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题 巴拿马行政法庭建立的背景
巴拿马行政法庭的建立与发展深深根植于其自身独特的历史之中,而其行政法庭甚或整个司法体制的确立都在不断完善和被指责中曲折发展。因此,作为一个具有久远殖民地历史的国度,了解其行政法庭的组成以及其他相关问题,首要的即需对巴拿马独特的历史发展加以了解。
一、巴拿马的发展历史
一直到1821年前为止,巴拿马一直是西班牙在美洲的殖民地之一。1821年巴拿马加入西蒙·玻利瓦尔建立的大哥伦比亚共和国。
20世纪以来,巴拿马的国内政治和外交始终围绕着巴拿马运河展开。19、20世纪交界的时候,法国人费迪南·莱塞普开始建造一条连接大西洋和太平洋的运河。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使用外交手段试图接管这条运河。直到1989年12月,美国一个海军陆战队士兵被杀,其借口保护美国居民安全入侵巴拿马。1903年11月,在美国海军的配合下,在巴拿马爆发了一场几乎不流血的革命,巴拿马要求脱离哥伦比亚。11月3日反叛者在巴拿马城宣布成立一个独立的共和国,即巴拿马共和国。
长期以来,巴拿马政府相当不稳定,政府统治机构频频更迭。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其司法体制、政治体制以及经济体制等,都充满了不稳定的发展因素。直到1989年12月,巴拿马的行政机关以其总统和两个副总统为首席,立法机关是一个由72个代表组成的立法大会。总统和立法大会成员由国民选举而出,任期为5年。巴拿马公民有选举义务,但至今为止还没有人因为没有参加选举而受到惩罚。1989年以后,巴拿马自由选举重新施行,一个独立的选举委员会监视选民登记和选举过程,媒介重新获得言论自由权,国家管理权才逐渐被和平地过渡到公民政府手中。
二、巴拿马行政法庭体制的特点
从以上的历史发展,我们可以看出,巴拿马经历了“西班牙的殖民地——哥伦比亚的附属国——美国的保护国”三个阶段,这样的历史发展也为巴拿马的行政法庭,乃至整个司法体制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因此,在其独立后的相当长时间内,巴拿马继承了哥伦比亚的法律秩序和传统。
例如,哥伦比亚地区司法体制包含最高法院、行政法院、宪法法院、高级司法委员会和总检察院。最高法院是最高普通司法机关,由29名大法官组成。国家行政法院和宪法法院分别由29名和9名大法官组成。高级司法委员会由13名大法官组成。各法院院长均由大法官选举产生,任期1年。总检察院隶属哥伦比亚司法系统的组成部分,但享有行政和预算自治权。(2)包含巴拿马行政法庭在内的司法体制深受哥伦比亚的影响,也设立了最高法院以及最高检察院,尽管其人员组成有些许差别,但其履行的相关职能则颇为类似。司法机关由一个由9名法官组成的最高法院和地方法院组成。此外,由于其作为美国的保护国,其法律制度也具有很多英美法的传统和特点。
三、巴拿马行政法庭在司法体制中的地位
巴拿马行政法庭作为最高法院的第三组成部分(3)(Third Chamberof the Supreme Court),在巴拿马司法体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承担了对行政案件的审理工作。但是,由于巴拿马社会结构包含司法体制存在的若干难题,使得其行政法庭的地位大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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