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历史上的邪教犯罪及特点
邪教作为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据学者赫治清考察,“邪教”一词的出现,至少可以追溯到1380余年以前。唐武德四年(621年)六月二十一日,太史令傅奕从维护封建统治立场出发,向唐高祖李渊上了一份“废省佛僧表”,内称:“胡佛邪教,退还天竺。凡是沙门,放归桑梓。令逃课之党,普乐输租;避役之曹,恒忻效力,勿度小秃长揖国家。”这是迄今为止我们见到的中国历史文献中有关“邪教”一词的最早记录。在此之前,无论官方或民间,只有“左道”、“妖道”、“邪门歪道”之说。[7]学者习五一则指出,民间秘密教派,被指责为邪教自南宋起。宋高宗绍兴三年(1133年),吴郡僧人茅子元在滨山湖创立净业团体——白莲忏堂,自称“白莲导师”。教徒半僧半俗,吃斋念佛,男女同修,号“白莲宗”。朝廷以妖妄惑众罪,将茅子元流放,白莲宗被取缔,佛教正统视其为异端。136年后,即南宋成淳五年(1269年),天台宗沙门志磐笔伐白莲宗,抨击道:“受其邪教者,谓之传道。”[8]对于中国历史上的邪教组织的认定,历来争议颇多。有学者认为,中国古代的邪教指的是宗教理论上邪恶、妖妄、怪诞不经的宗教教派。但在法律上,则是指不容于政府的一切非法宗教。邪教通常不仅拥有体系化的异端理论、怪异的法术以蛊惑大众,而且还拥有严密的组织以威胁政府与社会的安全。[9]清史专家萧一山指出:“中国秘密结社,其渊源盖甚远。秘密结社之精神,可分为二:一曰宗教的;二曰政治的。前者附托神怪,后者虽亦袭宗教仪式,其目的则纯然政治思想,其活动初无一定之目的,其组织初无一定之规程。其始也,不过假经咒以敛财,及声势渐大,乃蓄异志。”[10]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历史上发生的多次农民起义,多是借助秘密结社的方式,建立民间秘密宗教,传道布教,发展教徒,蓄积起义力量。从打击封建统治者的残暴统治、推进历史前进的角度来看,农民起义具有进步的一面。由于民间秘密教派危及封建王朝的统治,因此,历来是被封建统治者打击镇压的对象。
我们认为,不同时代、不同社会、不同性质政权,基于不同的价值判断、道德标准,各有不同的邪教观。邪教概念的内涵也不尽相同。从中国历史上历代统治者认定的邪教组织来看,邪教犯罪呈现出以下特征:
(一)邪教组织众多,势力发展迅速
在我国历史上,邪教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始终是困扰封建统治的一个重要社会问题。在我国长达2000多年的中央集权封建专制时期,邪教组织从产生到发展就持续了1800多年,可以说贯穿我国整个封建社会时期。例如,隋朝出现的“法庆大乘教”、始于宋代势力强大的“白莲教”,还有“收元教”、“明教”、“金丹道教”、“闻香教”、“圆顿教”、“八卦教”等。至明清两代,特别是清代中后期,邪教组织的发展呈现出泛滥的势头,不同形式的邪教组织多达上百个,引起了封建统治者的高度重视。
汉代“太平道”又称“黄老道”,信徒以“黄巾”为号,始于公元184年至公元220年史书最后一次出现“黄巾”的记述,延续三十六年。关于太平道存在时间的界定,史学家认为张角有十年的准备期,那么,太平道起事从酝酿到爆发至消灭,经历了约四十六年的时间,构成中国历史上的一宗大事件。张角,巨鹿人,生年不详,职业不详,仅在《后汉书》中有间接记叙,说张角以“符水咒说以疗疾病”,这是巫医的一般职业特征,所以他的职业很有可能是巫医。张角以“大贤良师”的身份,用巫和医的双重手段,治疗民众的疾病,利用有效的治疗进一步神话自己,巩固邪教“太平道”,以宗教的形式建立了金字塔式的组织,从而使其势力迅速蔓延至八个州,几乎遍及中国,聚集了大量民众。法庆大乘教,法庆是沙门,冀州(河北巨鹿)人,北魏宣武帝延昌四年(515年)以大乘教发动叛乱。[11]法庆举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佛教”名义进行的叛乱,为了这次叛乱,法庆组织了自己的邪教,并且直接取名“大乘教”。“法庆大乘教”自延昌四年举事,至熙平二年余党被驱散(515年—517年),作乱二年。[12]“大乘教”一直没有断绝制造暴乱的邪教活动,并且在地下分成若干支派,变换了许多名目,成为中国邪教历史上的一大宗。白莲教的传播历史十分悠久,自南宋直至近代,白莲教始终是中国民间邪教的第一大宗。白莲教在南宋初年宋高宗绍兴三年(1133年)由吴郡昆山僧人茅子元(法名慈昭)创立。茅子元自称“白莲导师”,但他并不是邪教教主,他只是一个创造者。白莲教并非天生邪教,它的邪教实体为逐步培养发育而成,培养人为后世的许多邪教教主,包括它的各支派教主。它不断地被一些具有各种野心的人物利用来进行暴乱。白莲教无论人数上,还是社会影响力,都不小于当时的宗教大宗佛教、道教,已经形成佛、道、白莲三教并立的局面。庞大的信徒基数,为暴动奠定了基础。
(二)邪教危及封建统治,历代王朝对此予以打击镇压
纵观中国历史上的各个邪教教主,他们大都出身贫寒,社会地位低下。他们希望通过创教或传教大肆敛财。其中有政治野心者,甚至企图借反叛活动推翻现行政权。为了招揽信徒,他们往往在创教之初提出代表劳苦大众要求的口号,其实他们从未关心过追随他们的信徒的要求。邪教组织往往进行以危害现存政治秩序为对象的谋反、谋大逆、谋叛等性质严重的犯罪活动。这样的武装暴乱已经威胁到了封建统治者的地位,因此历代王朝都对此予以严厉的打击镇压。
“太平道”邪教组织健全,邪教力量强大,张角的邪教活动发展到了最后的武装暴动阶段。黄巾军“八州并发”,来势凶猛。朝廷没有料到叛军之势如此迅猛,且全国各地一时俱起,朝廷无力应付,以致“州郡失据,长吏多逃亡”。剿灭“黄巾”的功臣首推皇甫嵩,谏言谋策的则是卢植。[13]“三张”均以毙命,“太平道”逐渐灭亡。东晋隆安二年(398年),五斗米道孙恩在会稽发动暴乱,孙恩的五斗米道暴乱是蓄谋已久的富有政治色彩的邪教暴乱,他的目标是国家最高政权,企图以武力取代司马晋。这次暴乱先后有三个首领:孙泰、孙恩、卢循。他们都是五斗米道信徒,实际为五斗米道在东南地区的首领。邪教徒在孙恩率领下,攻城略地,杀戮无辜,造成东南地区的空前浩劫。其后又转移到岭南,再北进湘赣、吴越,作乱十余年,后被刘裕因势剿灭,“五斗米道”覆亡。[14]“五斗米道”自东晋隆安二年(398年)起,至义熙六年(410年)卢循死,为害三十二年。元末明初白莲教遍及全国,势力可与佛教匹敌。白莲教分为四宗定名号为“普、觉、妙、道”,自元末起就不断发动暴乱。明太祖朱元璋以白莲教的身份起家,在郭子兴死后主持壕州红巾军,平定了其他各支白莲教香军和土匪、流寇,驱逐了元顺帝朝廷,建立了明王朝。明太祖朱元璋因参加“白莲教”策动的元末红巾军起义,登上皇帝宝座,深感民间秘密教派对王朝统治的威胁。他下令在《大明律》中增加“禁止师巫邪术”的条款,严厉制裁“巫师假降邪神”等“一应左道乱正之术”。明朝末年,朝廷已在官方文书中,指责民间宗教——无为教(即罗教)为邪教。礼部焚毁罗教的《五部六册》经版,告示公众,标榜此举“毁邪教以正风俗”。清承明制,相继颁布多项法令治理邪教。顺治十三年谕令中规定,“凡左道惑众”、“履行邪教”,“加等治罪”。此后,清廷一再谕令查禁邪教。乾隆皇帝强调指出:“邪教煽惑愚民,最为世道人心之害,不可不严切根查。”[15]清嘉庆元年(1796年)六月,白莲教教首刘之协在湖北发动暴动,暴动蔓延至川、陕,自嘉庆元年(1796年)至嘉庆九年(1804年)持续八年之久。[16]朝廷先后动用正规军、民团数百万进行剿灭。
(三)妖言惑众,招募信徒
中国历史上的邪教组织在招募信徒时,为了增加本教的神秘性和吸引力大都以“天命”、“长生”等虚无缥缈的事物为口号,许以信徒不可能实现的承诺,从而吸引人们入教。这些异端邪说恰好抓住了信徒的心理弱点,以信徒内心的愿望为诱饵,因此具有极大的诱惑力。通过这些思想上的蛊惑,邪教组织才能够将分散的民众组织起来,形成一种严密的组织,从而创立邪教组织。邪教教主深知只有拥有众多的信徒,才能满足他们的一己私欲和政治野心,因此使出浑身解数编造各种邪说,以图招募大量信徒。邪教组织的一切美好承诺都是圈套,但这类圈套对于各种邪教的教徒们,却是永远有效的。
“太平道”张角以“甲子”为幌子,利用民众一个“甲子”即一个“循环”的民族惯性心理,昭显六十年一循环,万物更始,从而为自己蓄谋已久的暴乱提供一个准备期和缓冲期。他自号“大贤良师”以“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为口号招募教众,为武装暴动打下基础。五斗米道自称“长生人”,谬称循名求实,名实相副,名为“长生”其人自可长生。这是对徒众的恶意欺骗,孙恩教众凝结之速近乎异常,就因为孙恩对他们许以“长生”的虚假承诺。白莲教重行而不重说,他取佛经编纂的《白莲晨朝忏仪》并不要求徒众研习理解。他们的主要“行”是聚会,只诵佛号“阿弥陀佛”五遍即可。这方法确实极为简易,特别适宜不识字的“愚夫愚妇”,于是他们“转相诳诱,聚落田里,皆乐其妄”。白莲教开办了许多白莲忏堂,以这种简便的形式迅速招揽信徒,在极短的时间内发展到可以和正统佛教、道教比肩的程度。明代的闻香教,教主王森为了收买人心,一方面在其创教之初,以吃斋念经、行善积德为宗旨,号召百姓进行诸如修桥铺路之类的善事,因此受到下层民众的欢迎。另一方面随着其信徒的日渐增多,该教便以夜聚晓散的诡秘方式进行传教活动,王森宣称:“信我可为王侯将相,不信打落地狱。”[17]之后,闻香教在威逼和利诱的双重作用下迅速壮大。摩尼教(明教)鼓吹,光明和黑暗是两个彼此相邻的“国度”,它们自然存在。为了拯救人类的灵魂,使他们脱离黑暗,达到光明,大明尊王来到人间,转大法轮,讲说经戒定慧诸法,宣扬二宗三际说,使上自明界,下至幽冥,所有众生,都获得超度。摩尼是大明尊王派到人间的最后一位使者,因此,加入摩尼教是获得拯救的最后一次机会。像明教这样通过宣扬末世言论、制造恐怖气氛,招募信徒的邪教组织还有许多,相对于前面介绍的邪教组织,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手段,并且对当代的邪教组织影响深远。
(四)利用传统宗教影响,剽窃正统宗教教义
邪教组织以宗教为掩护,获取民众的认同,从而进行犯罪活动。邪教教主认识到像佛教、道教这样的正统宗教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地位超然、信徒众多、影响力巨大。邪教实质上并不具有自己的教义,中国历史上的邪教教主无一不是剽窃正统宗教教义的能手。他们往往对佛、道、儒的一些名词、概念、基本思想和理论进行剽窃,再进行一系列荒诞、神秘的诠释便形成了自己杂糅的教义。一方面,正统宗教的教义对于邪教教主来说,显然是吸引群众、招揽信徒的不二选择。但对于广大群众来说,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们真实的精神寄托和信仰需求。邪教组织正是利用了正统宗教的影响力,才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发展起来。另一方面,只有加入荒诞内容的邪教教义,才能满足邪教教主的政治目的和个人私欲。结合两方面的内容,邪教组织便可以用他们所谓的“独特”教义,来掩盖他们奸淫掳掠、敛财嗜杀的丑恶行径。
白莲教在利用正统宗教发展自身方面,在中国邪教史上无疑是众多邪教中的佼佼者,极具代表性,这也是为什么白莲教历经数个朝代,始终禁断不绝的原因。白莲教的剽窃几乎无所限制,它的教义、教法、仪轨采取了当时包括民间宗教在内的各种宗教的内容,有时这些来源于不同宗教的内容竟互相抵触,但白莲教仍予以采用。而且越到后期,吸纳愈多,同时分化也愈多,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白莲教”系统,但其教义本质上仍然是剽窃拼凑而成的。白莲教由吴郡昆山僧人茅子元(法名慈昭)创立,但它的徒众不取佛教称谓,却称“白莲道人”,迥异于传统意义上的佛教徒。他们据寺为家,娶妻生子,根本上违背了佛教的清静宗旨。宗教仪式以画符念咒为主,跪拜忏悔,自数罪过,用符水疗疾,一同于太平道和五斗米道,但又把这种做法比做“广结善缘”,显出了佛道杂糅的性质。白莲教托名佛教,当然取用佛教的材料更多,他的“三皈”、“五戒”,从称谓到内容,都是佛教的。白莲教的目标是往生“西方净土”,这是典型的佛教教义内容,此说取自唐代善导创立的佛教净土宗。佛教天台宗为隋代智凯创立,以《法华经》为主要教义根据,故又名“法华宗”。白莲教也尊《法华经》,它的教法大体上取自天台宗的一般规定。[18]白莲教徒不吃荤、不饮酒。教外人称之为“白莲菜”,称其教徒为“白莲菜人”。不吃肉是摩尼教(明教)的显著特征,中国人形象地称其为“食菜事魔(摩)”。白莲教的聚会方式也是夜聚晓散,男女同修,这些行教方式多取自摩尼教。随着时代的发展,白莲教不断地剽窃每个历史时期正统宗教教义,吸纳其中对大众具有吸引力的部分,这个过程正是白莲教不断完善自身体系的过程。
(五)严格控制本教信徒,残酷虐杀官兵和百姓
邪教教主只有对信徒进行精神与人身上的双重控制才能保证其个人绝对的权威,才能有效地控制教团。因此自邪教产生以来,邪教教主巩固自身的“神圣”地位,维持信徒对自己的效忠,一直是他们实施犯罪活动的基本要求。为了达到使信徒对自己效忠的邪恶目的,邪教教主往往以各种谎言、骗术、心理暗示诱导等手法对信徒进行“洗脑”,在对信徒的控制达到他们所希望的程度时也便是他们邪恶本性最终暴露的时候。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时期出现的邪教组织对信徒的控制手段以及实施的犯罪活动,相较当代世界邪教组织的手段显得更为直接凶残,破坏性也更强。邪教教主对试图脱离控制的信徒或者反抗的普通大众,手段极其残忍甚至灭绝人伦。
凡不信奉五斗米道的平民,皆被划为“异己”之列,被杀戮者达到七八成。邪教妇女亲手溺毙自己的婴儿,但并不伤痛,反倒致“贺词”,谬称婴儿已去“幸福岛”,自己不久也会随他而去,堪称灭天理、丧人伦。五斗米道在覆灭之际,逼迫信徒一起殉死,向世人昭示了邪教教主的自私、残酷、泯灭人性。法庆大乘教以《弥勒成佛伏魔经》为经典,对信徒进行精神控制。据史书记述:凶众遂盛,所在图灭夺舍,斩戮僧尼,焚烧经像,云:“新佛出世,除去众魔。”[19]他的这句口号应当理解为:新佛即弥勒,弥勒即法庆。至于众魔,不言而喻,是指其他教派和不入大乘教,反对大乘教的普通民众,这些人一律是大乘教的袭击目标,所以他们“杀害吏人”、“斩戮僧尼”。法庆极端利己蔑视生命,他宣称,大乘教成菩萨成佛唯一的途径只能是杀人,杀人积“功”,以“功”定品级,杀一人为“一住”,杀十人为“十住”。法庆配置迷狂药,让徒众服食,食后便发生狂乱,迷失本性,乃至父子兄弟都不相认。法庆的目的主要是对信徒进行精神控制,一方面,阻断外界的消息源、知识源,并把徒众原有的消息、知识全部清除,叫做清除“魔障”。另一方面,持续不断地强行灌输教主的“理论”,徒众在这种神秘得近乎疯狂的宗教气氛中,很快就会转变为痴狂的邪教徒。精神控制实现后,法庆驱使邪教徒向朝廷开战,攻破州郡,杀害吏人。明教教主方腊自号“圣公”,建元“永乐”,置官吏将帅,以巾饰为别,自红巾而上凡六等。无弓矢、甲胄,唯以鬼神诡秘事相煽惑,焚室庐,掠金锦子女,诱良民为兵。[20]方腊用邪教胁迫徒众,把他们改造成邪教叛军战士,“战士”既无弓矢,又无甲胄,既不能攻,也不能守,他们的“作战”,其实就是冲上去让官兵斩杀。冷兵器时代,面对面的砍杀毕竟有限,当数量占据绝对优势的邪教叛军不避矢雨刀林涌向官军,很快就会将官军重重包围,结果官军全军覆没。他们将俘虏切割成碎块,挖心掏肝,或者用乱箭攒射,或者熬成人油,以发泄对官军的仇恨。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明教在中国邪教史上,大肆淫乱是其显著特征,社会危害极大。《宋史·四百六十八》妇女出逃而缢死一节记述,明教肆行淫乱,供行淫乱者有教内妇女,教内妇女不足,则大量抢夺良家妇女。方腊明教叛军抢掠民妇,囚于山洞之中,剥其衣服,日夜凌辱。明教山洞中的妇女不甘凌辱而冒死逃出,又因裸而无衣,缢死林中。“山谷相望”,到处是裸体吊死在树上的妇女,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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