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中华法系释义中国古代法律体系源远流长,上下承继数千年,并影响了周边的日本、朝鲜、越南、蒙古等国的法律建构,形成了一个具有鲜明特征的法文化圈,故在19世纪末被国外学界誉为“中华法系”。但是关于中华法系的具体概念,学界的论述并不完全一致。其一,中华法系“是指一个发源于夏,解体于清,以唐律为代表,以礼法结合为根本特征,其影响及于东亚诸国的法律体系”[6]。
一、中华法系释义
中国古代法律体系源远流长,上下承继数千年,并影响了周边的日本、朝鲜、越南、蒙古等国的法律建构,形成了一个具有鲜明特征的法文化圈,故在19世纪末被国外学界誉为“中华法系”。但是关于中华法系的具体概念,学界的论述并不完全一致。20世纪80年代,中国法学界比较普遍的看法是:“中国的封建法律由战国至清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形成了沿革清晰、特点鲜明的法律体系,被世界上推崇为五大法系之一——中华法系。”[5]进入20世纪90年代,国内学界对“中华法系”又提出了一些新看法,其中有两种典型表述。其一,中华法系“是指一个发源于夏,解体于清,以唐律为代表,以礼法结合为根本特征,其影响及于东亚诸国的法律体系”[6]。其二,“所谓中华法系(又称中国法系),是指中国古代产生的以礼法结合为基本特点的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律制度,以及受其影响而制定的日本、朝鲜、越南等国封建法律的总称”[7]。至于其他学者的论述,与此也都大同小异。可见,所谓中华法系,一般而言,在时间上是指自战国到清末的中国封建社会时期。当然也有学者将此一时限做了一定程度的提前或延后。在空间上,不光包括中国,也包括受到中国古代法律影响的朝鲜、日本、蒙古、越南等东亚和东南亚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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