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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问题

时间:2023-05-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Bronner指出,该案中的考虑同样适用于如下情况,即,一家企业在供应某种服务的市场上具有支配地位,而这种服务对于不同市场上的另一家企业的经营是必不可少的。

第一个问题

23.成员国法院的第一个问题是在问,一家在某个成员国日报市场占有很大份额,并经营着该国唯一的全国性“送报上门”系统的出版企业,拒绝允许一家竞争性报纸的生产商以合理的报酬使用这一系统;而后者由于发行量小,自己没有能力,也无法与其他人联合起来,以合理的经济条件来建立、经营自己的“送报上门”服务,这种情况下,这种拒绝是否构成条约第82条意义上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24.在这一方面,Bronner认为,日报的“送报上门”服务构成一个独立的市场,这一服务的提供与需求与其他服务通常是分开的。Oscar Bronner还提出,依据欧洲法院在合并审理的C-241/91和C-242/91案(Magill案)(13)判决中所确立的“关键设施”(14)说,把(自己的)设施交由其他人使用,这是一种服务,它与使用这一设施所提供的(另一种)服务,原则上构成相互独立的市场(15)。因此它主张,在本案中,奥地利现有的唯一在经济上可行的全国性“送报上门”系统,即构成“关键设施”,作为关键设施的所有人,Mediaprint有义务按照市场条件和市场价格,允许竞争性的产品使用这一系统。

25.Bronner还援引合并审理的6/73和7/73号Commercial Solvents v. Commission案(16),认为该案证明,支配企业拒绝向紧邻的下游市场上的企业供应,只有在具有客观合理的理由时,才是合法的。Bronner还援引欧洲法院在311/84 CBEM v.CLT and IPB[1985]ECR 3261案的判决,欧洲法院认定该案中发生了第82条意义上的滥用行为。该案中,一家具有支配地位的企业在没有任何客观必要性的情况下,将一种附属活动保留给自己以及同属自己集团的其他企业,而该活动对于邻近的独立市场上的另一家企业来说,则是其经营活动的一部分,这(种保留)有可能消除来自后者的所有竞争。Bronner指出,该案中的考虑同样适用于如下情况,即,一家企业在供应某种服务的市场上具有支配地位,而这种服务对于不同市场上的另一家企业的经营是必不可少的。

26.Mediaprint反对道,原则上,支配企业也有权自由安排自己的事务,它们一般有权自由决定自己希望向谁提供服务,尤其是自由决定允许谁来使用自己的设施。因此,正如法院在Magill案中所明确表达的那样,只是在例外情况下,支配企业才基于条约第82条负有必须交易的义务(an obligation to contract)。

27.按Mediaprint的意见,上述Commercial Solvent v.Commission案和CBEM案的判决表明,只有当支配企业的拒绝供应行为有可能消除下游市场的所有竞争时,才构成上述例外情况。但本案主诉讼中并不存在这种情况,因为与“送报上门”服务相平行,还存在其他销售方式,Oscar Bronner可以通过这些其他方式,在奥地利销售自己的日报。

28.Mediaprint进一步指出,即使真的存在这种例外情况,支配企业拒绝交易如果具有客观理由,也并不构成滥用行为。本案主诉讼就是这样,如果将Der Standard纳入后有可能危及Mediaprint的“送报上门”系统的功能,或由于该系统的容量有限因而不可能将其纳入,则构成客观理由。

29.委员会指出,是否满足了第82条的适用条件,应由国内法院来评价;还指出,只有当“送报上门”服务构成独立的市场,而Mediaprint在该市场上具有支配地位时,才需要考虑,它拒绝把Bronner纳入该网络是否构成滥用。

30.委员会强调,提请先决裁定的法院令(the order for reference)表明,Mediaprint接受了一家第三人企业进入自己的“送报上门”系统,它指出,这可能会构成第82条(c)意义上的滥用,即“对同等交易的其他交易伙伴适用不同的交易条件”。但委员会认为,本案主诉讼中并不是这样,因为Bronner要得到该服务的条件,与其他交易相对人(得到该服务)的条件并无不同,即如果不是同时把其他服务也委托给Mediaprint的话,则得不到后者的(送报上门)服务。(17)

31.为了给国内法院提供帮助,必须首先回顾一下,条约第82条禁止在共同市场上,或共同市场的重大部分滥用支配地位,如果这种行为可能会影响成员国间的贸易的话。

32.法院已强调过很多次,要考察某个企业是否具有第82条意义上的支配地位,必须首先界定,该企业是在哪个市场,以及在共同市场的哪个重大部分,可能从事了损害竞争的滥用行为(18)

33.判例法上已经确定,要适用第82条,所涉产品市场与服务市场包括所有那些在特性上特别适于满足持续的需求,而只在有限程度上可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互换的产品或服务。(19)

34.至于在本案主诉讼中的市场界定问题,应由成员国法院来决定,“送报上门”服务是否构成一个独立的市场,或者,其他的销售日报的方法,比如在商店或报亭销售或通过邮局销售,与“送报上门”方式是否具有足够的替代性,因而是否也必须考虑进来。在确定是否存在支配地位时,正如委员会所强调的,法院也必须考虑是否还存在一些地区性的“送报上门”服务系统。(20)

35.如果通过考察,国内法院认为确实存在一个独立的“送报上门”服务市场,而Mediaprint的全国性的“送报上门”与其他地方性的“送报上门”系统不存在足够的替代性,则它必须判定,根据提请先决裁定的法院令所提供的信息,Mediaprint经营着奥地利唯一的全国性“送报上门”服务,因而它事实上垄断(monopoly)着这一市场,所以它在该市场上具有支配地位。

36.如果这样的话,国内法院也应判定,Mediaprint在共同市场的重大部分拥有支配地位,因为判例法表明,如果支配地位覆盖一个成员国全境,则该成员国可以构成共同市场的重大部分(21)

37.最后需要确定的是,某个企业拥有某个成员国内唯一的全国性“送报上门”服务系统,它利用这一系统来销售自己的日报,而拒绝竞争性日报的出版商利用这个系统,那么,能否说这就剥夺了这个竞争者销售其报纸所必需的方法,因而认定这一拒绝行为构成条约第82条意义上的支配地位滥用行为。

38.在上述Commercial Solvent v.Commission和CBEM案中,在某个市场具有支配地位的企业,拒绝向在邻近市场与其存在竞争关系的另一家企业供应原材料(Commercial Solvent v.Commission案,第25段)和服务(CBEM,第25段),而这些产品与服务是对手从事经营所必需的,委员会判定这构成支配地位的滥用,但必须指出,第一,法院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该行为有可能消除该企业的所有竞争。

39.第二,在Magill案第49和50段,法院判定,知识产权人拒绝授予许可,即使该知识产权人是一个支配企业,这种拒绝行为本身也并不构成滥用。但在例外情况下,这种排他权的行使也可以构成滥用。

40.在Magill案中,欧洲法院判定存在这种例外情况,是基于如下事实:这项拒绝所涉产品(某些电视频道的每周节目计划的信息)的供应,对于从事该业务(出版综合性的电视指南)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如果没有这种信息,则想出版这种指南的人就无法出版、销售之(第53段);上述拒绝会阻止一种拥有潜在消费需求的新产品的出现(第54段);这一拒绝没有客观合理的理由(第55段);而且有可能消除电视指南这个二级市场上的全部竞争(第56段)。

41.因此,即使关于知识产权的行使所形成的判例法对所有财产权的行使都是适用的,而不论是什么财产权。但在第一个问题之类的情况下,要想依据Magill案的判决,来主张存在条约第82条意义上的支配地位,仍然必须不仅要确认,拒绝提供“送报上门”有可能在日报市场上消除来自被拒绝人的所有竞争,而这一拒绝并无合理理由;而且要认定,这一服务本身是被拒绝人的经营所必不可少的,没有什么实际的或潜在的方法,能够替代“送报上门”方式。

42.本案中显然不是这样,尽管在该成员国只有一个全国性的“送报上门”系统,而且该系统的所有人在这一服务市场上拥有支配地位。

43.首先,毫无疑问,该国还存在其他销售日报的方法,比如通过邮局或通过商店、报亭来销售,日报出版商们也在使用这些方法,尽管对某些报纸来说,这些方法不是很好。

44.此外,也没发现有什么技术、法律或甚至经济上的障碍,能使得其他日报的出版商无法或很难来单独地,或与其他出版商联合起来,创办自己的“送报上门”系统,以销售自己的日报。

45.在这一方面必须强调,要想证明创立这种系统不是一个现实的潜在替代方法,因而能利用现有的系统是“必不可少的”,不能只是争辩说由于要销售的报纸的发行量太小,因而经济上不可行。仅仅争辩这一点还是不够的。

46.要认定被纳入该系统是必不可少的,正如总顾问在其意见第68段所说的那样,必须至少能够确认,对一家与(Mediaprint)的现有体系所售日报的发行量相当的另一家日报来说,要创立第二个“送报上门”系统,在经济上是不可行的。(22)

47.鉴于前述的考虑,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必须是这样的:在某个成员国日报市场上拥有极大市场份额,并经营该国唯一的全国性“送报上门”服务的出版企业,拒绝允许一家竞争性报纸的出版商以合理的报酬利用前者的系统,而后者由于发行量不大,因而没有能力以经济上合理的条件,单独地或与其他企业联合起来,在该国创立自己的“送报上门”系统,这种拒绝并不构成条约第82条意义上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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