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图的概念与特征
(一)地图的概念
地图是指根据特定的数学法则,将地球上的自然和社会现象,通过制图综合,并以符号和注记缩绘在平面或者曲面上的图像。地图是地理空间信息的图形表现形式,是为人们提供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的图形。
地图按比例尺大小,可分为大比例尺地图、中比例尺地图和小比例尺地图;按其内容可分为普通地图和专题地图;按用途分为参考图、教学地图、地形图、航空图、海图、天文图以及交通图、旅游图等;按地图表现形式分为缩微地图、数字地图、电子地图、影像地图等。由于地图是对自然地理现象和社会经济现象的表达直观,通俗易懂,因此成为各级领导宏观决策、经济建设、国防军事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的必备读物和实用工具。
(二)地图的特征
1.科学性。地图的生产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包括从建立测量控制网开始,到野外实地采集地理信息数据,然后通过一定的数学法则和制图规范,经过公式化、符号化和抽象化、直观化的技术处理,最终编辑形成地图。地图的生产过程,自始至终都是依靠严格的测绘科学理论、数学法则和制图规范来进行的,因而地图具有严密的科学性特征。
2.政治性。地图作为人类生存空间的重要地理信息载体,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具之一,有其特定的商业价值,但绘有完整国界线的地图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体现着一个国家在主权方面的意志和在国际社会中的政治外交立场,具有严肃的政治性。
3.法定性。地图是测绘成果的直观表达形式,但地图又不同于其他的测绘成果。地图上国界线、行政区域界线的画法及标准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后报国务院批准公布;地图编制、出版、展示、登载等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地图审核由具有法定权限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地图的著作权受国家法律保护。地图具有严格的法定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