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关系二者的共同点在于都以行为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为前提和以承担一定后果为表现形式。由此为能兼顾公益与私益,两种责任承担方式往往同时采用。
第一节 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责任
本节主要知识点
1.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责任的一般原理
(1)设置侵犯商业秘密刑事责任制度的必要性
法益按照所涉及的范围不同可以分为公益与私益,以补偿为要旨的民事责任虽足以胜任对私益的保护,但对于公益的维护则颇为不足,由此应当设立以制裁为要旨的刑事责任制度。
(2)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关系
二者的共同点在于都以行为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为前提和以承担一定后果为表现形式。二者的差异在于:其一,就存在的目的与意义而言,刑事责任旨在制裁而民事责任旨在补偿;其二,行为人对于其不构成刑事责任无须举证,对其无主观过错而不构成民事责任应举证;其三,从承担责任的形式看,刑事责任承担方式为有期徒刑、拘役与罚金,而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为行为保全、停止侵害、排除妨害以及损害赔偿等;其四,从承担的顺序看,当行为人的财产不足以同时交纳刑事责任当中的罚金以及民事责任当中的损害赔偿金时,应当优先满足后者。由此为能兼顾公益与私益,两种责任承担方式往往同时采用。
2.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的主体——一般主体,即任何自然人与单位
(2)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
(3)犯罪客体——商业秘密
(4)犯罪的客观——实施了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
(5)结果要件——对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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