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革命:和谐世界的政治风潮
德国社会学家卡尔·曼海姆在《意识形态与乌托邦》一书中将“乌托邦”定性为一种颠覆信息的载体,它与作为掌权人物世界观之主体的意识形态存在冲突的暧昧关系。乌托邦虽然源于哲学家的思想世界,但它一经塑造便具有独立的生命和开放的结构,和谐世界的乌托邦理想在意识形态的斗争中不断异化和转化,最终变做政治家发动一场场“大革命”的精神支援,在新的历史领域和时空环境中,新的乌托邦形成,旧的乌托邦却不可避免地蜕变为它昔日的反对者,成为新乌托邦的意识形态标靶。
在大革命的岁月里,哲学家的和谐世界观遭到了政治家毫不留情地利用。同样,政治家的和谐世界建构也受到了哲学家无情的鞭挞和嘲弄。
孔教乌托邦被政治家精心改造,哲人王的生产途径仅保留了“国王为哲学家”的合法性,开明君主成为当时最受瞩目的和谐世界本座。哲学家的反抗使得开明君主丧失法理基础。为了与孔教乌托邦相区别,哲学家开始怀疑、否定中国的形象。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便用力攻击了中国的政体和风俗。启蒙思想家设计出一种新的乌托邦,名曰“人类的自然状态”或“原初状态”。不论这种状态是人人自由平等的绝对和谐还是人与人之间无穷斗争的绝对不和谐,哲学家们都一致认为,应当限制君主主权,赋予不确定的多数人以最高、最后的权力——布丹称之为“主权”。卢梭则进一步将主权明确地赋予给“人民”这一乌托邦的主体。但他们恰恰忘了关键的一点:人民的面目是需要辨认的,而有权(包括权力和权威)辨认的只是少数人。
法国大革命的爆发标志着和谐世界政治风潮时代的到来。传统的和谐世界以“哲人王统治”为根本诉求,新的和谐世界则要求首先打破固定的权力等级体系,实现“世界共和”。
“在现时苦难的温床中,
孕育着使各民族亲如兄弟的婚姻之神……
世界共和国,我们为你欢呼,
今日的点点星火,微弱光焰,
明天就是灿烂的太阳!”(68)
雨果的这首诗宣示了:法兰西共和国首先是世界共和国。这种极度普遍主义的超级乌托邦哲学有效发动了群众,迅速完成了政治夺权,但也造成了哲学与政治的激烈冲突。
人称“法兰西制宪之父”的西耶斯当时明确表达过这样的政治哲学:“很明显,宪法只同政府相联系。国家通过规章和宪法来约束其代理人,因此,设想国民本身要受这些规章和宪法的制约,这是荒谬的。……国民性只有通过自然法形成。”“国民不仅不受制于宪法,而且不能受制于宪法,而且也不应受制于宪法,这仍无异于说它不受制于宪法。”“无论国民以何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只需表达即可;任何形式都可以用,而国民意志永远是最高的法律。”(69)
哲学的崇高许诺一旦无法在政治运行中具体兑现势必会引起革命期待受益者的强烈不满。政治要么屈从于这种不满,自动放弃;要么通过非常的方式强力压制这种不满,实行恐怖专政。法国大革命的政治家采取了后一种方式,最终他们自己也遭到了恐怖专政的屠戮,为激进乌托邦理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结果是,激进的世界主义乌托邦成为不散的幽灵。人类的世界性战争、文明冲突下的种族灭绝,还有一系列的全球性问题或多或少肇源于斯。在这种大革命哲学的熏陶下,一代代西方人士对东方的中国自小便带有戒心和敌视。他们将之定性为“专制主义”,期望以自身的文化去拯救这个“不幸的”国度。曾经为西方乌托邦提供原料的中国反倒成为被革命的对象,这不能不让人感到历史的诡谲。
更让人扼腕的是,中国的近代化进程便由这种普遍主义的大革命思维左右。康有为的《大同书》是思想范例;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是政治范例。康有为改良的失败使他放弃了开明君主制的幻想,希望人类大同的和谐世界。(70)在《大同书》中,他的理想显得无比鲜明,丝毫不像一个遵循渐进理性的改良主义者。他从内心是认同大革命哲学的,只不过,现实没有给他以参与、领导的机遇。但历史给了毛泽东以这样的机遇。他发动的“文化大革命”号称是一场触及人灵魂深处的革命,对历史造成了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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