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为权利人的利益依法设立,对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的社会团体;其权利的产生来源于著作权人的委托。由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收费依据是民事法规而非行政性收费,所以这也不需要物价部门批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收费标准要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由当事人双方经协商确定。
第二节 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能和完善
本节要点
1.背景音乐收费的法律性质
背景音乐收费不是行政性收费。在法律上,这种费用叫做音乐作品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为权利人的利益依法设立,对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的社会团体;其权利的产生来源于著作权人的委托。如果商家使用了著作权人的作品而拒不付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只能依据民事诉讼的法律程序提起诉讼,而不是给予“行政处罚”。
由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收费依据是民事法规而非行政性收费,所以这也不需要物价部门批准。背景音乐收费实际上是使用者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的报酬。目前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公布的收费标准对商场使用背景音乐一般按营业面积收费。
2.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收费标准
由于对艺术品或是智力劳动成果本身是难以精确定价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运行中最容易引发争议的往往是它的收费标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收费标准要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由当事人双方经协商确定。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再寻求司法救济。即使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单方收费标准已经为行政主管部门所批准,在司法实践中也不能简单地适用该规定来约束被许可人,这从根本上是由著作权的私权性质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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