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循环的一个复杂网络
融贯主义之证成或辩护的一个最大的问题是它的循环(circularity)。如果没有什么能够持久地作为知识的一个不可动摇之根基,而且所有事情都是开放存疑的,我将需要理由去支持我的理由,如此往复,所需要的理由将会趋向无穷(ad infinitum)。一个融贯主义论者如果不接受循环,将无法避免这种无穷的复归(regress)。
尽管被最普遍地阐述于融贯性理论中,证成的循环问题在其他语境中也是众所周知的,比如说,在科学理论中和在诠释学(hermeneutics)中。
在科学哲学中,人们碰到了一种“理论循环”(theory circle)的理念:一种理论因为素材而被评判,而素材又因为一种理论而被评判。就这种来回往复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内容而言,“循环”也许并不是所能选择的最好表述。人们没有字面地用q来证成p和用p来证成q。至少他们没有同时去这样做,而是在一种证成或辩护的“螺旋”(justificatory“spiral”)过程中进行论证:数据1证成了理论1,这一证成又证成了数据2;数据2依次证成了理论2,这一证成又证成了数据3,等等。数据2的描述因此预示着有关理论1的理论性术语,但却没有预示有关理论2的理论性术语。(比较Kutschera 1972,vol.1,258)。
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在理论循环中对要素的分类。在自然科学中,我们总是能够在数据和理论之间作出概念性的区别。在很多人文主义理论中,我们无法解释清楚哪些命题记录了观察性素材,而哪些命题则表述了理论。Stegmüller(1975,84-5;比较Aarnio 1979,154-5)将这一特性看做对所谓的诠释循环(hermeneutical circile)的一种解释,其典型特征如下:
一个整体的文化产品(cultural product)(可以是一件文学作品或者哲学作品,或者是某个思想家的所有作品或在一段时期内的作品),只有在人们理解它的各个组成部分时,才能被理解;而这些组成部分,只有在理解整体的前提下,才能被依次理解。
诠释学哲学(hermeneutical philosophy)已经吸引了很多法学家。一些法学家甚至把诠释学看做一种对“科学之积极判准”(positivistic criterion of science)的可供选择的替换方法(比较Berndt and Doublet 1998,161以下)。在此,我将仅仅指出——而不深入探讨——反思平衡的理念和诠释学循环(hermeneutical circle)的理念之间的相似之处。
一般而言,接受、偏好,以及推理的一个融贯体系就像论证性循环的一个网络,大多数网络都很大。打个比方,一条论证链迟早将会咬住它自己的尾巴,并因此可能被看做是一个循环。在一条这样的论证链中,p1支持p2,p2支持p3,如此类推直至pn支持p1。“支持”只有作为合理的支持时,才是可以解释的:只有与另一个前提r1结合,p2才能由p1中导出。前提r1是合理的,这意味着它是另一个这样的循环的一部分。
循环是可以接受的,因为这些循环与网络结合成了整体。重要的是网络结构的复杂性:“一种适当的更高的复杂性会带来更多的安全性,并使得一个循环更加充满活力,亦即更不易受攻击而损坏……打个比方:网络比链条更加安全。”(Rabinowicz 1998,18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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