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大学国际人道法研究中心成立仪式上的发言
□ 易先良
2008年3月14日
尊敬的黄进副校长、肖永平院长、余敏友院长,女士们、先生们:
早上好!
我谨代表外交部条法司对武汉大学国际人道法研究中心的成立表示最诚挚的祝贺。对国际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等机构积极参与支持中心的成立与未来的工作表示赞赏!
武汉大学是全国著名的高等学府,对国际法领域的理论研究更是久负盛名。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多年来致力于国际法的教学和研究,为国家输送了大量优秀的国际法专业人才。外交部条法司与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一直保持着非常密切和良好的合作。条法司相当一部分工作人员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他们在我国国际法工作和相关多边、双边谈判中发挥着骨干作用。条法司还经常就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咨询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的意见,研究所总能给予我们热情周到的协助。因此,我愿借此机会再次向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表示敬意和感谢!
国际人道法主要是适用于战争和武装冲突的规则和规范,是国际法领域的一个内容丰富的分支。从19世纪末起,中国对国际人道法就采取了积极态度,参加了日内瓦公约的谈判,签署和批准了相当数量的国际人道法条约。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更加重视国际人道法。1956年中国批准了日内瓦四公约,1983年加入了两个附加议定书,是世界上较早批准日内瓦四公约和最早加入两个议定书的国家之一。不论是在和平时期还是极少数被迫卷入武装冲突的场合,中国都认真遵守了国际人道法。2007年12月,中国还成立了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研究涉及国际人道法的各种问题,协调国内传播和实施国际人道法的活动,协调中国参与国际人道法事务和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事宜。
过去的百年堪称人类历史上变化最为剧烈的时期之一。两度“惨不堪言”的世界大战催生了以联合国和《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新的国际秩序,以及国家主权平等、不使用武力、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在这百年间,中国也从一个积贫积弱的旧中国成长为致力于推动和建设持久和平与共同发展的和谐世界的发展中大国。中国所倡导的和谐世界并不是一个没有矛盾、没有问题的世界,而是希望在一个复杂的、充满矛盾的世界中尽可能减少对抗、化解矛盾、建立秩序、促进共同发展。我们希望,和谐世界为所有国家和民族带来友善与公正。在当今世界武装冲突仍难以彻底避免的情况下,国际人道法迫使以诉诸武力实现政治目的的人们三思而行。国际人道法的研究、传播和实施对于保护武装冲突受难者,维护战时的法治和秩序将发挥重要作用,对于促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发展的和谐世界也有着积极意义。
国际人道法是值得学术界深入研究的一个领域。我相信,武汉大学国际人道法研究中心的成立,将对中国国际人道法学术研究和传播乃至国际人道法的实施发挥非常积极的作用。我们支持你们为此作出的努力,期待着看到和运用你们丰硕的研究成果。
作为一名国际法工作者,我自己与武汉大学国际法的交流合作经历使我坚信,作为全国第一家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合作成立的国际人道法专门研究机构,你们将在教学、科研、咨询和推广国际人道法方面作出卓越的贡献。因为:
第一,你们具有浓厚的全球观和外向意识。我在国际法之都——海牙工作的8年多时间里,一年四季都能看到武汉大学法学院教师和学生的身影,他们积极参与各种研讨会、学习班和其他交流活动。可以说,武大法学院的教学与科研是与国际同步的。
第二,你们具有较强的全局观和服务意识。武汉大学法学院的教学和科研,始终围绕着国家的发展需要而进行。早在22年前,我曾参加武大环境法研究所主办的全国环境法立法与学术年会。当时,由一个教学机构主办此类重要会议是不多的。武大法学院在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环境法等诸多领域举国闻名、举世认可。可以相信,今天成立的国际人道法研究中心也必将成长为武大又一重要学术机构,国际人道法将发展为武汉大学又一著名专业学科。
第三,在中国,国际人道法是国际法领域中既古老又前沿、既背负着历史又面临着巨大挑战的学科,是需要从战略高度、宏观思维、大视野审视的学科。如何基于但又走出传统的海牙体系的习惯、日内瓦体系的规则,既有战略高度,又紧跟裁军、军控、维和、国际刑法、人权法相关领域和学科的时代步伐,为我国国际人道法的普及、研究、咨询、发展和国际合作作出开创性贡献,是包括在座各位学者在内的国际法领域的专家所面临的新任务。而武大在这方面的专门与综合优势,恰恰是应对这一任务的重要基础。
包括本人在内的全体外交部条法司同志期待并相信武汉大学国际人道法研究中心的成功!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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