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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的问题

时间:2023-05-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七章 解释的问题基础主义的命题总是在论证和解释之间摇摆,二者在神话和宗教中聚合起来。通过一个简单的数学函数,解释的问题可以被系统地阐明:1.设构成理解法律的基本决断为一个因变量。作为一个独立的变量,任何“基础”都适合于函数:y=f。

第七章 解释的问题

基础主义的命题总是在论证和解释之间摇摆,二者在神话和宗教中聚合起来。自然法理论中的社会契约论也是如此,它设置了一个看起来有历史依据的架构,以遮掩其中关于规范性和合法性的原始准则。然而,在18世纪,事实和规则之间的区分(休谟)以及孟德斯鸠的名言——我只解释其成因,但并不论证其习俗的正当性(参见前文,58)——成为科学的既定程序。即便如此,仍然存在着一次又一次的努力,意图根据一种事实性的基础如生物学或人类学基础,实现对法律制度的论证或批判。“道德”的不确定性似乎易于诱使论者将两种道德理论混淆起来,前者是可以经验实证的关于道德意识起源和发展的主张、关于总体或相关群体道德态度的理论,后者是关于国家或法律秩序道德假定的理论。

运用法律外部的变量来解释法律规则的起源、发展和影响,会引致一种特别的方法论问题,而考量这一问题将会说明论证和解释的分离。通过一个简单的数学函数,解释的问题可以被系统地阐明:

1.设构成理解法律(无论其概念如何细化)的基本决断为一个因变量(y)。作为一个独立的(解释的,“基本”的)变量(x),任何“基础”都适合于函数:y=f(x)。

2.考虑到存在多种基础,由此不难得出,需要运用一组独立的、解释的变量。不仅仅是经济等因素决定了法律。进而这一扩大的、多重变量的函数公式可以表述如下:y=f(x1,x2,x3,…,xn)。

3.而每个变量需要依据其解释力加以权衡,因而公式变为: y=f(ax1,bx2,cx3,…,wxn)。

4.总是存在一个未经解释的余留因素(r),比如迄今为止的观测中存在的未知或缺失因素,因之:y=f(ax1,bx2,cx3,…,wxn,r)。

5.在多重的变量“基础”中,证明之不充分成为一般的解释问题。它们当然无法解释法律中的每一个问题。(1)此外,这种函数因变关系本身的相关性也是值得拷问的。y(法律)不全是被决定的,而具有“相对的自主性”。由于法律具有决断性或意志性,规则的发展——法条的创制、法律裁判等——变得无法预知。总是会有无法解释(不是论证)的余留因素(2),这可以被看作是国家主权或自治的一般表达。

6.y不仅是一个因变量,也可以被视作一个独立的变量:x= f(y)。在马克思主义学说中,法律主要决定于、受限于和依赖于一定的经济基础,而这个反函数视角则体现了法律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Rückwirkung)。从工具主义视角的分析框架来看,这种观点是不证自明的。与此相关的是法律在社会各领域都普遍扮演着有机构成的角色。

7.由此引发的另一问题是,x和y表面上经常是不可区分的,例如看起来外在于法律的“经济”基础本身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法律决定的。经由法律条文的正确运用,经济关系才得以确立:比如一种特定法律形式的企业、一种劳动关系、一个工作咨询委员会等。马克思的一段著名论述可以这样理解,一个特定的事务状态(在基础领域)可以有不同的称谓:例如在政治经济学术语中,称作“生产关系”,而在法律术语中称作“财产”。在前文中笔者也引用过这段话(参见前文,第113页以下):

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Marx 1987,261;参见Marx 1969b,9)

因此经济基础和法律上层建筑不再能被区分,而世上已有许多可替用的描述这世界的模型。

8.最后,变量y(法律)事实上是十分复杂的,我们知道(参见前文sec.2.6),它包含不同的维度。唐纳德·布莱克(Donald Black)的理论致力于在一个精微的层面解释“法律行为”,将作为变量的“法律”——例如“政府的社会控制”(Black 1976,2)——裂分为“法律之量”(quantity of law)和“法律之型”(style of law)。“法律之量”本身又意味着许多的元素,比如“人民所服从的禁令、义务和其他标准的数量和范围,以及……立法、诉讼和司法的比例等。作为数量变量,法律包含但不限于所有前述内容”。(Black 1976,3)因此论者有必要首先决定解释的对象:y1,y2,y3,…yn

【注释】

(1)还有无数努力试图从人类外部到内部的事务中得出结论,其中也有类似的证明不充分的问题。因之有论者力图从地方性的研究中得出适合整个民族特质的结论。进一步的例子则有占星术(从星座得出关于个人品行的结论)、生理学(从面部特征得出关于个人品质特点的结论)、头骨学(从头骨的形状得出关于品质和智力特点的结论),以及最近的大脑研究(从大脑特定区域的活动状况得出关于精神状态的结论)。最终这种研究力图从基因中得出结论,研究是什么决定了一名天才的诞生。

(2)关于此论题,理性(ratio)和意愿(voluntas)被划分开来,参见前文,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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