构重组,将其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赖以融资的过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资产证券化的定义是通过对资产证券这种金融工具的界定来进行的:资产证券是指这样一种证券,它们主要是由一个特定的应收款资产池或其他资产池来支付,保证偿付。资产证券化就是将不流动的金融资产转化成流动的资本市场证券[1]。我们通常所说的资产证券化(ABS)是指以融通资金为目的,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共同特征和稳定的未来现金收入流的信贷资产进行组合和信用增级(对该组合产生的现金流按照一定标准进行结构性重组),并依托该现金流发行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非流动性的金融流量包括住房等不动产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等。不动产抵押贷款是资产证券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不仅包括普通住房抵押贷款,也应当包括反抵押贷款形成资产的证券化[2]

(二)在我国推行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资产证券化将在中国未来的融资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前景十分广阔。对于已逐步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中国来说,推行这一融资工具不仅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而且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推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数十万亿金融资产淤积在银行,间接融资比重过大,直接融资比重太小,资本市场不够发达,是我国金融结构十分突出的不合理现象。同时,资产证券化对于我国企业改善资本结构、盘活企业资产,提高资产周转率也有重要意义。

1.资产证券化对改善我国金融结构、促进资本市场发展有很大作用。首先,它有利于分流储蓄资金,壮大资本市场规模。其次,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产品,资产证券化产品属于固定收益市场。再次,可以利用已有的银行和证券交易系统,直接销售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也可以对产品进行进一步的市场化推进,即对信贷证券化产品实行再证券化,将再证券化的产品直接推向证券交易系统,形成真正的资本市场中的投资品。所以,资产证券化可以搭建起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融通桥梁。最后,资产证券化需要多种类型机构和多种制度组合运用,可以大大提高资本市场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3]

2.资产证券化有利于银行提高资本金充足率和增强银行资产的流动性。首先,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提高银行资本金充足率。其次,资产证券化还有利于增强银行资产的流动性,由于银行抵押贷款的期限比较长,如住房抵押贷款的期限长达20—30年,借款人一般在其收入的主要生命周期内,以分期支付的方式偿还贷款债务。而通常银行吸收的存款负债最长仅2—5年,资产与负债两者的期限不匹配,增加了银行的经营风险。资产证券化有利于银行在资本市场变现抵押贷款资产和进行流动性管理。

3.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推进我国住房按揭市场的发展。在美国、香港等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一般占银行信贷总额的20%—40%,发达国家通过资本市场、发行抵押债券进行融资,很好地克服了住房抵押贷款期限长、流动性低的局限性。同时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提供了新的来源,还可以降低个人住房信贷成本。

4.资产证券化有利于优化国企资本结构。我国的国有企业受间接融资方式的限制,使其资本结构以大量负债为主,企业在银行的贷款占其外源融资的比重很高。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国有企业不会增加资产负债表上的负债,从而可以改善自身的资本结构。同时资产证券化还有利于国有企业盘活资产,提高资产周转率。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从而使银行作为国有企业的单一债权人出售债权,可以缓解国有企业的过度负债问题,大大改善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通过实行企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也可以大大提高企业资产的利用效率。

5.资产证券化有助于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资产证券化改变了投资品种结构,提高了货币流通速度。这些势必对已有的货币市场供求格局产生很大影响,资产转化为债券后,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这种债券就可能成为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工具。证券化资产的比重越高,规模越大,货币市场的流动性和交易性就越强,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对商业银行流动性的影响就越显著,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就越高。信贷资产证券化将有助于增大银行间证券资产的交易规模,从而使货币市场的交易利率具有更大的代表性,对基准收益率、存贷款利率等起到引导作用。通过实行企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证券化产品可以在交易所市场流通[4]

6.为企业提供一个直接进入资本市场的渠道。非信贷资产的证券化创新产品,涉及的范围更加广阔。通过实行企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可以为那些受限于《公司法》和目前按照企业债管理办法、人行规定“负债不超过40%”而不能发债的企业,提供一个直接进入资本市场的渠道,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增加企业融资的机会。这些企业可以利用自身流动性较差,但有稳定预期现金流的资产来发行资产支付证券,进而达到融资目的。

(三)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的两种路径

资产证券化在国内的发展被寄予厚望,业内保守预期是2006年的新发资产证券化规模至少在1 000亿以上。如此庞大的蛋糕引无数机构竞折腰。目前,国内资产证券化处于试点阶段,主要有两个结构,一个是人行、银监会系统下,采用信托结构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国务院批准国开行、建行做试点;另一个就是证监会系统下的采用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结构的企业资产证券化。

从在我国已发行的四只资产证券化产品看,信托公司侧重于以银行信贷资产为标的,产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如国开行和建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而证券公司则选择关系密切的上市公司作为合作伙伴,产品在两个交易所流通(如联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操作的两种路径的不同之处在于:

1.监管主体不同。信托公司资产证券化操作的监管主体是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操作的监管主体是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

2.产品发行依据不同。信托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的依据是《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的依据是《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

3.受托机构不同。信托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资产受托机构是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资产受托机构是证券公司。

4.资产类型不同。信托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资产类型一般为信贷资产,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资产类型一般为企业收费资产。

5.发行方式不同。信托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一般为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一般为非公开发行。

6.流动性市场不同。信托公司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一般在银行间市场流通,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一般在交易所市场流通。

7.主要机构的职责不同。信托公司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是由信托公司协调、管理资产以及相关事宜,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是由证券公司统筹管理,基本上承担了受托人和资产服务商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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