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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及义务

时间:2023-05-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及义务(一)股东的权利股东的权利一般简称为股东权,指股东基于其出资而对公司依法所享有的权利。但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所具有的人合性,法律对股东向外转让出资有所限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其财产并未划分为等额的股份,所以其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及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股东的权利一般简称为股东权,指股东基于其出资而对公司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学理上一般将股东的权利分为两种:自益权和共益权。所谓自益权是指股东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公司盈余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不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出资时的优先受偿权、分配红利及优先购买新增资本权等。所谓共益权是指股东维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也兼以维护公司的共同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表决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请求权等。具体而言,股东权利的主要内容有:

1.公司盈余分配请求权

股东有权依据其出资额,参与公司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所剩盈余的分配。此项权利为股东所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任何股东向公司投资的主要目的,都是为了通过公司的运营,获得超出其原有出资的收益,使自己的财产获得增值。因此,在公司弥补了亏损,提取了法定公积金以后,对于股东而言,按其出资比例分配盈余是其首要权利。但是,我国《公司法》同时允许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盈余和红利。[5]

2.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有限责任公司若依法解散,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6]

3.出资转让权

股东有权通过法定的方式,将自己的出资全部或部分加以转让。这是股东自由选择的权利,法律一般不加以干涉。但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所具有的人合性,法律对股东向外转让出资有所限制。即股东之间可以任意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但股东若向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其出资,则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同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我国《公司法》也允许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设规定。

4.表决权

股东作为公司的组成人员,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并通过表决权的行使,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者,目的是通过公司的运营为其带来财富的增值,因此他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志,使公司按照最大维护其利益的方式运行,所以,我国《公司法》要求涉及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的,必须经代表2/3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其财产并未划分为等额的股份,所以其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股东有权选举公司的董事,同时也有权被选举为公司的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只要该股东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知情权

股东出资设立公司以后,往往并不亲自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了更好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股东有权审议有关公司经营的计划、报告,有权查阅公司会计簿,对公司业务状况及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

7.诉讼权

股东在其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诉讼寻求救济。股东的诉讼权利有两种:一是直接诉讼;二是股东代位诉讼。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自己的利益,以自己名义向公司或其他侵权人提起的诉讼。我国《公司法》第153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代位诉讼,又称为股东派生诉讼,指股东为公司的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实践中,公司的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往往利用职权牟取私利,给公司造成损害。在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怠于行使权利维护公司的利益时,为了维护少数股东的利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规定了股东的派生诉讼,即赋予股东以公司的名义向进行了不当行为的董事、经理提起诉讼的权利。我国《公司法》第152条规定了股东代位诉讼制度,这是立法的一大进步。

(二)股东的义务

股东的义务主要是指股东的出资义务,指股东对在公司章程中记载的,其所认缴的出资,负有按期缴足的义务。我国《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有的学者认为股东的义务,除了出资义务外,还包括出资填补义务及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7]我们认为,股东的义务主要是指股东的出资义务,出资填补义务及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从本质上讲,是股东如实履行其出资义务本身所应包含的内容。有关股东出资的阐述,详见本章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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