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澳大利亚法学教育[21]
澳大利亚开放型、国际化的办学格局既为其法学教育走向世界提供了可能,更为本国乃至世界各地爱好法学的人们提供了最为便捷的学习方式。法学教育教学体系也比较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法学院的办学资格
澳大利亚是联邦制的国家,除联邦法律体系外,各州还有自己的法律。为了保证各州乃至全国法律的统一实施,全国每一所大学和法学院成立都需满足议会规定的条件,在课程设置、师资力量、图书资料、经费投入等方面都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
各州都在议会下面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如维多利亚州的法律教育委员会、新南威尔士州的律师审查委员会等。它们主要负责审查法学院的办学资格,规定法学学位的必修课程等。这类机构一般由资深的高级法官、律师和法学院院长组成。
二、法学教育的两个层次
澳大利亚的法学教育分为法律本科教育和法学研究生教育两个层次。本科教育形式多样,有四年制的法律本科教育,五年制(甚至六年制)的法学与其他专业相结合的双学位教育,以及三年制的双学位法学本科教育(指已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修法律)。其中,五年制的双学位教育是其法学教育的主体。
研究生教育中有法学硕士教育与法学博士教育两个层次。其中硕士研究生有一年制的课程学习硕士和两年制的学科理论研究硕士;法学博士分为两种,一种是进行学科理论研究的PHD(称为哲学博士),另一种是课程与研究相结合的SJD(法律职业博士),SJD学位的取得难度较大。
在澳大利亚28所法学院(系)中均以培养双学位法律本科为主,自愿选择读双学位的学生占到法律本科总数的80%以上。这种法律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职业律师,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
教学方法上,以案例教学为主要内容(案例教学占全部课程教学的70%以上),采用启发式、提问式和讨论式教学。教师在课前向学生布置一定量的阅读书目和案例,课堂上主要是提问和讨论,而且一个问题可以有多种不同的答案,即使是考试题也同样如此,目的在于鼓励学生的创新思维。
同时,各法学院(系)均专门开设法律实践与职业道德课,并建有标准的模拟法庭。法律实践课程占总课时的30%左右。
三、法学教育的硬件建设
澳大利亚的教学手段非常先进。每个教室里均有与电脑、互联网相连的投影器设备。这不仅节省了教师课堂板书的时间,而且给老师备课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也能更清晰地将老师的教学要点展现给学生,提高了教学效果。此外,有些学校的教室还配置有笔记本电脑,根据课堂需要可随时查阅有关法条和案例,还可以把学生的课堂提问和讨论观点输入电脑,传递给其他同学,以便共同研讨。
以电子图书和网络信息为主的馆藏图书也是澳大利亚法学教育的一个特色。悉尼科技大学法学院与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在政府资助下,联合研制出一套澳大利亚及世界法律大全数据库,并输入互联网,供教师、学生免费查阅,同时也为法官、律师、法学研究人员等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学生只要打开电脑就可以查询到所需要的各国的法律、法规、法学图书和著作、司法机构系统等。
四、教学质量的控制
法律行业机构拟定了统一的培养标准,规定获得法学学位的必修课程,以保证大学培养的法律人才具有从事法律职业所必须具备的知识结构、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如维多利亚州的法律教育委员会就规定本州大学法学院必须开设11门法律必修课,各法学院在制订教学计划时必须保证学生在校接受这些课程的学习,由此来实现统一的人才培养规格。
专门的社会中介组织也会对毕业生进行质量评估,检验和评价各法学院人才培养的质量。如维多利亚州就成立了“毕业生评估委员会”,将毕业生达到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指标化、数据化,通过量化评分,评价教学质量的高下。
此外,学校对课堂教学活动和课堂考试等主要教学环节都制定了常规管理制度。
五、办学经费来源
公立大学法学院的办学经费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联邦政府的资助,二是州政府的资助,三是学生的学费收入。这三项收费中,联邦政府与州政府资助的经费超过50%,其他是学生学费收入。海外学生收费比较高,往往是国内学生收费标准的14~15倍。
澳大利亚的法学教育全面向社会开放。整个社会都是教学的课堂,各大学的法学院都允许学生全日制或半工半读制学习。有的大学还同意学生完全通过电脑在网上学习,无须走进校园就可以读大学、拿学位,极大方便了那些不能参加全日制学习,而又有兴趣学习法律的普通国民。
澳大利亚大学的学位授予权完全由大学行使,政府不加干预。学生只要修完规定的课程,获得了相应的学分,学校就可以授予相应的学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