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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收费权与公民财产权的关系

时间:2023-05-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行政收费权与公民财产权的关系行政权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即行政权的本质是保障与促进公民权利与利益,调解公民权利之间的冲突。

一、行政收费权与公民财产权的关系

行政权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即行政权的本质是保障与促进公民权利与利益,调解公民权利之间的冲突。而行政收费是以行政服务使行政相对人获益为前提的,即行政收费在表面上是对缴费者财产权的强制性剥夺,但在本质上,缴费者即使在交纳行政收费的费用之后仍然是获益的,因此,行政收费权与公民财产权的关系可以说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对立体现于行政收费权对公民财产权的剥夺,统一体现于行政收费的前期(或可预见的后期)行政服务增进了公民财产权,并最终使公民获益。

1.行政权力与公民财产权的关系

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是行政法和行政法学研究的核心内容。现代行政法学认为,行政之目的在于公益(或公共性)之实现,(3)行政权力的行使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行政主体代表公共利益进行行政活动,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和增进公共利益,并通过增进公共利益为中介,最终达到增进个人利益的目的。

财产权作为公民宪法基本权利之一,是公民其他基本权利的物质基础,各国宪法都明确规定保护公民财产权。我国宪法修正案第22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见,行政权力对公民财产权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行政权力应当保护和增进公民财产权(秩序行政侧重于保护公民财产权,给付行政侧重于增进公民财产权),行政权力行使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权利和增进公共利益,其最终极目的还是为了增进公民个人权利。另一方面,行政权力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依法限制甚至剥夺公民财产权,(4)贝勒斯提出的“公益限制”原则认为,只要有另外的选择可以合理地获致,那么,为维护或促进包括和谐气氛在内的公益目的而进行的合理限制就是可以接受的。③行政权力限制公民财产权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公民滥用财产权侵犯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行政权的功能就在于平衡公民之间、公民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利益冲突。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并不是位于同一水平上的,公共利益优于个人利益。④在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时,个人利益应当服从公共利益。⑤即当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现代法律一般承认公共利益的优先性,授权行政权力限制甚至剥夺公民个人权利。行政权对公民财产权的限制是指行政主体基于公共利益或执行公共职能的需要,而对公民财产权予以一定程度的限制、禁止或剥夺公民财产权。其限制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公民滥用财产权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利益,使得个人利益

理论(下册)[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348.

③[美]迈克尔·D.贝勒斯著.张文显等译.法律的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136.

④[美]E·博登海默著.邓正来、姬敬武译.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385.

⑤罗豪才.行政法之语义与意义分析[G]//罗豪才.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12.与公共利益趋于一致,平衡资源在公民之间的配置,确保资源利用效用的最大化,从而最大程度地增进公民财产权。财产权限制的实质是行政权对公民财产权的一种规范,使公民合法、合理地利用财产,平衡公民财产权与公共利益的冲突,确保社会资源利用的效用最大化。从经济学上理解,行政权对财产权的限制是为了提高经济效益,使资源利用达到最大化。行政权力与公民财产权之间的关系体现了行政法的法律价值,行政权力确认和保护公民财产权,体现了行政法的公平价值;而行政权促进公民财产权的发展,体现了行政法的效率价值。

2.行政收费权与公民财产权的关系

行政收费本质上是行政主体依法对特定受益者财产权利的强制性剥夺,是行政主体基于公共利益而对特定受益者财产权的合法侵犯。行政收费权与公民财产权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行政收费保护了未受益者的财产权,使得行政主体为特定人受益而支出的行政成本由特定受益者负担,体现了受益者受益与负担的对等性(不一定是等价值的)。否则,如果由税收(包括受益者和受益者的全体公民负担)来补偿该特别支出的行政成本,则是对未受益者财产权的间接损害;另一方面,行政收费表面上损害了被收费公民的财产权,但实质上是促进了被收费公民财产权的发展。因为行政收费的前提是行政主体进行“特别”行政活动使特定人受益或特定行政相对人使用自然资源、公共设施而受益,即以行政权力增进公民财产权、使特定人受益为前提,而且收费一般以支出的行政成本为标准,不得超出受益者的受益范围进行行政收费,因此,受益者缴费之后最终还是增进了财产权利。而且,合理的行政收费能够促进公共设施、自然资源的使用效率以及行政主体行政活动的效率和行政相对人行为的效率,效率的提高也将增进公民的财产权利。因此,在行政收费中行政收费权与公民财产权的关系表现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收费权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和促进,行政收费权存在的合理性是以行政权对公民财产权的增进为前提和依据的,而界定行政收费的范围就是划定行政收费权与公民财产权的界限,确定行政收费权保护和促进公民财产权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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