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德兴市矿区的水环境保护问题
邓 虹(1)
一、德兴市的概况
(一)德兴市的社会经济状况
德兴市为江西省上饶市所辖的县级市,1996年年末时,该市总人口为29.44万,列全区11个县(市)的倒数第2位;土地面积2082km2,列全区第6位;国内生产总值151716万元,列全区第2位;全部工业总产值(按当年价格计算)为346690万元,列全区第1位;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当年价格)为61542万元,列全区第9位;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10354万元,列全区第2位。
从1996年的乡镇企业总产值来看,上饶地区以103.27亿元位于江西省的第3位(现价计算),仅位于南昌市(207.42亿元)和赣州地区(105.27亿元)之后。以乡镇企业完成的工业总产值来看,1996年时,上饶地区位于南昌市(142.23亿元)之后,列全省第2位(总产值为64.58亿元)。
综合上述社会经济指标,我们将德兴市列为江西省内乡镇企业发达区域应该是没有疑问的。
(二)德兴市的水系
德兴市属于江西省东北部饶河水系,位于饶河两条支流之一乐安河流域内。乐安河全长311km,源出皖赣边界五龙山西侧婺源县境半岭村,流经德兴市时有支流之一洎水汇入。德兴市处于洎水河北岸,德兴铜矿的南西。
在德兴市的境内还有中国最大的斑岩型露天铜矿——德兴铜矿,矿石成分主要含硫化铜、黄铁矿和多金属硫化物。德兴铜矿从1958年开始筹建,于1965年投产并形成日采选2500吨生产规模。1971年,德兴铜矿扩建为日采选10000吨生产规模,生产方式由坑采全部改成露采。到1986年,德兴铜矿第二期工程完工,形成日采选30000吨生产规模。1994年底,德兴铜矿第三期工程基本建成,形成全矿日采选90000吨生产规模,至此,德兴铜矿跃居亚洲最大露天铜矿,也是中国主要的铜业生产基地。
德兴铜矿矿区内有一条14km长的山区小河大坞河穿过,汇入乐安江,按地理位置而言,处在德兴市上游。
二、德兴市矿区工业化发展中的水环境问题
(一)德兴市的污染问题
德兴市矿产资源丰富,现已探明储量大并可大力开发的矿产品就达20多种,其中铜储量达900万吨,黄金储量达500吨以上。这些得天独厚的矿产资源优势,为发展工业提供了充足的原料。除了国家投资的德兴铜矿外,在1991年德兴设市后,该市区域内的采掘业、冶炼业、加工业等工业企业迅速发展,促进了全市经济的快速增长。随着德兴市工业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资源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已成为摆在德兴市面前的两大尖锐问题。
(二)德兴市的环境污染以水环境的污染最为突出
德兴铜矿采矿活动对水环境的影响以1987年为界划分为两个阶段。在1987年之前的20多年时间内,由于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落后,德兴铜矿生产中产生的酸性废水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致使大量含铜铁离子酸性废水经大坞河排入乐安河。同时,由于各种原因,选矿厂尾矿库的碱性废水也会外排。酸碱废水在进入乐安河后,既污染了河水又污染了河床。在进行德兴铜矿第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时,调查人员在全长34km的污染河段中发现,由于几十年的积累,乐安河底泥中铜含量高。从1983年到1985年的两年间,污染河段中底泥铜含量增加65%以上,有部分污染河段底泥铜含量甚至接近可进行经济开采的程度。由于德兴铜矿等矿山开采活动加剧,贯穿德兴铜矿的大坞河已成为矿区的废水沟。
由于洎水河沿岸的造纸厂、硫化铜矿、铅锌矿以及铅冶炼厂等的生产活动,洎水河中充满了重金属废水和造纸黑液,该河流水质已严重污染,致使河中水生生物几乎绝迹。乐安河接纳上述两条河流的污水后,也使得江水中的水生生物和沿岸的农作物产量下降。
乐安河和洎水河受污染的河段各长达40km,德兴市区有10万人饮水发生困难。德兴铜矿从1996年8月4日起,每天动用100台汽车从22km以外拉水,水量达每日4万t。德兴市区所处的洎水河大部分河段丧失生产和生活用水功能,居民用水是从1.3km以外的长乐水引来。
洎水河沿岸11个乡镇、10万余人健康受影响。洎水河畔的德兴市龙头山乡南溪村曾经是个山清水秀的小山村,世代山民饮用洎河水,安居乐业。河水遭受污染之后,田地减产,人畜生病。因为饮用污染水,全村3000余人口中,有100多人长年患有肝、肾、肠胃等疾病;人穿了污水洗的衣服,皮肤发痒;牛在污水中浸泡喝水,脱毛长癖,母牛断乳,小牛夭折。全村2800亩耕地,水稻生长期反常,由通常需要100天降为93天,但因发育不全,导致水稻颗粒不饱满,米质受影响,亩均减产20%。水污染给南溪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痛苦。
德兴铜矿河床治理成效不大,严重污染了乐安河,特别是影响了张家坂地区居民的身心健康,由于河床比村庄的房屋地基高出1米,一旦涨水,危害较大。铜矿三期废水治理工程虽已完工,但对时有发生的尾砂外泄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仍严重污染了乐安河。同时四号尾砂库和祝家废石场,分别截断了海口杜村村委会的西河水源和泗洲镇大坞头水源,给下游村民生产特别是生活用水带来极大的困难。
(三)洎水河的污染
洎水河的污染按国家地面水二级标准衡量,在枯水期纸厂的下游断面(即南溪村以下),挥发酚超标293倍,化学需氧量超标117倍,生化需氧量超标43倍。因受308分厂和银山矿的影响,天门村滚水坝断面铅的最大值含量为730mg/L,超标145倍,锌铁锰元素超标2~8倍。洎水河沿岸又以大茅山造纸厂和308厂为典型污染大户。
大茅山造纸厂碱回收车间由于毁坏严重,1995年开始已停止使用,对所排放的黑液不能做出有效的处理,该造纸厂只能对废纸、成品纸生产出的废水进行简单的处理,黑液的排放面浆黑液90~95吨/日,底浆黑液95~100吨/日;化学需氧量(COD)达10676mg/L升,国家标准为150mg/L,超标70倍;挥发酚达57.41mg/L,国家标准为0.5mg/L,超标113倍;PH值达11.5PH值单位,国家标准为6.9pH值单位,超标3.6值单位。
江西有色冶炼加工厂308厂由于设备陈旧,又超负荷生产,烟气治理成效差,外排烟气大,烟气的主要有害成分二氧化硫(SO2)(每年外排5600吨)、烟尘,对居民身心健康危害很大,同时,对河水污染较重,有时排放废水的含铅量超过国家规定的3~4倍。
(四)乐安河的污染
乐安河既受各纸厂污染,也受到德兴铜矿采矿活动的影响,下游断面测量表明铜、锰、镉等均超过国家地面水二级标准,铜和锌还超过渔业水标准,河中鱼虾基本绝迹,属重金属污染。
1.德兴铜矿排放的污水。1982年的监测资料表明,德兴铜矿采矿场排放的酸性水量达880万m3/年,pH值变化值范围为2.0~5.0。德兴铜矿选矿厂的碱性废水排放量与产量有关,它与处理矿石量的比例是5:1,即处理1吨矿石耗水5吨。1982年时的酸性废水(表一)和1978年时的选矿碱性澄清水的成分(表二)可见下列表格。酸性废水主要是铜离子超标131倍,而碱性废水主要是pH值超标严重。
酸性废水金属离子浓度表(表一) 单位:mg/L
选矿碱性废水浓度表(表二) 单位:mg/L
2.乐安河中污染物的分布。据中国科学院主持的一项“重金属污染及其生态效应研究”课题表明:1987—1989年间,乐安河水中取样的金属浓度,除锌以外,在海口是最低的,这是因为海口上游建有青冈山活性炭厂,它排放含锌废水而不作任何处理,使得海口河水中锌的浓度较高,海口的河水没经铜矿废水污染,故其他金属含量低。
乐安河水中铜的最高含量在沽口段,这是大坞河携德兴铜矿废水与乐安河的汇合处,又迅速下降至中洲,在香屯略有上升,直至戴村以下渐渐降低。
河水中铅和锌的浓度分布曲线起伏较多,但可以明显看出在污染源沽口、洎水河入河口戴村、淘金活动较多的接渡以及有着潜在污染源的石镇等地有明显影响。
对于绝对浓度而言,铜作为乐安河水质的主要污染元素,在沽口至中洲河段,大部分超过地面水标准,高达1.9mg/L,而渔业水质标准为0.01mg/L,铜对水生物来说是毒性很高的元素。对于锌、铅而言,在枯水期的监测数据表明,大部分断面超过渔业水质标准锌和铅的浓度0.1mg/L。铝的浓度为沽口河段4.58mg/L,其余河段0.2~0.5mg/L之间,而鱼类生存的安全浓度为0.15mg/L。铁的含量在沽口至中洲有时超过国家饮用水标准0.3mg/L的浓度。锰的浓度没有超过饮用水标准1.0mg/L的界限。
结论是乐安河水质污染的主要因素是重金属元素铜、锌、铅的污染。而且当河水的pH值低于6.50地面水标准时,铜、锌、铅等元素主要以离子形态存在,其对鱼类的毒性更大,危害更严重。
3.污染乐安河中下游的评价。铜矿废水不仅污染乐安河水体,而且酸性和碱性废水混合后的悬浮尾矿砂以及各种颗粒态金属污染物也会在河水中迁移、沉积,从而导致污染河段悬浮颗粒物和底泥沉积物中含有大量的金属污染物,尤其以铜、铁、铝为多。
中国科学院1987—1989年间对乐安河沉积物中金属的分布做了专题研究,并按外国专家穆勒1979年提出的“地质积累指数”对污染物进行分级。该指数分为七级,每级间的浓度差为10倍,以沉积物中重金属积累达到其背景值的100倍为最高级,也就是严重污染的第6级,其第5级为重污染、第4级为偏重污染、第3级为中度污染、第2级为偏中度污染、第1级为轻度污染、第0级为清洁。
按此标准对乐安河进行沉积物污染定级,其中铜及硫的污染最甚,在沽口这个河段已在6级以上,沽口至香屯为4级、戴村接近4级。镉污染在全长河沉积物中均为2~3级的中度污染。锌的污染在戴村以下是3级的中度污染。铁锰等元素含量较高,但不属有毒元素。铅、镍、钴、铬等元素含量较低,未超过世界公认的背景值,所以,可以认定为未造成污染,属于清洁级别。结论是:乐安河中下游沉积物中铜等金属及硫的含量高,局部河段已受到严重污染,主要污染物来自德兴矿区,在丰水期,污染物还易于远程迁移。
三、德兴市矿区水环境污染的治理情况
(一)德兴市区域内水污染的代表性
德兴市区域内的水污染是欠发达地区工业化进程中水资源保护方面最具代表性的典型,该市范围内集中了各类型的污染源:工业生产、大小铜矿开采、金矿开采、金属冶炼。从所有制看有国有、集体、个体和股份制各种形式。真正要管理好该区域的水环境是一件十分难的工作,因为一个县级市尚不具备管理国家级矿山的行政权力,真正可以管理国家级矿山环境的省环境保护局又离现场太远,这将不利于环境管理。
(二)德兴市的环境管理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德兴市的环境问题引起了省、地、市(县)三级政府机构的重视,从20世纪80年代起,德兴市的环境问题已较突出。三级政府机构也做了大量的环境管理工作来改善德兴市的环境状况。
1.江西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德兴等地环境保护的决定》。江西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德兴等地环境现状及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该次会议做出了《关于加强德兴等地环境保护的决定》,时间是1987年4月20日。《决定》指出:“由于少数单位领导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老污染治理进展缓慢,新污染源又没有完全控制住,部分地区环境污染程度仍在日益恶化,特别是德兴等地的环境污染更为突出,如不及时治理,将危及该区域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决定》还指出:“同意汇报提出的有关治理德兴等地污染问题的措施和意见,要求省人民政府督促实施,如期解决好德兴等地的环境污染问题。”“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有计划地组织力量视察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针对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2.江西省环境保护局对德兴市水环境污染问题的看法。1991年11月,江西省环境保护局向省人大常委会做了《江西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其中提到了“乐安河由于矿山废水污染,一部分河段已鱼虾绝迹……部分河流如德兴的洎水河,乐安河段为城镇的水源地,在枯水期,由于污染物超标而不能供人饮用。”看来德兴市的水环境污染问题在江西省环境保护局一级是很重视的,因为该区域的河流地面水环境质量是作为重点汇报的。
对于乐安河水环境的治理而言,在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于1987年4月做出《关于加强德兴等地环境保护的决定》后,环境保护系统做了许多工作。1989年江西省环境保护局收到乐平县人大主任彭雨尘代表《关于要求消除乐安河污染,解决当地群众实际困难》的建议后,局领导率专家到现场察看,了解实情。江西省环境保护局召集有关单位成立协调组,还委托南京环科所对乐安河进行调查。为了解决群众饮用水困难,由江西省环境保护局出面协调,德兴铜矿预先支付10万元人民币给洛口乡打井,洛口乡政府和群众表示满意,部分群众与铜矿的对立也消除。
在1991年江西省环境保护局向省人大常委会的这次汇报中,德兴市环境保护工作单独作为一个专题汇报。德兴市在1987年江西省人大专门做出决定后,对环境保护工作很重视,充实了环境保护机构。环境保护局独立作为一级局,设立了环境监理所和环境监测站,该市几套班子都将环境保护当做大事来抓。江西省环境保护局每年均派人去德兴市检查环境保护工作。江西省环境保护局认为尽管工作做了不少,但是目前德兴地区的环境污染仍十分严重,威胁着该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3.德兴市水环境治理中存在的问题。1992年2月17日,在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扩大会议上,江西省环境保护局局长又专门作了《关于德兴、新余两地环境保护及南昌地区酸雨情况的汇报》,认为德兴市是工矿业比较集中的地区,行业分布有采矿、冶金、机械、造纸、化工、电镀、食品等行业,污染大户有8家,主要分布在洎水河和乐安河两岸,德兴市的环境污染是全省污染最严重的市、县之一。
江西省环境保护局专门对污染大户进行检查,召集有关厂矿研究了具体治理措施。德兴市境内的主要污染单位都建立了环境保护机构,集中资金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其中德兴铜矿投资1000多万元,银山铅锌矿投资400万元,大茅山造纸厂投资400万元,大茅山化工厂和富家坞铜矿等厂矿也采取了一定措施防治污染,所以,德兴市的一些废水达到排放标准或降低了污染物的浓度排放,缓解了该区域污染矛盾突出的情况。但是,由于该市环境保护设施投入欠账多,水环境治理仍然存在较大问题,德兴市每年排放的工业废水量达3027万t,水体污染严重。
4.德兴市重点污染源限期的治理。上饶地区(市)所辖范围内被列入全国3000家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的企业有6家,涉及德兴市水环境污染的有3家:德兴铜矿、大茅山造纸厂、鄣公山造纸厂,其中鄣公山造纸厂在德兴市上游的婺源县,排放的污水入乐安河经过德兴市境内。
这3家企业都完成了限期治理,鄣公山造纸厂由婺源县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于1996年9月6日取缔。德兴铜矿三期废水治理工程共投资1.9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8.6%,已于1997年4月前完工,申请国家环境保护局验收。
1996年度,德兴铜矿外排工业废水2841.22万吨,污染物排放综合达标率为85.50%,万元产值废水外排量从1987年的1820.1吨/万元下降为360.35吨/万元,万元产值铜排放量从1987年的14.9kg下降为0.74kg,成绩是显著的。
大茅山造纸厂投资400多万元治理污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设施已由省环境保护局验收,主要是中段水处理。
5.德兴市洎水河流域污染源的治理。上饶地区(市)辖区内的重点污染源治理落实到德兴市也有具体要求,德兴市在1991—1995年的“八五”期间,除对德兴铜矿、大茅山造纸厂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8项以外,还对7个企业限期治理21个项目,共投入环境保护资金4550万元。1995年德兴市人民政府制定了《洎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由市政府委托市环境保护局与沿河9个重点污染源企业签订11个限期治理项目,1997年4月之前已有4个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
6.德兴市完成的环境污染治理项目。199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后,江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关停取缔的企业在德兴境内的有6家。德兴市对1996年省政府决定关停整治的该市6家小金矿和该市自行列入关停整治范围的石碑金矿,上洛金矿进行整治。这8家小型金矿的对碾机、混汞、小汞等有害工艺装置已全部拆除,氰化池已拆毁。该市还关停了绕二德盛纸制品有限公司和南墩造纸厂2家严重污染企业。为督促各级乡、镇人民政府切实负起保护环境的责任,德兴市政府与潭埠、花桥等6个乡镇签订了环保目标责任状。
为了防止死灰复燃,德兴市政府还多次组织环境保护、工商、公安、乡镇企业、地矿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监督整改,有针对性地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在强化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同时,该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经常督促重点污染企业,加强污染源限期治理的步伐。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市政府关于《洎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要求,督促企业加大治理力度。
据统计,德兴市在“八五”期间(1991—1995年)共完成环境污染治理项目29项,其中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下达的中央省属企业单位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15项,经市政府批准下达的限期治理项目5项,企业主动治理的项目9项。全市增加废水处理能力约9074.3万吨/年,废气处理能力约29.64万m3/h,废渣处理能力311吨/年,完成项目总投资约20663.3万元。这些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的完成,为保护环境,改善局部环境质量,控制污染恶化趋势,维护生态平衡起了很大作用。
7.德兴市对新污染源的控制。1995年,德兴市委、市政府决定将环境保护局恢复为一级局,初步形成全市的环境管理网络,同时加强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工作。在“九五”计划调整中,组织编制了德兴市“九五”环境计划和2010年环境规划,把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纳入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中。
德兴市对水环境的整治列入了政府工作的重点,发布了几个有力度的环境保护文件,它们是:《德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德府发[1997] 1号文),“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通知”(德府发[1996]23号文),“关于批转《德兴市洎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德府发[1995]11号文),“关于批准发布的乐安河(德兴段)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的通知”(德府发[1997]1号文)。
1995年和1996年,德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实行了环境保护审批制度,力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对新建、改、扩建技改项目,如花桥金矿、市金属工艺品厂、市轧钢厂、市林化厂石油液化气站、市竹压板厂系列竹胶板、铜材线缆厂双涤纶玻璃丝铜线等技改或新建项目都进行了严格的审批手续,对凡不符合国家环境卫生标准的坚决不给审批,不予上马。同时,积极推行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全面开展“三产”行业环境管理工作。
在控制解决新、老污染源问题上,许多企业均有了一定的投资,采取了一些新工艺、新技术,有效减少了环境污染。如金山金矿1994年投资20多万元,从浙江购买了湿法冶炼工艺,并投入了280余万元建成了15吨/日全封闭的黄金冶炼厂,减少了污染,优化了环境,保护了森林资源。该矿还投资70多万元建起了液化气供应站,使矿区周围森林蓄积量逐年增加。
银山铅锌厂、德兴铜矿“含铜废石综合利用工程”和“选矿尾砂废水循环利用工程”一方面实现了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另一方面达到了经济效益、资源效益与环境保护效益同步发展的目的。
8.德兴市对黄金群采的治理。结合地方特色,加强采金管理,为水环境改善做了实事。德兴市金矿储量大,该市矿山企业点多面广,体制复杂、规模不一,尤其是黄金开采曾一度秩序混乱,部分群众在德兴铜矿周边抢矿、捞矿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该市矿业的健康发展。为此,他们首先对黄金群采进行了整治。1993年,该市从事民采黄金的人员逾万人,缺乏管理的群采既浪费矿产资源又污染水资源。
1994年6月,先由德兴市人大常委会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代表进行视察的基础上专门听取市政府《关于德兴市黄金生产管理与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然后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黄金生产和管理的决定》,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全市黄金群采的整治。
德兴市政府对整治黄金群采活动十分认真,一共从地矿、黄金、公安、工商、环境保护、土地等部门以及产金乡镇抽调370多人组成工作组,开展全市范围的黄金群采专项治理整顿,取缔个体零星采金坑口536个,拆除碾金机325台,工棚853个,炸毁氰化池187个,清理淘金船79条,恢复耕地560亩,修复被损河堤32处。
他们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促堵,在个体黄金群采整治基础上,按照“统一设计,统一订购设备,统一安装,统一技术服务,统一地质勘探”的“五统一”原则。于1995年组建起八个乡镇集体股份制小型金矿,兴建的8个金矿当年筹建当年见效,金矿采选能力达925吨,比整治前日采330吨净增595吨,全市实现了黄金产量13420.8两,完成国家下达计划的139.8%,比1994年增长43.6%,其中成品金完成7565.12两,完成计划的320%,是整治前的7倍,提前一年完成了“八五”计划,实现了全市黄金开采由无范围到定范围,由个体到集体,由重选工艺到浮选工艺的三大变革。
1996年,德兴市独立金矿黄金产量达1.7万两,完成国家下达指令性计划的136%,较上年增长21.4%。为巩固整顿成果,防止群采回潮,市政府与乡镇签订强化黄金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把黄金管理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德兴市还组建黄金集团公司,恢复黄金派出所,设立乡镇黄金管理工作站,进一步推进黄金管理网络化建设。
四、德兴市矿区水环境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依法保护环境的意识不强
一些企业领导往往以企业经济效益差为理由,拖欠排污费的上缴,如大茅山造纸厂对当年的排污费拖至第二年才上缴。大茅山铜矿、富家坞铜矿1997年的排污费有20多万元未上缴。
(二)矿产资源有偿开采观念淡薄
个别矿山企业矿产资源有偿开采观念淡薄,矿山资源补偿费不能足额按时上缴。如富家坞铜业有限公司下属的大茅山铜矿从1996年4月后欠交矿产资源补偿费52万元。大茅山金山金矿、八十源金矿、远坑金矿黄金发展基金没有按照江西省政府文件规定渠道上交。矿产资源补偿费都不上交的矿山根本不会认真保护好水资源,这些企业都是水污染的大户。
(三)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审批和“三同时”的执行率低
坚持环境保护审批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不好。按规定,新、扩、改建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但有的项目没有做到“三同时”,如富家坞铜矿责任有限公司的防止露采剥离废石流失工程,直到投产还没有经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估,擅自开工,在露采剥离施工过程中,尤其是雨季产生大量的废石泥石流,给富家坞铜矿的安全生产带来严重影响;大兴冶炼厂冶炼尾气制酸技改工程未经省环境保护部门验收,按理不能生产使用,实际上却投入了生产;还有部分乡镇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向市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环评报告,没有先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经委、计委再批准立项等等。德兴市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审批和“三同时”的执行率仅在20%~40%之间,新污染源极易形成。
(四)老污染的治理效果不好
大茅山造纸厂中段水处理工程虽经验收达标排放,但是,碱回收工程建成投入运行后,由于企业经济效益不佳,生产中也是停停开开,经强碱高温腐蚀,炉子严重损坏,1994年以后一直停止运转,造纸厂黑液没有得到有效处理便排入河中,使洎水河遭到严重污染,沿岸11个乡镇、10余万人口身心健康受到影响,这个厂负债经营,亏损累累,牺牲了环境效益也没有换得经济效益。
江西有色冶炼加工厂308分厂位于德兴市郊南大门,设备陈旧老化、工艺落后、外排的烟气中二氧化硫、含铅量都超过国家规定标准3~4倍,对周围农田和市区的环境带来严重污染。德兴铜矿三期废水工程虽已完工,但红色的酸性水仍时有外泄,严重污染乐安河。
(五)新污染源增加了环境压力
随着生产的发展和资源的开发利用,新的污染源随之增加,当地黄金开采发展很快,新建立的股份制小型金矿技术比较落后,生产工艺简单,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只顾经济利益不顾环境污染,采用小汞板、小流槽工艺。1996年贯彻国务院决定时虽已全部取缔,但到20世纪末期小流槽还存在,恢复小汞板的隐患也没有彻底清除,放松环境监督便容易出现回潮,当地政府在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两个目标之间,并不总是能够做到协调一致,环境往往是牺牲品。
(六)乐安河的水污染限期治理工作进展缓慢
尽管乐安河的治理引起了各方面的重视,德兴市在治理水环境污染方面做了许多工作,江西省人民政府还把乐安河列为全省重点治理的四条河流之一,并于1997年12月在德兴市召开乐安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现场办公会,提出必须加快治理进度,并确定沿乐安河企业在1999年排放达标,2000年使乐安河水质变清的总体目标,定下了第一批限期达标排放的治理项目27项。
但是,截至1999年6月,沿河限期治理项目只验收了一项,乐安河的污染依然如故。这样看来,光有目标,没有彻底的落实措施,河水的污染是没有办法治理的。
五、对20世纪德兴市水环境保护问题的反思
(一)《洎水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必须认真执行
德兴市环境污染从1987年江西省人大通过治理决定,到1997年已有10年之久,其间,省地市三级人大前前后后均做了不少工作,督促搞好水污染的治理,可以说,在监督政府依法保护环境这个环节上,工作成绩是不小的。
从政府的工作来看,老污染源的治理在限期内也已完成,环保部门与各污染企业还订立了限期整改责任书。1995年,德兴市政府下发了一个文件:《洎水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确定了11个限期治理的项目。1997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协调各方召开乐安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现场办公会议,确定了整治目标和第一批限期达标排放的企业共27项,应该说,对于改善水环境质量的目标也是十分明确的。
(二)影响德兴市水环境污染治理的因素
在立法和行政两大系统的努力下,为何德兴市水环境污染问题在10多年间无法完成治理任务呢?这要从工作的完成质量和技术手段两个方面来看,这也是改进治理工作的重点所在。
就工作的完成质量看,尽管有环境整治方案,执行却显然是打了折扣。1995年德兴市定下的11个限期治理目标只完成4个。江西省政府1997年现场会定下的27个项目只完成1项,这些项目均是改善德兴市水环境质量应该完成的基本项目。假如这些限期完成的项目都不去认真治理,那么,众多没列入整治名单重点的企业更不会去认真治理污水。出于完成治理目标的目的,政府应该首先认真督促完成省和市定下的限期治理项目,这是治理工作见成效的基础。
就技术上的问题看,完成治理项目的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德兴市区域内3家列入全国3000家重点污染源的污染治理效果,除鄣公山造纸厂于1996年9月6日取缔外,德兴铜矿三期废水治理工程和大茅山造纸厂废水治理工程虽然已完工,但效果仍不理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治理工作的效果。308厂外排的低浓度二氧化硫和含铅气体,目前在污染解决的技术经济方面存在很大困难,只能限产减污,没有办法完成治理目标。
(三)采用有效的水处理技术
为有效治理水环境污染,在技术上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减少用水量,使用更好的水处理技术,使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使得德兴市水环境状况尽快好转。
1994年底,德兴铜矿三期工程基本建成,形成9万吨/日生产规模,成为亚洲最大的露天矿,与之配套的三期工程环境保护投资额为2126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9.67%,而二期工程的环境保护投资额仅占投资总额的4.53%,应该看到,在三期工程的环境保护投入是不小的。但是,它采用的技术在环境保护部门看来有什么问题呢?
1991年11月,江西省环境保护局向省人大常委会所作《江西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中,专门论及德兴铜矿三期工程的环保工艺:“采矿选矿中将产生大量的酸性废水和碱性废水,该矿虽花了上千万元的环保投资,采取酸、碱大中和的治理方法,但此措施世界上尚无成功的经验,谁也无把握将会产生什么后果。”江西省环境保护局都无法评估的技术用于实际废水处理过程,其效果经多年检验,看来问题仍然存在。另外,德兴铜矿自我评价是2号库和4号库外排水不能稳定达标,上饶地区(市)认为德兴铜矿三期工程虽已竣工,但酸性水时有外泄,仍严重污染乐安河,也表明德兴铜矿废水处理技术有待进一步完善。
至于大茅山造纸厂,该厂是建于1968年的小厂,经20世纪80年代两次技改,生产能力达到15000吨/年,属中型造纸厂企业。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局的要求,该厂1987年投资310万元建成用燃烧法对造纸化学浆黑液进行处理的装置,1989年通过江西省环境保护局的验收。至1995年该设备损坏,碱回收无法进行,黑液无法处理,如再经过技术改造仍要300万元。该厂中段废水处理项目,江西省环境保护局要求在1992年6月底完工,属省级限期治理项目,实际完成时间是1996年,该年12月通过江西省环境保护局验收,总投资30多万元。由于大茅山造纸厂碱回收装置损坏,黑液只能进入氧化塘处理,效果不好,排放的黑液超标严重。洎水河的污染只要该厂排放黑液就无法治理,所以,在该厂完成碱回收装置的修复运转前,不允许进行化学浆生产,只能采取成品纸浆或者是废纸生产,以杜绝向洎水河排放黑液,使洎水河的水污染状况有所改进。
治理德兴市矿区水环境污染必须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只有全民都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才能做到依法保护环境,德兴市的水环境治理才会更有成效。
参考文献:
1.江西省统计局编.江西统计年鉴(有关年份)[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7.
2.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重金属污染及其生态效应的研究(研究工作成果论文集I).I1993年7月.
3.江西省环保局.江西环境年鉴(1991-1992年卷)
4.上饶行署.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汇报(1997.4.30).
5.上饶行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1997.4.30).
6.德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情况的汇报(1997.6).
7.德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1997.6.5).
【注释】
(1)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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