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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以搜我的身

时间:2023-05-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谁可以搜我的身?南方报网就此事致电达富电脑有限公司,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安检的那些环节是有的。出厂的时候,如果警报响了要搜身,但是男工人由男保安搜,女工人由女保安搜”。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2.谁可以搜我的身?

案例:

2009年12月23日,《南方日报》刊登了记者孙晓素的一篇文章,题目是“我提的不是裤腰带,是尊严”。文章报道了这样的案例:广达集团下属达富电脑有限公司规定,为了公司财物的安全,所有进出公司人员必须解下自己的裤腰带才能进行下一步安检。依据该规定,女工们必须在众目睽睽之下解开裤腰带接受安检。为了保住饭碗,女工们必须忍受这种屈辱。化名为“契约工”的网友在网上发帖呼吁:“8000位打工妹,是谁在光天化日之下脱去你的裤腰带?”南方报网就此事致电达富电脑有限公司,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安检的那些环节是有的。出厂的时候,如果警报响了要搜身,但是男工人由男保安搜,女工人由女保安搜”。

分析:

在本案中,达富电脑有限公司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它无权搜查公民的身体。我国宪法第37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第13条规定,“保安不得搜查他人的身体”。《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7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依据上述规定,有权力搜查公民身体的主体仅限于公安机关,而且必须在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时候方才可以进行搜查。该公司是无权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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