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合同格式条款法律问题研究
◇ 江 华(1)
随着电脑的逐渐普及和互联网的广泛运用,电子商务应运而生。网上购物作为电子商务的一种重要形式日益受到广大年轻人的青睐,成为一种新的消费时尚。美国有一项调查报告显示,2003年共有8300万美国人进行了网上购物,消费总额超过了500亿美元,比去年增长了26.3%。现在全美约有2/3的上网者都有过网上购物的经历。调查还显示,圣诞节期间和新年假期是网上购物最红火的时候,营业额达到了180亿美元,同比增长了35%。(2)对许多中国人来说,网上购物也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2003年7月的调查显示,我国的上网人数达到6800万;40.7%的网民在最近一年内通过购物网站(包括“网上商城”、“网上商店”等)购买过商品或服务。(3)在中国,网上购物的发展空间巨大。
网上购物的蓬勃发展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便捷与实惠,但随之而来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诸如送货延迟、交款后收不到所购商品、虚假宣传、收到的商品实物与网上图片不一致、网站以格式条款免除对网上售出的商品的三包责任、赠品缺失等已成投诉热点。其中网上格式条款的问题比较突出。网上购物中,网上商店一般大量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缔约。一般情形是网上商店将格式条款公布在商店的网页上,供不特定的消费者浏览;由消费者通过点击页面上相关按钮表示同意而缔结合同,实现交易。那么网页上显示的格式条款如何认定?应如何解释?其法律效力如何?对其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如何规制以保护网上购物消费者的利益?这些新问题均值得加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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