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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制定的部门规章

时间:2023-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国家旅游局制定的部门规章国家旅游局制定的《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办法》《内河游船星级的划分及评定办法》《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等部门规章。为此,国家旅游局公开向社会征集旅游主题和宣传口号。

第三节 国家旅游局制定的部门规章

国家旅游局制定的《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办法》《内河游船星级的划分及评定办法》《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等部门规章。

一、《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旅行社管理条例》,2001年12月国家旅游局制定了《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办法中,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导游人员实行分级管理;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导游人员实行资格考试制度和等级考核制度;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导游人员实行计分管理制度和年度审核制度。

2005年6月3日,为了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有关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的需要,促进导游员队伍建设,国家旅游局下发了《国家旅游局关于修订〈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此次修订的内容有两条:

一是将第二十八条修改为:国家旅游局组织设立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负责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的组织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行政部门组织设立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在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的授权和指导下开展相应的工作。二是将第二十九条修改为:参加省部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导游技能大赛获得最佳名次的导游人员,报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批准后,可晋升一级导游人员等级。一人多次获奖只能晋升一次,晋升的最高等级为高级。

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2005年6月3日,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同时又制订出台了《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中明确了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工作,按照“申请、受理、考核评定、告知、发证”的程序进行。

中级导游员的考核采取笔试方式。其中,中文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和“汉语言文学知识”。

外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和“外语”。

高级导游员的考核采取笔试方式,考试科目为“导游案例分析”和“导游词创作”。

特级导游员的考核采取论文答辩方式。

三、《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办法》

为国家旅游局颁布的行业标准,主要目的是指导与规范旅游饭店的建设与经营管理,促进我国旅游饭店业与国际接轨,规范旅游涉外饭店的硬件、软件服务。该标准主要规定了旅游涉外饭店的星级划分和评定的原则、方法和要求,适用于各种经济性质的开业一年以上的旅游涉外饭店,包括宾馆、酒店、度假村等。

主要内容包括旅游涉外饭店的定义、星级的划分和依据,对旅游涉外饭店安全、卫生、环境和建筑的要求,一至五星级饭店划分条件、服务质量要求等等。

四、《内河旅游船星级的划分及评定办法》

为国家旅游局颁布的行业标准。主要规定了我国内河旅游船的星级划分和评定原则、方法与要求。适用于我国内河水域具有24小时以上营运能力的旅游船。

主要内容包括内河旅游船的定义、内河旅游船星级的划分和依据;一至五星级内河旅游船星级划分条件;旅游船营运的卫生、环境保护、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要求、服务基本原则以及星级评定办法等。

五、《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是国家旅游局部门规章,是为适应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在中国有关入世承诺规定期限之前的过渡期内适用。

《暂行规定》规定了设立外商控股旅行社、外商独资旅行社的境外投资方的条件,如必须是旅行社或者是主要从事旅游经营业务,年旅游经营总额4000万美元以上,是本国(地区)旅游行业协会的会员,具有良好的国际信誉和先进的旅行社管理经验等。

《暂行规定》还规定了申请设立外商控股或外商独资旅行社的审批程序及经营范围。

旅游行业规章、行业标准还有《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导游服务质量标准》《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旅游汽车服务质量》,等等。

六、相关行业主题活动

从1992年开始,中国旅游业每年确定一个宣传主题,作为从全局上树立中国旅游形象的一个重要措施。从中也可看出我国为了弘扬旅游产业的社会功能和治理旅游产业的社会弊病做出的努力。中国旅游业的宣传主题分别是

1992年,中国旅游观光年。

1993年,中国山水风光游。

1994年,中国文化古迹游。

1995年,中国民众风情游。

1996年,中国度假休闲游。

1997年,中国旅游年。

1998年,中国华夏城乡游。

1999年,中国生态环境游。

2000年,中国神州世纪游。

2001年,中国体育健身游。

2002年,中国民间艺术游。

2003年,中国烹饪王国游。

2004年,中国百姓生活游。

2005年,中国红色旅游年。

2006年,中国乡村游。

2007年,中国和谐城乡游。

2008年,中国奥运旅游年。

2009年,中国生态旅游年。

中国旅游业不仅每年确定一个宣传主题,而且还确定相应的宣传口号。从这些宣传口号里,更可看出我国在弘扬旅游产业社会功能、治理旅游产业社会弊病方面所下的决心。如:

1998年华夏城乡游的口号是:现代城乡,多彩生活。

1999年生态环境游的口号是:返璞归真,怡然自得。

2000年神州世纪游的口号是:文明古国,世纪风采。

2008年中国奥运游的口号是:北京奥运,相约中国。

实践表明,没有强健的旅游法制,就不会有有序的市场环境,就不可能进入世界公认的旅游发达国家行列。

为推动旅游业的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根据国家旅游局的工作总体安排,2007年将继续开展旅游主题年活动。为此,国家旅游局公开向社会征集旅游主题和宣传口号。本次征集旅游主题的要求是,要在“2006中国乡村游”主题活动开展一年来的基础上,从有利于农村旅游持续发展,有利于“以旅助农”成效的巩固和扩大,有利于城市居民和农民双向交流的角度确定主题。主题内容应突出农村和城市两个旅游市场的互动,体现旅游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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