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董必武国际法思想初探董必武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与法学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早期法制的主要奠基人。董必武同志通晓古今中外法学,积极投身于国际法实践,善于运用国际法同帝国主义进行斗争,维护国家和中华民族的利益。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他积累了丰富的国际法思想。
董必武国际法思想初探(1)
董必武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与法学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早期法制的主要奠基人。在长达6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董必武同志历经辛亥革命、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为中国的革命事业鞠躬尽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积极参与党和国家的领导,尤其是在担任政务院副总理兼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期间,曾长期从事政权建设和法制建设的领导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和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科学理论、思想观点和方针原则,完整科学地论述了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理论,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对人民政权的立法、司法和行政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董必武同志通晓古今中外法学,积极投身于国际法实践,善于运用国际法同帝国主义进行斗争,维护国家和中华民族的利益。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他积累了丰富的国际法思想。他的许多讲演、报告,诸如《我们目前的两个大斗争》、《联合起来扑灭法西斯》、《辛亥革命三十周年》、《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政策》、《纪念七七抗战十二周年》等,虽然主要是宣传党的主张、政策,但字里行间却从不同方面展现了他的国际法思想,构成其法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说来,他的国际法思想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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