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旅游资源管理的现状
旅游资源管理法规是调整人们在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包括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海滩、游乐场、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方面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旅游资源开发中经常出现、从而亟待加强管理的问题主要有:
1.水体污染
国内被开发为旅游景区的奇山异水数量众多,但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大量工业和生活污水肆意排放,包括滇池和太湖在内的不少胜景,都出现了水质严重恶化的现象。
2.植被破坏
有些旅游区不考虑旅游空间容量和旅游生态环境容量,超负荷接待游客;部分游客不遵守景区游览规则和秩序,致使植被遭到践踏,土壤板结,透气、透水性差,草木长势不佳,古树名木甚至不乏枯死者。
火灾则是造成景区植被破坏的最大威胁,尤其是在树木生长茂密之处,当空气干燥、游人吸烟或野炊时,极易引起森林火灾。
此外,森林病虫害也是植被破坏因素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3.建筑违章
有些景区临时修建一些应急房屋,或在风景秀丽的景区内乱建厕所。同时,缆车索道和商贩摊位也使整个景区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4.空气与噪声污染
例如北京城内排放的黑烟,在大气中被分解为硫酸、硝酸和碳酸,随雨而下,形成酸雨,严重损害了汉白玉建造的古建筑物。有些景区利用高音喇叭播音,制造噪声,破坏了旅游环境的安宁。
5.文物古迹破坏
由于游人过多,加上有些游客文化修养差,因此在许多景区景点,总会有些旅游者爬上古文物、古建筑留影或践踏,乱刻乱画。
6.野生动物生存威胁
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不惜铤而走险,置国家禁止性法律于不顾,猎杀、买卖国家保护动物,如大熊猫、藏羚羊、鄱阳湖自然保护区内的珍禽等。
上述各种问题,对风景资源、生态平衡、文化遗产和旅游业构成了严重威胁,如不采取强有力的手段进行保护和管理,必将限制旅游资源作用的有效发挥,进而阻碍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