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三三)汪贵等行窃熊伦家临时行强案(盗窃)北抚题:汪贵等行窃熊伦家临时行强一案。C-16-J-14-P-12)评析:嘉庆十七年湖北省汪贵等行窃熊伦家,临时行强,致使事主妻子畏避奔逃,受冻身死,存在适用盗窃还是强劫的疑难。先例在此作为判决和说理的法律依据。
(一三三)汪贵等行窃熊伦家临时行强案(盗窃)
北抚题:汪贵等行窃熊伦家临时行强一案。职等以强盗杀人拟以斩枭之例,似系指盗犯下手致死者而言。若系强劫致事主畏避奔逃,受冻身死,究与立被手刃者情节有间,例内既无事主因被盗劫以致毙命之文,自未便即科以强盗杀人之罪,议请照覆。奉批细查成案,详核等因,遵查乾隆六十年有江苏省题张五丫头等行窃事主徐文有船上钱物,致事主侄女孙徐氏失足落河身死一案。又,嘉庆十五年广西省题陆全德纠劫客船衣物,致事主苏芝伟失足落河淹毙一案。张五丫头、陆全德二犯均系照强盗杀人例斩决枭示,经本部题覆在案。此案汪贵纠伙行窃,临时行强,致事主之妻史氏畏惧心慌,奔至附近岩洞藏匿,受冻身死,核与张五丫头等案因行劫致事主惊慌失足落河溺毙者情事相同。既有照强盗杀人问拟斩枭成案,自应一例改拟。嘉庆十七年说帖。(《刑案汇览》卷14,刑律·贼盗·强盗·首盗冻毙事主伙盗免死发遣。C-16-J-14-P-12)
评析:
嘉庆十七年(1812年)湖北省汪贵等行窃熊伦家,临时行强,致使事主妻子畏避奔逃,受冻身死,存在适用盗窃还是强劫的疑难。
先例是乾隆六十年江苏省张五丫头案和嘉庆十五年广西省陆全德案,两案都存在致人死亡,两案适用了强盗杀人例。通过与先例比较,本案适用了先例适用的法律原则。先例在此作为判决和说理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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