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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马行政法庭存在的问题

时间:2023-05-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四题 巴拿马行政法庭存在的问题一、巴拿马行政法庭在司法体制中的地位目前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和地区设有行政法庭,如法国、德国、瑞士、芬兰,以及我国的澳门和台湾地区等。但是,巴拿马行政法庭甚至其整体的司法体制并未发挥这样的功能。因此,文中仍采取了“行政法庭”的用语,但其功能上与他国行政法院基本相同。

第四题 巴拿马行政法庭存在的问题

一、巴拿马行政法庭在司法体制中的地位

目前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和地区设有行政法庭,如法国、德国、瑞士、芬兰,以及我国的澳门和台湾地区等。以有“行政法母国”之称的法国为例,其行政法的发展就是随着行政法庭的产生与完善而逐渐成熟的,两者之间相辅相成。“法国的行政法是由行政法院适用的特殊法律,而行政法院正是为适用行政法而创造的。”但是,巴拿马行政法庭甚至其整体的司法体制并未发挥这样的功能。由于其司法体制的复杂性,其中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巴拿马的穷人缺乏足够的机会接近法律服务,大量狱中的人是贫穷的,更容易长久的被羁押。而此外,司法腐败盛行于巴拿马的三个政府分支中,缺乏足够训练的警察调查人员导致了许多不适当的调查行为。

二、存在的重要缺陷:“橡皮图章”

而包含行政法庭在内的司法制度的最主要缺陷在于司法任命的方式。法官的任命和司法部长受制于立法委员会的认可,但是这一组织仅发挥“橡皮图章”的作用。低等法官由更高一级的司法机构任命,这并不受立法委员会许可的控制。除此之外,先前的两个最高法院法官与政府紧密相连,并卷入了很多争议之中。例如,对有关领导人的调查等。因此,许多观察者,包括美洲国际组织(Organization of American States)都批判巴拿马法院缺乏独立性。(7)

三、结语

由于巴拿马特殊的政局变动,使得我们在搜集相关资料时难度重重,甚至更接近于一种“混乱”状态。因此,本章也在尽可能穷尽相关资料的基础之上,对巴拿马行政法院作出了简要的描述。从中,我们或许可以看出,在一个频繁变动政局以及混乱的国度中,司法体制包含行政法庭制度发展的艰难和面临的诸多难题。

【注释】

(1)巴拿马行政法院体制形式上表现为“行政法庭”。因此,文中仍采取了“行政法庭”的用语,但其功能上与他国行政法院基本相同。

(2)参见《哥伦比亚概况》,载http://www.china.org.cn/chinese/zhuanti/jqlcf/ 856440.htm。

(3)See Name of the institution:Supreme Court of Justice—Third Chamber Contentious administrative,http://www.iasaj.org/juridic/fiches/invite/panama.htm.

(4)See Panama,The Judiciary,http://lcweb2.loc.gov/cgi-bin/query/r?frd/ cstdy:@field(DOCID+pa0097).

(5)《巴拿马宪法》,载肖扬:《各国宪法关于司法体制的规定》,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411页。

(6)《巴拿马宪法》,载肖扬:《各国宪法关于司法体制的规定》,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412页。

(7)See Panama,The Judiciary,http://lcweb2.loc.gov/cgi-bin/query/r?frd/ cstdy:@field(DOCID+pa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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