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中国制造业基地建设的知识产权问题(1)
打造制造业基地已成为当今中国的一项紧迫任务。尽管中国制造业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方面仍面临着诸多的挑战,政府在发展制造业基地建设中的价值取向也当作出调整。
——题记
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制造业的规模和水平仍是衡量一国综合实力和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换句话讲,制造业是推动一国经济的决定性力量;加速工业化,实现现代化离不开制造业的发展。虽然,中国的制造业20多年来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在发展制造业基地上仍面临着诸多问题,尤其是来自知识产权的挑战。如何处理好基地建设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值得深思和探讨。
一、中国制造业建设的状况与定位
世界对中国的认识最早来源于丝绸和瓷器,但正是这样一个有着制造业悠久历史和辉煌成就的国度,在近现代的发展中远远地落后于世界。西方工业革命带来的一系列先进设施都没能在中国得到良好的运用和发展,以致于在1949年前,中国的现代制造业近乎空白。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和发展,中国现代制造业从无到有,发展壮大。改革开放后,逐步形成完整的工业体系,总体规模进入世界前列。很多的工业品如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微波炉、各类纺织品以及日用轻工业品已经位居世界第一,(2)这为中国制造业在世界的再度崛起奠定了基础。
通过承接制造业的组装和加工,中国制造业由沿海向内地延伸,从传统制造业的加工区演进为具有相当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区,形成了大批能够接受高新技术产业辐射的工业园区,环渤海湾、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以及散见于全国各地的制造业聚集地正在为中国早日成为“世界制造业中心”或“世界工厂”而加快地方制造业基地的建设进程。不仅如此,某些制造业基地还出台了详细的制造业基地规划。如全国闻名的制造业大省——江苏,在2003年年末提出到2010年初步形成以高新技术为先导,优势产业为支撑,关联产业集聚发展,布局合理的国际制造业基地,重点覆盖9个领域:电子信息、机械、化工、冶金、纺织五大支柱产业为主体,医药、汽车、环保、食品为重要增长极。(3)继而,在2004年4月初发起、组织了“世界制造业论坛”,明确向世界宣布:这个以制造业为传统的地区,渴望成为世界制造业的新基地。(4)
然而,今日中国地方制造业基地建设达到了一个怎样的水平与高度呢?是否正如时下全球范围所评价,中国已经或即将成为“世界制造业中心”,中国的地方制造业也已经颇具规模,极具竞争力了呢?
答案是否定的。仍以地处全国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之一的长江三角洲之江苏为例,该省不仅制造业基础好,而且产业规模大而有活力。自1986年起,制造业产值就稳居全国之首,(5)制造业总量和市场占有率均居全国第二。目前,江苏利用外资853亿美元,90%都投向了制造业,出口总额的95%为工业制成品,(6)并在近年国际制造业、资本的转移中成为最佳平台。世界500强已有400多家来华投资,(7)仅江苏就占了200多家,(8)极大促进了江苏制造业整体实力的提高。但是,江苏制造业整体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加工工业占绝大比例;更为严重的是,企业集团研发投入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左右,与国外大公司一般占销售额4%~10%的研发经费相比差距甚大,(9)而这,也是中国地方制造业基地打造过程中的通病——急功近利,单纯追求高增长率,忽视产品研发。这一状况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在依靠科技促进生产发展过程中,大量引进技术设备,但忽视吸收与消化,以致今日关键技术依靠国外的状况仍然严重;二是企业自主开发能力薄弱,少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因此,尽管制造业利用外资成绩骄人;但是,许多企业依附于国外企业的技术比重较大,盈利能力多受限制及挤压,即使是在一些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中,其产品也在质量、性能和外观设计上无法与国外产品相比拟。其后续发展能力显见不济。
综上,中国制造业除了产出规模在世界上有一定位置外,生产效率、技术水平和竞争力都明显地落后于工业发达国家,地方制造业则更是徘徊在“世界加工厂”的边缘,许多高精尖设备国内无独立研发和生产能力,知识产权成为制约中国制造业基地建设的瓶颈。
二、中国制造业基地建设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一)低技术与贴牌加工引发的制造业危机
在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条件下,知识产权成为产业竞争的重要工具,知识产权制度成为跨国公司挑战“中国制造”的强大武器。自中国加入WTO以来,“中国制造”在国内外市场不断受挫。素以价廉物美在欧美市场占绝对优势的中国彩电,不仅连连遭遇反倾销调查、指控,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还开始了被收取专利费用的威胁(如法国汤姆逊公司已向我彩电发出收取专利费用的通牒);微软公司放任中国用户使用其盗版软件,在市场份额占到一定比例时,也开始了向使用其盗版软件的中国企业进行诉讼威胁,用知识产权的武器达到其获取“补偿金”,维持市场垄断的目的;6C和3C等外国电器制造企业联盟向中国100家出口DVD的企业发出收取专利费用的最后通牒并扣押了部分DVD产品;温州打火机也面临专利付费的窘境;日本丰田直指中国吉利涉嫌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思科公司对中国华为出口产品提起软件、专利等五项侵权诉讼……无论是高新技术产业,还是传统工业领域,发达国家均已对中国制造业发起了全面的知识产权进攻。中国的某些企业,已处在全面亏损而仍苦苦支撑阶段;尽管出口价格很低,而且前路荆棘遍布,随时可能遭受侵权指控,但是他们没有退路,只好继续着“走出去”战略。
目前,被国人视为拳头产品的彩电、视盘机、PC、手机等的生
产规模日益壮大,国内市场的潜力已日益缩小,但众所周知,有关产品芯片一直为外国企业所垄断,集成电路的90%依赖进口,电脑核心部件CPU国内无独立的研发和生产能力,操作系统亦依赖Microsoft公司等外国企业;(10)通过承接国际制造业组装加工发展起来的中国制造业,缺乏自主创新能力,总体处在产品加工组装阶段。长此以往,低技术,无自主知识产权,依赖外资技术及盲目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中国制造业,可能陷入“世界加工基地”的泥潭,经济的高速发展亦可能会停滞,所谓的“世界制造业中心”、“世界工厂”或“地方制造业基地”规划都将成为否定性的代名词。
(二)知识产权战略的忽视与滞后
跨国公司长期以来推行的知识产权战略,尤其是利用专利与技术标准抢占中国市场的策略,不仅卓有成效,而且已经开始进入垄断利润的回报阶段。据统计,外国公司在中国获得的通信、半导体类授权专利的数量已占中国同类授权专利数量的90%以上,生物行业约90%,医药、计算机行业占70%左右。(11)此种跑马圈地行为,虽使中国制造企业的相关生产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高,但却可能使中国制造业在面临外国授权专利的纵深发展中受到了限制。
相比过去把某种产品直接转移到生产成本更低的国家而言,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则更多地是转移某个产业链中的某一环节。比如说将加工制造业的组装环节转移到劳动力成本更低的国家,而上游研发和国际市场营销网络仍控制在本国。现今,中国的很多制造企业成为世界分工产业中的加工角色,获取的仅是整个产业不到30%的利润。过去美国公司的厂房、设施、地产等实物资产占整个资产的62%左右,而现在已降至不足30%,(12)拥有能够大量带来资本价值的知识产权成为跨国公司的追求。而中国发展制造业过程,在运用知识产权战略方面,却显然存在着不少问题:
首先,过多地依赖引进和模仿,“拿来主义”根深蒂固。虽然中国制造业曾因此得到了发展和壮大,但是加工制造业仅仅是制造业发展中的过渡性环节而已,一旦没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品,就无法完成真正意义上的制造业基地建设。
其次,在建设制造业基地的过程中,各地政府提倡企业自主创新,但大多以为自主知识产权只能是完全意义上的自主开发,从而忽视技术资源的共享,企业间的联合意识淡薄。在中国制造业的发展过程中,我们需要的是最低成本投入,最大效益产出,并由此形成一套属于自己的技术方法。这一过程并不排斥来自对他人成果的运用。
再次,中国对技术标准重视不够,国家的、行业的、地方的、企业的,体系混乱,数量众多,水平偏低。不仅国内企业难以适从,在进军国际市场上亦障碍重重。当今世界市场已经发展到由卖力气、卖产品,到卖技术、卖服务,再到卖规则、卖标准的阶段,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掌握制定规则的权力,方可能在国际贸易中获取主动。
最后,在知识产权应用上,中国仍继续着盲目鉴定与满足于申报奖励阶段,专利应用意识不强,对已获专利多听之任之,成果产生不了应有价值,流失状况也颇为严重,对技术秘密更缺乏必要的保护。
(三)对知识产权战略缺乏本质认识
1.对外国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市场占有欲缺乏认识。
跨国公司将中国作为全球化经营战略的重心,扩大对华直接投资,建立中国生产基地,使中国2003年成为世界引资量第一,但其目标导向并不在于提升中国国际分工的地位及制造业的综合实力,而是充分利用中国广阔的市场和廉价的劳动力,将中国作为其分工体系下游位置的生产角色而已。从现代发达国家更关注知识产权保护,甚至运用知识产权成为限制中国制造业发展的强有力的手段来看,攫取巨额利润无疑是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因素。
2.对知识产权的国际垄断性缺乏认识。
知识产权无论在地理空间还是在保护范围上都呈现出明显的扩张趋势,作为一种合法的垄断权,其垄断性权利近年更是得到了强化发展。由于知识产权的作用,当今世界,经济实力不仅制约世界经济的发展,也决定着知识产权规则的制定。譬如美国,就一直凭借其超强的经济实力成为知识产权规则的制定者。在计算机软件保护上,美国一度认为应将之放在版权法下保护,并要求许多国家跟随其做法,但是,一旦发现版权法在制止“盗版”这样的“低级侵权”上发挥的作用有限,在“反向工程”那样的“高级侵权”上无能为力时,就开始将软件保护转向运用专利法。(13)现阶段,中国的实力尚不足以左右知识产权相关规则的制定,而且对于知识产权制度,如果以《商标法》的实施视为开始的话,至今也只有短短20多年的历史。中国知识产权制度虽日趋完善,但在加入WTO,与知识产权发展上百年的发达国家处于同等竞争环境时,则明显显示出其被动的劣势地位。应该说,即使我们今天已经有了与世界完全接轨的知识产权制度,在保护意识和相关制度的策略运用上,也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
3.对建立知识产权滥用限制机制的迫切性缺乏认识。
中国知识产权立法用了短短二十几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的路程,形成以《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制度,但是,在竞争法方面还不够完备,目前尚未出台维护自由公平竞争的反垄断法,特别是无法防止外国企业知识产权的滥用与垄断,在与世界的接轨中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14)如跨国公司一旦在中国形成垄断,不仅拥有大量的知识产权,而且占有绝对的市场份额,甚至控制一个产业的发展,或这种垄断权利继续被强化,都将使中国的制造业陷入窘境。
反观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在竭力推行知识产权保护国际统一化的同时,却仍在国内高筑知识产权壁垒,以阻止他国产品冲击本国市场。欧盟关于进口价格在2元以下的打火机必须要有安全装置的规定即属利用技术标准推行贸易保护政策。(15)因为与安全装置有关的专利技术大多为欧洲国家所控制,中国打火机进入欧盟市场不得不支付巨额专利使用费。
在国际市场日益倚重知识产权,尤其是技术标准等非关税壁垒日益控制进口的情况下,中国对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制定没有多少发言权。但是,中国却完全可以通过国内立法,限制外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滥用,限制现代经济竞争中滥用知识产权获取竞争优势,运用技术标准不当逐利的商业策略。
4.对低技术产品出口的知识产权障碍缺乏认识。
中国70%~80%的技术标准低于国际先进水平,但是中国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市场却相对地集中在美、日、欧盟等技术标准较高和市场体系较完善的国家和地区,出口格局决定企业不得不直面出口障碍。(16)当一种产品不符合该区法律规定的技术标准时,就不能顺利进入相关市场,技术标准的实质就是消费者对产品综合指标要求的法律体现。所谓的“三流企业卖力气、二流企业卖产品、一流企业卖技术、超一流企业卖规则”,指的正是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通过对规则(技术标准)的控制和垄断而取得优势地位并获取超额利润。
三、中国制造业基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若干意见
1.开发自主知识产品,灵活适用知识产权规则。
从200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的大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所提供的资料看,中国企业2003年专利增长量已超过7.5万件,比2002年增加25%,且发明专利增长较快,2003年1.5万件,2004年预计超过2万件,专利工作试点城市28个,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5个,国家级专利产业化工程试点基地6个,企事业单位专利试点60个,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73项,进步显著。但是,与发达国家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及专利质量比较所产生的差距依然很大。(17)当前和今后一段很长时期,我们仍应将开发自主知识产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工作重心,及时将知识成果纳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已有技术及时申请专利,对技术秘密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加强专利技术管理,实现专利技术价值。同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灵活适用知识产权规则,如目前中国企业或许应注意这样两个问题:
(1)知识产品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选择。中国近年的普遍现象是,人们对自己的发明多采取专利的保护方法,而对采取技术秘密的保护方法心存疑惑。美国可口可乐公司将产品配方作为商业秘密,也有效地启动了其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避免有商业价值的成果过早进入“公有领域”。中国的制造企业如能善用知识产权,选择合适的保护方式,也是提高竞争力的一种手段。
(2)知识产权的充分使用。知识产权的使用以交易为基础;通过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充分体现知识产权的使用价值。其实质是通过协作提高知识资源的利用效率,达到双方利益的均衡与最大化。在中国制造业欠发达,高新技术产业普遍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今天,如何在全球经济竞争中少交“学费”,就需要充分认识、理解、利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除了以市场换技术、以技术换技术,通过合作达到目的外,还可通过各种法律允许的手段达到知识产权合法使用的目的。当然,在实施以技术换技术时,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当是重要前提。惟有达到“有他人所没有、急他人之所急”才能有资格和对方谈判,争取主动。在面临侵权指控时,亦能以自己掌握的知识产权为条件,与对方达成相互许可使用的协议,或建立联盟,实现双赢。
2.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知识产权滥用的立法限制。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尚不完善。如不加限制地给予知识产权以强势保护,表面上有利于维持公平竞争,实则不利于社会公众利益的保护。(18)要在外国企业在中国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今天迅速发展中国制造业,必须有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为保障。知识产权本身的垄断性存在着被滥用的可能,禁止滥用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为保障市场公平交易与竞争,我们可以通过立法规范,限制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目前,中国立法界与学术界对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大多从反垄断机制的视角进行设计,要求专门制定某些应予禁止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反竞争行为,并纳入反垄断法体系。我们以为,仅仅这样已为实践证明成效微弱,限制知识产权滥用,不仅需要制定反垄断法,还应当从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方面来考虑。例如,我们应做好知识产权立法方面的实证研究,充分考虑国际规则,充分分析、阐明各类限制行为的合法与违法界限,从限制知识产权滥用、鼓励竞争的不同方面着手,针对各类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制定可行性规则,切实保护和促进中国制造业的发展。
3.重视技术标准的应用与中国标准的创设。
知识产权比知识本身重要,技术标准比技术本身重要,知识产权是知识价值的权利化和资本化,而技术标准则是技术成果的规范化和规则化。一项产品或技术成果的技术含量越高,其带来的经济效益就越可观;在WTO规则允许的非关税壁垒中,技术标准是新兴的也是各国企业致力发展的一种知识产权手段,盖因单纯依靠知识产权法律已无法满足权利人捍卫技术的需要。技术标准的出现,使权利人集中管理权利成为可能。如果我们不能在技术标准上有所作为,中国的制造业就不可能形成真正的竞争优势,就可能永远受制于人。因而,在建设中国制造业基地的过程中,企业不仅应该重视知识产权,还应努力统一和提升“中国标准”,积极投身到各类标准的制定中去,将自身特色融入技术标准,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国际竞争力。江苏2004年致力于牙刷中国标准的制定,就是一个绝好的事例。
4.把知识产权战略提升为政府的治国方略。
联系近年美、日的做法,中央政府在推进本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美国专利商标局在《21世纪战略纲要》中贯穿了这样的思想:美国专利商标局要发展成为一个以质量为核心,工作效率极高,对市场反应灵敏的组织,以支持市场驱动型知识产权制度。从强化对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到对商业方法尤其是电子商务的保护及基因技术、药品等优势产品的保护,都体现了政府将知识产权制度视为服务美国经济发展的保障。日本则以政府知识产权会议的形式发布了《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提出“知识产权立国口号”,将知识产权创新战略、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知识产权应用战略、知识产权人才战略作为本国四大知识产权战略。
应该说,发达国家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到一个国家的大政方针、一个政府的工作重心的高度来进行认识,值得我们借鉴。中国制造业的发达与繁荣,寄望于国家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产品附加值,改变“中国制造”贴牌加工的局面。
四、制造业基地建设中政府取向的价值
如上所述,在中国制造业基地建设中,企业缺乏资源共享的联合意识。但是,21世纪以来中国政府在基地建设中已出现了新的取向,它不仅表现在政府以建设地方制造业基地为己任,还体现在政府服务制造业基地的行动上。如近年崛起的“长三角”,在借鉴德、美、日等国外跨行政区划协调做法的基础上,政府提出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加快长三角整体发展的议案,由国务院确定长三角经济一体化战略的基本原则,制定长三角区域发展规划,建立统一的政策平台。(19)
这一事件反映了中国政府的基地建设导向,即以最广的平台、最小的束缚、最优化的环境与服务,促进产业的协调分工,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区域一体化的迅速发展。可以想象,一旦地方行政色彩减弱,中国制造业基地的知识产权便可能得到长足发展,结合基地特色和发展层次,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将可能形成。而知识产权保护从大环境到小范围的完善,必将有助于中国制造业朝着“世界工厂”的方向快速、健康地发展。
(原文刊于《财贸研究》2004年第4期)
【注释】
(1)本章与浦鸣红(第二作者)合作完成。
(2)参见吕政:《正确把握中国制造业在世界分工体系中的地位》,《中国能成为世界工厂吗?》,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年版。
(3)参见《江苏国际制造业基地建设总体规划》,华夏经纬网,2003年11月12日访问。
(4)参见陈光明:《南京举行世界制造业论坛欲建世界制造业新基地》,http:// new.sina.com.cn/o/2004-04-07/090022463345s.shtml。
(5)参见《加快长三角发展,江浙沪该辐射怎样的能量?》,浙江在线新闻网,2003年5月13日访问。
(6)参见《江苏国际制造业基地建设总体规划》,华夏经纬网,2003年11月12日访问。
(7)参见刘昌黎:《论中国世界工厂及其对策》,《中国能成为世界工厂吗?》,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年版,第146页。
(8)参见《江苏国际制造业基地建设总体规划》,华夏经纬网,2003年11月12日访问。
(9)参见陈光明:《南京举行世界制造业论坛欲建世界制造业新基地》,http://new.sina.com.cn/o/2004-04-07/090022463345s.shtml。
(10)参见刘昌黎:《论中国世界工厂及其对策》,《中国能成为世界工厂吗?》,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年版,第149~150页。
(11)参见胡立君、陈静:《中国打造世界制造业中心的路径依赖初探——兼论缓提“中国是世界制造业中心”的口号》,《中国能成为世界工厂吗?》,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年版,第91~92页。
(12)参见梁志文:《知识产权法在吸引外资中的作用》,载《电子知识产权》2003年第5期。
(13)参见陶鑫良:《上海知识产权论坛》,上海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8页。
(14)参见乔生:《中国限制外国企业知识产权滥用的立法研究》,载《法律科学》2004年第1期。
(15)参见乔生:《加入WTO中国企业知识产权面临的问题与对策》,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3年第12期。
(16)参见杨丹辉:《中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工业制成品出口实证分析》,《中国能成为世界工厂吗?》,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年版,第181页。
(17)《知识产权助企业破冰远航——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部分大型企业座谈会发言摘要》[N].http:/www.cniqr.com/qywq/qyyj/t2004016_24669.htm.
(18)参见沈木珠:《国际贸易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598页。
(19)薛冰、陈焕友等提交议案建议建立长三角经济一体化为国家战略,具体请参见《扬子晚报》,2004年3月10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