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行政征收实践看,行政法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可以通过三部曲来实现:一是征收立法应遵守法律保留原则,并辅以公共利益条款来限制征收的目的,同时由立法机关阐释公共利益的基本内涵和特征,以限缩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对公共利益的判断权。[关键词]公民财产权 公共利益 有效参与 公平补偿在保护公民财产权以及土地征用补偿条款被写入我国宪法后,如何将这一宪法规范内化于行政法规范就成为行政法学者的使命。
简论行政法保护公民财产权的三部曲——来自行政征收案件的启示
李春燕(1)
[内容摘要]保护公民财产权是行政法的重要使命。从行政征收实践看,行政法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可以通过三部曲来实现:一是征收立法应遵守法律保留原则,并辅以公共利益条款来限制征收的目的,同时由立法机关阐释公共利益的基本内涵和特征,以限缩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对公共利益的判断权。二是征收程序应吸纳正当法律程序的精髓——参与,并且保证这一参与是有效参与。三是在不得不征收公民财产时,应给予公平补偿。
[关键词]公民财产权 公共利益 有效参与 公平补偿
在保护公民财产权以及土地征用补偿条款被写入我国宪法后,(2)如何将这一宪法规范内化于行政法规范就成为行政法学者的使命。(3)通过对若干行政征收案件的观察,笔者发现,行政法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努力:一是将征收的目的限制为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并且由立法机关阐释“公共利益”的核心内涵,进而限缩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对公共利益的判断权;二是行政机关征收公民财产时应当遵行正当法律程序,使利害关系人有机会参与和影响行政行为;三是在不得不征收公民财产时,国家必须遵循信赖保护原则,给予公平补偿。其中后两个方面以退为进,与第一方面层层相扣,最终构成了行政法保护公民财产权的三部曲。鉴于论题的广博和笔者知识积累的欠缺,下文仅对这三部曲做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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