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犯罪的现状
阐明犯罪现状,数字最能说明问题。固然我国目前的职务犯罪统计资料并不全面,但以此为基础,笔者相信仍然可以窥豹一斑。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经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由于刑事法律依据的变化,1997年以前与1998年以后的犯罪统计不具有可比性。因此,笔者对职务犯罪现状的数据统计,是以1998年以后公布的统计资料为基础展开的。笔者所利用的主要是官方公布的统计资料,资料主要来源为:中国法律年鉴社1999~2004年出版的《中国法律年鉴》、1999~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每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1999~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999~2005年国家统计局每年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安部发布的《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情况通报》、《2003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民警伤亡和整肃警风警纪等情况通报》等。
所有的官方统计资料笔者均编制成了表格。为了保持官方统计资料的原貌,避免因过度加工性编排而有损统计资料的客观性,笔者对表格的编制采取了以下原则:第一,官方统计资料表格中的数据全部提取自资料原文,没有进行诸如总和、增长率之类的进一步计算。在采用表格对官方统计资料进行分析时,分析结果均制成了单独的表格。第二,为了便于对照,表格的总体编制是尽量将不同年份的数据编制在同一表格中。第三,为了更客观的保持数据的原貌并保持数据衡量标准的统一,同一个官方统计资料表格的数据来源尽量采用同一种数据源。即使采用另外一种数据源,也只是补充一个年度的数据,在同一年度的数据统计中未将不同数据源的数据混编。所以,有个别项目的数据会在不同的表格中重复。第四,《中国法律年鉴》和部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统计资料原本就是表格形式,笔者只选取了与职务犯罪分析相关的统计资料编制成表格,最大限度的保持原表格的标题行、数据排列顺序、数据表现形式。增加的标题栏主要有两类,一是“年度”;二是在删节了原表格的部分标题栏后为了避免误读表格而必须增加的标题。这类表格的标题被冠以“……统计表”。第五,其他根据叙述性文本制成的表格,标题尽量采用报告原文的词语,这类表格的标题被冠以“……一览表”。这类表格中不同年度的数据不对称,有的数据某一年度有,但另一年度可能没有。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编制成的表格,由于数据量小,笔者就将1998~2004年的数据合编成同一个表格;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编制的表格,由于数据量大,而且数据不对称的情况比较多,就采取了分年度编制表格的形式。
表格在文内是连续编号的。由于同一个表格中的数据会在文中不同部分重复利用,为了行文简洁并保持逻辑层次,笔者就先将这些表格全部列明,下文进行分析时,通过引用表格编号来指明数据源。而且,这些数据统计表格本身就揭示了大量事实,是对职务犯罪现状最直观的体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