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 跨国公司在华环保危机(2)
一份环保违规名单将33家在华知名跨国公司列在了一起。名单上的企业是从各地方环保局网站搜集到的。过去3年,这些公司并没有成为它们标榜的“环保榜样”。引人注意的是,名单中的公司包括5家2006年“世界500强”的在华企业,其中,上海松下电池有限公司——母公司日本松下电器排名第47位,“废水处理设施未保证正常运转致废水超标排放”;长春百事可乐公司——母公司美国百事排名第175位,“超标排放污染物废水”;而上海雀巢饮用水有限公司——母公司瑞士雀巢集团排名第53位,“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擅自投入生产”;另一个母公司排名第301位的3M上海研磨产品制造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投入生产使用”。
据这份名单的提供者,NGO“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某介绍,这些跨国公司违反的是中国最基本的环保法规。
意外曝光
2006年6月,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着手建设“中国水污染数据中心”网站。网站数据的来源是全国各级环保局公布的2004~2006年的违规企业名单。其中,马某发现一些知名跨国公司也在违规之列。这些公司被集中到一起,并最终形成了包括33个企业的污染名单。违规公司涉及食品、电子、化工、机械制造等诸多行业,来自日本、美国、瑞士等国家。除上述“500强”在华企业外,一些中国公众熟知的品牌“榜上有名”,比如日资上海花王有限公司,它因“任意排放超标废水”被列入上海“2005年第二批该市环保系统查处违法企业名单”。还有“世界十大卫生陶瓷公司之首”的美国标准公司的在华合资企业,及美国百胜餐饮集团下属的上海必胜客等。
名单中的另一些在华跨国企业,已成为当地的污染大户——在福建,德国诺尔起重设备有限公司投资的一家公司,因“未建污染治理设施便擅自投入生产,造成严重污染”,被列为福建省挂牌督办企业。在浙江,英国漂莱特集团在华下属的公司被列为浙江2005年省级重点污染企业之一。英国漂莱特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专门生产离子交换树脂的跨国集团。在湖南,日本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的下属独资企业,因“电镀生产线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成为株洲挂牌督办的20家“污染大户”之一。
马主任强调,这只是在华跨国企业违规记录的一部分。上述名单只涉及有水污染的企业,其他诸如大气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的企业并未包括。而且名单中的企业,仅是被各地环保局公布的——在中国的一些省份,这种名单并未面对公众。
巧合、疏忽及意外
马主任对自己的发现感到吃惊。他曾作过跨国公司的环保咨询。据了解,这些公司在对国内合作方的要求中,环保违规都是“零容忍”。而今,它们怎么能自己违规?他认为,特别是一些经常提“企业责任”的公司,如果在中国连守法都没做到,需要检讨。
漂莱特(中国)有限公司环保部杨姓经理承认,该公司2003年的时候环保做得不好,有各方面的超标。之后公司更换了设备,但2005年12月,由于车间人员误操作,污水陡然排放,隔了一天省环保局来检查,由此认定违规。杨经理的解释是,他们雇用的是当地农民,他们忙着种地的事,操作的时候就会造成超标。事实上,有环保局官员认为,国际企业在国内的管理和操作,很大程度上已经本土化——最终是中国人在工作,从人的环境意识上来讲,不得不承认与国外的差距。
然而,更多的违规企业使用“巧合”、“疏忽”和“意外”等理由进行解释。上海松下电池公司环保代表陈先生称,这是“巧合”,事发当天他不在公司,恰逢公司领导要求员工清洗几千个电池陈化盘,员工错误地在排污蓄水池里清洗,导致水下有机物暂时超标。当天不巧又正是浦东新区环保监测站例行的水质检查时间,监测站提出意见并进行了水质抽样。美标陶瓷公司的解释是“疏忽”。该公司卫工程师说,2005年12月,工厂的水处理加热系统管道在晚间冻裂,废水处理没有达到标准就被排出。环保局次日前来检查时,发现了违规。而上海花王公司将其归结为“意外”。2005年3月,因“生产过程中的一些故障,导致出来的污水浓度比较浓”。由于是生物净化设备,高浓度污水破坏细菌的生物活性,而细菌恢复需要一定时间,导致排出的水不合格。雀巢饮用水有限公司的说法是,违规和污染无直接关系。2005年5月,他们申请扩充生产能力时,被要求提交2000年工厂建设方面的文件。由于存档程序疏漏,无法找到原始环保验收报告,因此被认定为“环保设施未经验收”。
还有一些违规企业则称“无奈”。上海必胜客有限公司说,是因为餐厅所租赁的房屋“绿地集团申请环评延误”,导致餐厅无法获得环评批复;长春百事可乐公司解释说,公司当时正在改建环保处理设施,因为期间会有污水超标,已跟当地区环保局申报过。该公司所在区环保局表示知情。
过失?必然?
但上述解释并不被环保人士接受。他们认为,这只能说明那些公司的环保管理体制出了问题。一些在华跨国公司很快具有“中国特色”,执行低于母公司的环保标准,由此使得这些公司本身拥有的环保制度可靠性降低。
吉林省环保局监督管理处一位处长承认确实有跨国公司在国内放松环保标准的现象。他认为这主要跟大环境有关,个别地区为了招商引资,放松环境要求。而中国的环境标准普遍低于国外——全球以欧盟和美国军工标准为高。上海市环保局一位处长则指出,目前中国对工业污水的监测,还是由COD(有机污染的综合指标)为主,但国外基本都是针对不同行业依照不同的特征指标体系来检测,比如对电镀生产,重金属就是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因子。
马主任的看法是,一方面是跨国企业没能遵守全球一致的环境承诺;另外,中国环境执法力度很弱。从竞争角度讲,同类型的国内企业执行了比较低的环保标准,为了在成本上不吃亏,跨国企业会觉得自己没必要做太大的环保投入。更大的背景是,恰如上海市环保局一位官员指出的,世界部分地区也存在着污染的梯度转移——在产业结构转移的过程中,将那些污染重、环境影响恶劣的生产环节,转到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因为迫切需要经济增长,往往很欢迎。
但是,违规名单上的跨国企业大多表示,它们在华执行了和母公司一致的环保标准。美标陶瓷公司一位副总经理也强调,该公司的环保标准和美标母公司相同。上述违规企业中,很多是以环保著称的品牌,在中国拥有良好的企业形象。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在2006年3月27日与其他66家会员公司签署了《企业社会责任北京宣言》,成员企业将在环保等12个方面严格自律;3M中国有限公司也在中国参与了众多环保项目。另有公司的官方网站上称,该公司从1990年开始每年设立公司“环保奖”,以鼓励全体员工投身环保事业。
“绿色和平”组织中国项目总监卢先生认为,跨国公司往往说的比做的好。他们更愿意在公关方面下工夫,生产过程却被放松。更让环保人士担心的是对跨国企业的监管。卢总监说,由于地方政府希望吸引外资,其下属的地方环保部门在跨国企业的污染问题上,受到的限制比较大;另一方面,由于跨国公司相比国内企业表现得好,所以也不会成为国家环保总局的注意重点,由此造成监管空隙。
领头羊的责任
一个共识是,在华跨国企业在环保上总体好于国内企业。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先生认为,违规的在华跨国公司有30多家,但这是从2700家违规企业中搜集得来,与剩下的2600多家国内违规企业相比,跨国企业显然少得多。另外,据了解,相关跨国企业目前都已声称改正。
但“绿色和平”组织中国项目卢总监说,中国企业更多是能力所限做不到环保,而跨国企业则是愿不愿意的问题。在他看来,跨国公司是行业领头羊,不应该是平均水平。
中国欧盟商会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组主席华先生也认为,中国企业的低环保水平不应该是跨国公司的借口。他指出,提起家电,中国人想起的会是索尼;提起饮料,想起的是可口可乐。作为一个被中国人信赖的国际企业,它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中国欧盟商会现在有800多家会员,而华先生所领导的工作组一直致力于推动这些在华企业的社会责任。
另有环保局官员称,中国公众对跨国企业的监督也是很重要的。在欧美城市,有些生产环节“老百姓这一关就通不过”,公众听证或者议会很可能将其否决。尽管中国现在也有环境影响评价,也有公众参与,但力度和广度还相差很多。
【案例思考】
1.从行政环境与公共行政的互动角度,本材料反映的是什么公共行政事件?其基本构成要件是什么?
2.根据材料所提供信息,众多跨国公司在中国列入污染大户的主要原因有哪些?结合中国公共行政实践,重点分析相关政府部门在其中所发挥的角色作用。
3.结合中国国情,你认为有关公共行政部门应该吸取怎样的经验和教训?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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