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济与社会委员会
经济与社会委员会(The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ttee),简称为“经社委员会”(EcoSoc),现通称为“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European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ttee,EESC),是欧共体的协商机构,现由317名委员构成,各成员国的委员名额大体上是依据其人口多少来分配。(81)各位委员按其个人能力由理事会与欧洲议会协商后任命,任期4年,可连任。经社委员会必须完全独立地为欧共体的最佳利益而行事。
经社委员会分成三个利益集团,即:(1)雇主集团,由雇主组织和商会的代表组成;(2)工人集团,由工会代表组成;(3)其他中小利益集团,由各种小商业者、消费者协会、农场主、职业组织和环境组织的代表组成。
经社理事会的作用是在欧共体的决策与立法过程中行使协商的职务。根据《欧共体条约》第262条(原第198条),在一些情况下,欧盟委员会和理事会负有义务与经社委员会协商,如关于内部市场以及社会、区域和环境等方面的政策与立法。在另一些情况下,协商是任意性的,尽管它可以自行发表意见。
根据《欧共体条约》第261条(原第197条)的规定,经社委员会应在该条约涉及的主要领域(如农业、交通)组成分支机构。为此,经社委员会现分成9个组,每一个组专门负责《欧共体条约》所规定的一个主要领域的协商事项,如对外关系问题、经济与货币问题、环境问题等。经社委员会的意见通常先由各专门小组负责起草,然后由经社委员会全体会议以多数表决的方式通过。虽然经社委员会无权修改立法草案,其意见也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它是影响欧共体决策与立法的一支重要力量,因为它代表的是社会各界的利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