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
中央银行是在一国内负责制定和执行该国货币信用政策,调节和控制本国内货币流通和信用服务,维护金融稳定,依法实施金融监管的特殊金融机构。中央银行性质上属于国家机关,是特殊的国家机关,主要是调控宏观经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实施金融监管和维护金融稳定的特殊的国家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中央政府行政机关。
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是各国通过立法规定中央银行在国家机构体系中的地位,主要体现在其独立性的地位上。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指法律赋予中央银行在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体系中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自主权,以及配合该自主权实现的相关制度,主要通过中央银行与国会、与政府的关系进行判断。
就我国的中央银行而言,中国人民银行是依法享有相对独立性的国家宏观调控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中国人民银行独立于地方政府,不受地方政策的干涉和管辖,独立于其他国家行政机关,与其他部级行政机关属于平级单位,不接受任何的指导;也独立于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受其干涉。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对国务院又具有行政上的隶属性,主要表现为:(1)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对规定以外的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作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报国务院备案;(2)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职责、组成和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3)中国人民银行的行长由国务院总理提名,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
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机构由行长一名以及副行长若干名组成。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行长是中国人民银行最高行政长官,是法定代表人,也是国务院的组成成员,对内总管银行的所有事务,对外代表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共设立九大分行和两大营业管理部以及若干中心支行、支行。分行、中心支行和支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没有独立的法律资格,不享有独立的主体权利,日常工作由总行统一领导和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在辖区内维护金融稳定,承办相关业务,不受任何当地机构的领导。
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其作出的决定无法律效力。但货币政策委员会不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下属机构,而是直接对国务院负责,它采取季度例会的会议制度。货币政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对货币政策事项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如:(1)货币政策的制定和调整;(2)一定时期内的货币政策控制目标;(3)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4)有关货币政策的重要措施;(5)货币政策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它的工作目标旨在保证货币政策与国家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统一协调,促进货币政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保证货币政策决策的正确、及时。
【引申阅读】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
世界各国由于历史文化传统、立法观念以及社会发展程度等的不同,对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有不同的规定,其中美国联邦储备系统(Federal Reserve System,简称Fed)是独立性很强的一种模式,它不隶属于政府体系,而直接向国会负责,可以独立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无须接受政府的行政命令,不受政府干预。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是根据《联邦储备法》(Federal Reserve Act)于1913年成立的,由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储备银行及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等组成,主要职能为制定并负责实施有关的货币政策、对银行机构实行监管、维持金融系统的稳定以及向美国政府、公众、金融机构和外国机构等提供可靠的金融服务。值得注意的是,美联储实际上是私有的中央银行。作为美国银行系统的核心操作力量的联邦储备银行是由全国12个储备区的联邦储备银行分行组成,每家区域性储备银行都是一个法人机构,拥有自己的董事会。
【课外阅读】
欧洲中央银行作为世界上第一个管理超国家货币的中央银行,其与成员国的关系以及其运作方式。
【课后思考】
1.中央银行的性质是什么?
2.中央银行作为特殊的国家机关,其特殊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3.中央银行与一般金融机构相比较,其特殊性体现在哪里?
4.中央银行地位的独立性程度对其履行职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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