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香港也曾是毒品的重灾区,但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其毒品涉案数量正逐年减少。笔者认为,取得如此的成果,与香港各界的协同努力禁毒分不开,香港严密的禁毒法网也功不可没。本文正是以此为视角,力图分析阐述内地与香港关于毒品犯罪的相关规定的差异,并欲借他山之石,为内地禁毒献计献策。
我国内地与香港毒品犯罪之立法例分析比较
马骊华[1]
摘 要:毒品问题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和各地区的社会问题,为肃清毒品的危害,各方政府均采取了不同的措施。我国香港也曾是毒品的重灾区,但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其毒品涉案数量正逐年减少。笔者认为,除全方位的禁毒宣传外,其严密而有效的禁毒法网功不可没。
关键词:香港 内地 禁毒立法 比较
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曾经是毒品的重灾区,是毒品流向世界各国的转运中心,但经过香港各界的努力,2000年,美国已经将其从毒品运转中心的黑名单中除名,更重要的是,从全局考察,毒品涉案人员的数量正在逐渐减少。以海洛因为例(海洛因是香港的主要毒品),2002年,香港涉海洛因案件为3 303件,2003年为3 130件,2004年为2 438件,2005年为2 020件,2006年1~8月,为1 200件,案件呈明显下降趋势。[2]此外,从1996年开始,被呈报滥用药物者的总人数也出现下降趋势,由1996年的19 673人下降至1999年的16 314人,在2005年更是降至14 087人,是过去十年来最低的数字。笔者认为,取得如此的成果,与香港各界的协同努力禁毒分不开,香港严密的禁毒法网也功不可没。本文正是以此为视角,力图分析阐述内地与香港关于毒品犯罪的相关规定的差异,并欲借他山之石,为内地禁毒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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