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未来中国国际私法学的发展与前瞻
从上述的介绍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国际私法学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从已出版的著作、发表的论文来看,它们几乎涉及国际私法的各个领域,立法和司法问题的研究则是近年来的热点。在基本理论的研究上,国外学者的国际私法理论被进一步介绍到国内,并得到一定程度的讨论。对于未来中国国际私法学的发展,我们认为以下几个趋势将会得以深刻的体现:
1.中国国际私法学者将在未来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中发挥积极作用。国际私法学是一门非常专业化的学科,国际私法的立法也具有浓厚的专业化特色。晚近中国的立法机构在起草国际私法的立法草案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有关国际私法的司法解释中,都特别注重征询我国国际私法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学者参与国际私法的立法,这是各国的一个共性因素。[68]相信在未来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中,中国国际私法学者将会发挥重要的作用。
2.中国国际私法理论与实践的互动将进一步加强。任何法学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取决于它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国际私法学的任务,不只是解释当前已经存在的国际私法规范,还应该能指导当前的司法实践,并通过实践的反向推动,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的国际私法学的发展。
3.中国国际私法学的国际化将进一步加强。近年来,中国国际私法学会逐步加强了与其他国家国际私法学者和学会的联系和交流。中国目前强大的人才资源和理论研究的迅速发展逐渐得到了外国国际私法学者的广泛认可。随着中国国际私法学界对外交流的不断发展,中国国际私法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必将进一步加强。
4.在国际私法学的研究内容上,随着国际私法调整的范围不断扩大、内容不断充实,国际私法学的范围也将不断扩大。在具体的研究领域,我们认为,以下问题将可能成为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国际私法学界值得关注的重要问题:(1)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问题。尽管中国目前尚没有单行的国际私法立法,但我国的法律适用法的立法已经提上日程,在该法通过以前,这一领域的研究将成为我国国际私法学界的热点。(2)中国国际私法司法实践研究。近年来,对于司法实践的关注成为我国国际私法学界的一个热点,而由于目前司法实践中还有大量的问题值得进一步深入讨论,这一领域的研究既有价值也有必要。(3)商事国际私法。目前,我国国际私法学界对于商事国际私法问题的研究还比较薄弱,随着我国对外商事交往的发达和涉外商事立法的增多,这一现象必将有所改观。(4)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机制。这一领域的研究中ADR和体育争议的解决将会成为热点,而国际民事诉讼法和国际商事仲裁法的研究则将进一步深入。(5)国际统一实体私法。随着国际统一实体私法的逐渐增多以及中国在国际法制中建设性作用的增强,越来越多的统一实体私法受到学者们关注,尤其是一些新型的国际贸易法制,将会成为学者们关注的重点。(6)国外国际私法发展的跟踪与比较研究。目前,国外国际私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非常迅速,新的立法、新的判例和新的理论成果不断涌现,如在欧盟范围内,近年来就连续通过了三个罗马条例(I、II),罗马条例III也在修订之中。对于国外国际私法进行跟踪研究,掌握最新的研究动态,必将会进一步推动我国的国际私法立法、司法和理论的发展。(7)区际私法。区际私法的研究在未来的一段时间更多地会集中在区际司法协助,尤其是间接性的司法互助安排上。而且中国台湾地区与内地之间区际私法的比较和区际司法互助的探索,将会为学者们广泛关注。而未来直接的司法互助将会成为学者们追求的终极目标。(8)中国国际私法发展趋势的研究。随着中国国际私法学研究的深入,中国国际私法学人必将以当前的实践为基础,根据国际私法的发展趋势进行超前研究,以指引国际私法的发展方向。实际上,如果真正能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现实与未来的互动,必将会为我国国际私法学的创新和发展带来一个新的契机。
三十年的中国国际私法学从无到有,从粗浅向纵深,走过了一个不平凡的快速发展之路。今天,虽然处在发展之中的中国国际私法学面对飞速发展的国际民商事交往、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以及不断涌入的西方法学理论,受到越来越强烈的挑战;而且,我国目前的国际私法理论还主要是借鉴外国的学说,较成熟的、有中国特色的、能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国际私法理论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但中国国际私法学者正以自己的学识和能力建设中国的国际私法制度,不断拓展我国国际私法学的影响。当前的实践和时代的发展都呼唤着国际私法理论在中国出现一个新的发展,呼唤着中国国际私法学新的构建,这恰恰是中国国际私法学者现在面临的使命。而展望未来,我们期待中国国际私法学在兼容并包、吸纳国际化因素的同时,能够建构具有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的国际私法理论体系,在人类国际私法学的发展进程中留下中国的元素。
Thirty Years of Chinese Scholarship on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1978—2008
Abstract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Chinese scholarship on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has gone through a rapid development.Many achievements have been made with respect to the publication of teaching materials,translated foreign scholarly works and research results,as well as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discipline 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The research on a number of heated issues has to some extent helped to solve the problems concerning legislation and judicial practice in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Some leading theories were also formed during the past thirty years,such as the theory of“One Body with Two Wings”advanced by Professor Han Depei.Although difficulties and problems remain in the study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in China,in the long term Chinese scholars shall be able to advance a set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theorie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Key words Reform and Opening up;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legislation;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审稿:卜 璐)
【注释】
[1]本文是作者主持的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外国法适用的实践困境与理论选择”(项目编号:07SFB3030)的成果之一。在本文的写作过程中,现已毕业的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硕士研究生许威帮助我收集并整理了大量的资料,在成稿后文章得到了《武大国际法评论》编辑们认真的审阅和中肯的批评,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卜璐还对一些措辞的使用提出了修改意见,在此一并感谢!
[2]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3]刘丁、章尚锦编著:《国际私法》(上、下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姚壮、任继圣:《国际私法基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之后相关的教材和资料还有:戚维新编译:《国际私法:附海事法》,知识出版社1982年版;西南政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1981—1983年编:《国际私法论文选》和《国际私法》;司法部第二期全国法律专业师资进修班1982年编:《国际私法讲义》、《国际私法、海商法专题讲座》;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国际法教研室1982年编:《国际私法讲义》;任继圣、刘丁:《国际私法讲义:试用本》,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教研室1983年编:《国际私法讲义》。
[4]韩德培主编:《国际私法》,武汉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页。
[5]目前,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厦门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拥有国际法博士学位的授予权。
[6]如韩德培主编:《国际私法问题专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李双元、谢石松:《国际民事诉讼法概论》(第2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杜涛:《国际经济贸易中的国际私法问题》,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等等。
[7]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2007年修订。
[8]如北京政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国际法教研室1981年编:《国际私法参考资料》;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教研室1980—1981年编:《国际私法参考资料》;法学教材编辑部组编:《国际私法资料选编》,法律出版社1984年版;黄惠康、黄进编著:《国际公法国际私法成案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韩德培、李双元主编:《国际私法教学参考资料选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杨贤坤:《中国国际私法案例述评》,中山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林准主编:《国际私法案例选编》,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等等。
[9]黄进、何其生、萧凯编:《国际私法:案例与资料》,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刘颖、吕国民编:《国际私法资料选编(中英文对照)》,中信出版社2004年版;[英]J.G.Collier,郭玉军编注:《冲突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0]如吕伯涛主编:《海事案例精选精析》,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赵相林主编:《国际私法教学案例评析》,中信出版社2006年版;李双元、欧福永主编:《国际私法教学案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林燕萍主编:《国际私法案例评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宋连斌:《国际商事仲裁资料精选》,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年版。
[11]黄进:《区际冲突法研究》,上海学林出版社1991年版。
[12]张翔宇:《现代美国国际私法学说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邓正来:《美国现代国际私法流派》,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再版),等等。
[13]相关著作有:韩德培、韩健:《美国国际私法(冲突法)导论》,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陈卫佐:《瑞士国际私法法典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袁泉:《荷兰国际私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刘卫翔:《欧洲联盟国际私法》,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刘仁山:《加拿大国际私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肖永平主编:《欧盟统一国际私法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王承志:《美国冲突法重述之晚近发展》,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朱伟东:《南非共和国国际私法研究——一个混合法系国家的视角》,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邹国勇:《德国国际私法的欧盟化》,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邹龙妹:《俄罗斯国际私法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版;陈小云:《英国国际私法本体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版。
[14]如黄进教授在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2003年第1期上发表的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in the Chinese Judicial Practice in 2001;肖永平教授在Americ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第53卷上发表的论文Order Public in China's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等等。另外,目前黄进教授还担任Year Book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的编委,肖永平教授2005年受聘担任英文《国际私法杂志》编辑顾问委员会委员。
[15]如肖永平教授、徐国建博士参加了2004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排他性法院选择协议公约》的谈判,何其生教授参加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的谈判等。
[16]《武汉宣言》的内容可参见《武大国际法评论》2008年第8卷。
[17]关于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二十年来的发展,可参见《中国参加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二十年回顾》、《忆往昔岁月峥嵘,从头越而今迈步——庆祝中国国际私法学会成立20周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二十年回顾》,载《武大国际法评论》2008年第8卷。
[18]韩德培主编:《国际私法》,武汉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页。
[19]参见韩德培主编:《国际私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3页。
[20]参见刘振江等主编:《国际私法教程》,兰州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9~60页。
[21]参见黄进:《宏观国际法学论》,载《法学评论》1984年第2期,第38~42页;肖永平:《世纪之交的中国国际私法学:发展与重构》,载《法学评论》1998年第6期,第1~21页。
[22]参见董立坤:《国际私法论》,法律出版社1988年版,第5~7页;唐表明:《比较国际私法》,中山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5~27页;《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第228~229页。
[23]参见高树异主编:《国际私法》,吉林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3页;刘振江等主编:《国际私法教程》,兰州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48页。
[24]参见余先予主编:《简明国际私法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李双元、宁敏、熊楚才:《关于国际私法的几个理论问题》,载《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第3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25]参见李双元:《国际私法(冲突法篇)》,武汉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1~42页。
[26]参见黄进:《宏观国际法学论》,载《法学评论》1984年第2期,第38~42页。
[27]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第228页;唐表明:《比较国际私法》,中山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1~12页;董立坤:《国际私法论》,法律出版社1988年版,第23~31页;姚壮、任继圣:《国际私法基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7页;高树异主编:《国际私法》,吉林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6~11页;刘振江等主编:《国际私法教程》,兰州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2页;余先予主编:《简明国际私法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3页;李双元:《国际私法(冲突法篇)》,武汉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3~50页;韩德培主编:《国际私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3页。
[28]参见韩德培主编:《国际私法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韩德培主编:《国际私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2007年修订版。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的教材均接受了这一观点,如:黄进主编:《国际私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2005年修订;刘仁山主编:《国际私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2007年修订;韩德培、肖永平:《国际私法学》,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肖永平:《国际私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肖永平:《国际私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2007年修订,等等。
[29]公元651年唐朝颁布的《永徽律》“名例章”中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族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唐律疏义》解释说:“化外人谓蕃夷之国别立长者,各有风俗,制法不同,其有同类相犯者,须问本国之制,依其俗法断之;异类相犯者,如高丽与百济相犯之类,皆以国家法律论定刑名。”由于中国古代法律刑、民不分,这一条文既是国际刑法的规则,又是国际私法的规则。这种区分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种类分别适用不同法律的冲突法规定在其他国家同一时期的法律中未曾出现。
[30]唐律中的规定后被改为:“凡化外人犯罪者,并依律拟断。”
[31]“公法,所以明各国交际之例;变通各国律法之不合者,称为私条。”这是最早有关国际私法翻译的开始。转引自刘正中:《中国国际私法词源考》,载《2006年中国青年国际法学者暨博士生论坛论文集》,第328页。
[32]参见王勇则:《李叔同对国际法的传播》,载《人民政协报》2000年8月29日,第4版;陈柳裕:《山田三良与中国国际私法》,载《当代法学》2003年第10期,第157页;刘正中:《晚清中国国际私法与日本》,载李双元主编:《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第9辑,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版,第567~580页;王晶:《中国国际私法发展史及对当代的启示》,大连海事大学2003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1~26页。
[33]1931—1934年间,陈顾远即撰书四部:《国际私法总论》(上下册),上海会文堂新记书局1931年版,1933年、1936年再版;《国际私法本论》,上海法学编译社1932年版,1937年、1943年再版;《国际私法要义》,上海法学书局1934年版;《国际私法商事编》(又名《国际商事法论》),上海民智书局1934年版。卢峻:《国际私法之理论与实际》,中华书局1937年版,1939年修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再版重印。转引自郭玉军、徐锦堂:《忆往昔岁月峥嵘,从头越而今迈步——庆祝中国国际私法学会成立20周年》,载《武大国际法评论》2008年第8卷。
[34]限于篇幅,此处仅就法律适用法的规定作以讨论,而对于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等方面的立法则不进行过多的涉及。
[35]相关著作如肖永平:《中国冲突法立法问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赵相林:《中国国际私法立法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徐冬根、薛凡:《中国国际私法完善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年版;杜涛:《德国国际私法:理论、方法和立法的变迁》,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杜涛:《国际私法的现代化进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于飞:《中国国际私法理论与立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36]参见黄进主编:《国际私法》,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121页;丁伟:《世纪之交中国国际私法立法回顾与展望》,载《政法论坛》2001年第3期,第127~136页;李双元:《走向21世纪的国际私法:国际私法与法律趋同化》,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18~120页;徐冬根、薛凡:《中国国际私法完善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年版,第110~112页。
[37]除了宪法中有关涉外法律关系的规定外,以《民法通则》为核心的各种民商事法律、法规,是中国国际私法国内立法的基本层次。而国务院、中央政府各职能部门为实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国际私法规范而制定的有关行政法规,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中国银行业对外商投资企业贷款管理办法》第25条及其实施细则等,则构成了我国国际私法法律渊源的重要补充。最高人民法院对有关国际私法规范所作的司法解释和批复,也是我国国际私法的重要渊源。另外,还有一些中国加入的国际条约和国际通行的国际惯例等。这些规范构成了中国国际私法多层次、全方位的规范体系,初步形成了我国国际私法的法律框架。
[38]1987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涉外经济合同〉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关于13种合同准据法的规定,有些就借鉴了1985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通过的《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律适用公约》。
[39]相关著作如:蒋茂凝:《国际私法实例说》,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杜新丽:《国际私法实务中的法律问题》,中信出版社2005年版;赵相林:《理论前沿立法探讨与司法实践》,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王淑敏:《新型贸易融资的国际私法统一法源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版;杨峥嵘:《涉外商事法律实务探析》,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屈广清、王淑敏:《新型国际贸易融资关系中的国际私法问题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等等。
[40]197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于设立了经济审判庭,到1984年年底,全国各级法院普遍建立了经济审判庭。当时的收案数量并不多。从1984年开始,为了适应我国海上运输和对外经济贸易事业发展的需要,陆续在广州、上海、青岛、天津、大连等十个城市设立海事法院,专门负责审理涉外和国内的第一审海事案件和海商案件。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了民四庭,专门审理涉外商事海事方面的纠纷。参见《回望人民法院三大审判三十载前行足迹》,载《法制日报》2008年7月28日;奚晓明:《中国市场经济与民商事审判》,资料来源于http://www.cfcjbj.com.cn/list.asp?unid=6324,2008年9月28日访问。2003年全国法院共受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和执行案件15746件,其中涉外民商事案件6338件,涉港案件6043件,涉澳案件528件,涉台案件2837件。参见《2003年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4年第3期,第19页。2004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和执行案件17066件,其中涉外民商事案件7151件,涉港案件5987件,涉澳案件555件,涉台案件3373件。参见《2004年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5年第3期,第18页。2005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和执行案件20030件,其中涉外民商事案件7843件,涉港案件8123件,涉澳案件452件,涉台案件3612件。参见《2005年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6年第3期,第20页。
[41]随着中国对外开放领域的不断拓宽,涉外民商事案件所涉及的领域也随之不断地拓宽,新类型涉外民商事案件随之不断出现。中国受理的涉外民商事案件逐渐从早期以货物买卖、借款、担保、外贸代理、合资合作经营等类型为主日渐多元化,现在基本上覆盖了民商事的各个领域。以涉港澳台商事案件为例,除了涵盖一般商事案件的所有类型外,还有一些独具特色的案件类型。如三来一补合同纠纷,合资合作合同纠纷,信用证纠纷,申请债权登记,申请承认、执行或撤销涉港澳商事仲裁裁决案件等。争议标的金额从以前的几十万元、几百万元上升到现在的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参见陶凯元:《广东法院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的实践、探索与展望》,载孙南申、杜涛主编:《当代国际私法研究——21世纪的中国与国际私法》,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24页。而且案件当事人可能涉及世界上的许多国家或地区,例如,仅广州海事法院受理的扣押利比里亚海流航运公司所属的“航海者”轮一案就涉及美国、希腊、英国、新加坡、阿联酋、巴拿马、挪威等10个国家和地区的当事人。参见万鄂湘:《遵循海事审判规律发挥专门法院优势把海事法院建成我国涉外审判的窗口——在纪念海事法院成立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资料来源于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20838,2008年8月23日访问。由于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所涉及的法律关系越来越复杂,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审理难度越来越大。
[42]参见郭玉军、徐锦堂:《从统计分析方法看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实践的发展》,载《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43页。
[43]以上统计数据资料主要参考黄进:《我国涉外审判中的法律适用问题——现状、问题与对策》,载《“国际商事审判中的国际私法问题”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黄进、李庆明、杜焕芳:《2005年中国国际私法的司法实践述评》,载《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第9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69~503页;黄进、李庆明、杜焕芳:《2004年中国国际私法的司法实践述评》,载《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第8卷),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黄进、杜焕芳:《2003年中国国际私法的司法实践述评》,载《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第7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115~172页;黄进、杜焕芳:《2002年中国国际私法的司法实践述评》,载《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第6卷),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51页;黄进、杜焕芳:《2001年中国国际私法的司法实践述评》,载《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第6卷),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429~464页。
[44]如武汉海事法院1998年在“英国达拉阿尔巴拉卡投资公司与巴哈马曲母普船运公司船舶抵押权纠纷”中对《巴哈马海商法》的适用,广州海事法院2002年在“美国JP摩根大通银行与利比里亚海流航运公司涉外船舶抵押权纠纷”中对《巴哈马商船法》的适用,广州海事法院2002年在“香港耀欧亚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合伙公司与帕里斯特集团有限公司船舶抵押合同纠纷”中对《巴拿马共和国商法》的适用。参见郭玉军、徐锦堂:《从统计分析方法看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实践的发展》,载《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第1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45]以上统计数据资料主要参考前述黄进教授自2001年以来就中国国际私法的司法实践所发表的系列述评文章。
[46]如吕伯涛主编:《海事案例精选精析》,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赵相林主编:《国际私法教学案例评析》,中信出版社2006年版;李双元、欧福永主编:《国际私法教学案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林燕萍主编:《国际私法案例评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47]如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于2001年开通,网址:http://www.ccmt.org.cn;法意网和法宝网也提供大量的涉外案例。
[48]相关著作如,曹建明:《国际产品责任法概论》,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年版;孟宪伟、王玉洁:《涉外婚姻家庭与法》,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赵相林主编:《国际产品责任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王军、陈洪武:《合同冲突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加]威廉·泰特雷:《国际冲突法(普通法、大陆法及海事法)》,刘兴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屈广清:《证据冲突法研究》,辽宁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盛勇强:《国际航空货运纠纷法律适用与案例精析》,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齐湘泉:《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婚姻、家庭、继承论》,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霍政欣:《不当得利的国际私法问题》,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张玲:《跨境破产的国际合作——国际私法的视角》,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刘益灯:《跨国消费者保护的法律冲突及其解决对策》,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萧凯:《跨国证券交易的国际私法问题》,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李显冬:《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法案例重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王晓琼:《跨境破产中的法律冲突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等等。
[49]相关著作如,贺连博:《反致问题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版;刘来平:《外国法的查明》,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王葆莳:《国际私法中的先决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高晓力:《国际私法上公共政策的运用》,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粟烟涛:《冲突法上的法律规避》,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相关论文则更多,此处不予列举。
[50]参见邵景春:《国际合同法律适用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沈涓:《合同准据法的解释》,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王军、陈洪武:《国际商事合同的法律适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1991年版;王军、陈洪武:《合同冲突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傅静坤:《契约冲突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51]如曾二秀:《侵权法律选择的理论、方法与规则(欧美侵权冲突法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胡晓红、梁琳、王赫:《网络侵权与国际私法》,中国工人出版社2006年版;朱子勤:《网络侵权中的国际私法问题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版;齐湘泉:《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侵权论)》,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等等。
[52]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53]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54]参见吕岩峰:《私法自治与国际私法》,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年第1期,第79~84页。
[55]如尹力:《国际商事调解法律问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56]相关著作如,李双元、谢石松:《国际民事诉讼法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李浩培:《国际民事程序法概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徐宏:《国际民事司法协助》,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版,2006年第2版;谢石松:《国际民商事纠纷的法律解决程序》,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张茂:《美国国际民事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彭世忠:《国际民商事诉讼法原理》,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刘仁山:《国际民商事程序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徐卉:《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冲突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邢海宝:《海事诉讼特别程序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罗剑雯:《欧盟民商事管辖权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张潇剑:《国际民商事及经贸争端解决途径专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孙劲:《美国的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李旺:《国际民事诉讼法》,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刘力:《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杜新丽主编:《国际民事诉讼和商事仲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李双元、欧福永:《现行国际民商事诉讼程序研究》,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鞠海亭:《网络环境下的国际民事诉讼法律问题》,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徐伟功:《美国国(区)际民事诉讼中的若干问题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杜焕芳:《国际民商事司法与行政合作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李守芹:《海事诉讼与海事(商)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李晶:《国际民事诉讼中的挑选法院》,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伊伟民:《国际民事诉讼中证据能力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朱莉:《管辖权法律选择方法与规则的经济学分析》,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贺万忠:《国际海事诉讼管辖权问题研究》,世界知识出版社2008年版,等等。
[57]参见徐宏:《国际民事司法协助》,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版,2006年第2版;黄进、肖永平:《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第二届年会综述》,载《法学研究动态》1988年第23期;肖永平:《欧盟统一国际私法的最新发展——民商事司法文书及司法外文书域外送达事项的合作与协调》,载《法学评论》2001年第2期,第104~111页;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编:《国际司法协助与区际法律冲突论文集》,武汉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何其生:《域外送达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58]参见卢松:《无条约情况下涉外司法文书的送达——美国立法实践》,载《国际私法协助与区际冲突法论文集》,武汉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97~106页。
[59]相关著作如,朱克鹏:《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韩健:《现代国际商事仲裁法的理论与实践》,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赵秀文:《国际商事仲裁及其适用法律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谢石松主编:《商事仲裁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石育斌:《国际商事仲裁研究(总论篇)》,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乔欣:《比较商事仲裁》,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汪祖兴:《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等等。
[60]参见黄进:《区际冲突法研究》,学林出版社1991年版;黄进、黄风主编:《区际司法协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黄进主编:《区际司法协助的理论与实务》,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余先予:《国(区)际民商事法律适用法》,人民日报出版社1995年版;黄进:《区际冲突法》,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陈安主编:《海峡两岸交往中的法律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肖永平:《内地与香港的法律冲突与协调模式的选择》,载《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第2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黄进主编:《中国的区际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沈涓:《中国区际冲突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冯霞:《中国区际私法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版;詹礼愿:《中国区际商事仲裁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等等。
[61]相关著作如,吕国民:《国际贸易中EDI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何其生:《电子商务的国际私法问题》,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胡晓红、梁琳、王赫:《网络侵权与国际私法》,中国工人出版社2006年版;朱子勤:《网络侵权中的国际私法问题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版,等等。
[62]近年的相关著作如,郭树理:《体育纠纷的多元化救济机制探讨——比较法与国际法的视角》,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郭树理:《外国体育法律制度专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黄世席:《奥运会赛事争议与仲裁》,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黄世席:《国际体育争议解决机制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黄世席:《奥运会法律问题》,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等等。
[63]李双元教授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全球化趋势十分明显,因此,国际私法面临着一场革命,过去国际私法旨在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的冲突,现在国际私法更要侧重于建立正常的国际民商事新秩序。参见李双元、徐国建主编:《国际民商新秩序的理论建构:国际私法的重新定位与功能转换》,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64]参见李双元主编:《中国与国际私法统一化进程》(修订版),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李双元:《走向21世纪的国际私法——国际私法与法律的趋同化》,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65]参见韩德培主编:《国际私法》,武汉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李双元等:《中国国际私法通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李双元:《走向21世纪的国际私法:国际私法与法律的趋同化》,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66]参见余先予主编:《冲突法》,法律出版社1989年版;章尚锦主编:《国际私法》,中国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67]参见徐文超、储敏:《国际私法要论》,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年版。
[68]比如德国、比利时、瑞士、奥地利、意大利、俄罗斯、日本、韩国、委内瑞拉等国家,立法进程中也非常重视专家学者的作用。参见杜涛:《国际私法的现代化进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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