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行司法审查的受理法院
?澳大利亚拉古兹案[18]
在前述澳大利亚拉古兹案件中,由于仲裁裁决结果使苏利文取得参赛资格,不利于拉古兹,其不服该裁决,并就裁决中的一个程序问题,向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地方法院提起申诉,此申诉后被移交至新南威尔士上诉法院。上诉法院作出最终裁决,认为在国际体育仲裁院进行仲裁的过程中,当事方之间已达成协议,不允许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上诉。按照《澳大利亚商事仲裁法》的规定,上诉法院只能对本国国内的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因而,新南威尔士上诉法院认为:国际体育仲裁院(无论是其总部还是分院)所做之裁决,都应当被视为在瑞士洛桑作出。国际体育仲裁院大洋洲分院所做裁决并非澳大利亚的国内裁决,当地法院也就无权进行审查。因此,对国际体育仲裁院裁决提起的撤销申请,只能由瑞士法院受理。
根据国际仲裁惯例,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由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本国法院受理。[19]由于仲裁地是仲裁发生地、当事方与国内法适用之间的法律连结点,因此撤销仲裁之诉一般由仲裁地法院管辖。广义上说,仲裁地包括名义仲裁地与事实仲裁地。名义仲裁地是指仲裁协议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地点,而事实仲裁地则是仲裁庭真实开展仲裁审理、作出仲裁裁决的场所。两处场所可能会出现分离,在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体制下,分离现象尤为常见。[20]《与体育相关的仲裁法典》第28条明确规定:国际体育仲裁院所在地及各仲裁庭仲裁地位于瑞士洛桑。但若情况需要,且经与所有当事人协商,仲裁庭主席或在其缺位的情况下各相关分庭主席可决定在另一地点进行仲裁。[21]可见,瑞士洛桑是CAS裁决的仲裁地。同时,在CAS仲裁体制下,名义仲裁地与事实仲裁地常出现分离,即CAS临时仲裁庭以及分部的仲裁一般在临时仲裁庭及分部所在地进行,尽管如此,其裁决仍然被视为在瑞士洛桑作出。统一仲裁地避免了因奥运会举办地点的改变,带来的仲裁程序上的变动,保证了国际体育仲裁裁决的统一性。当事人对国际体育仲裁院裁决不服的,只能向瑞士法院起诉。同理,若当事人对美国仲裁协会所做体育仲裁裁决不服,也只能向美国法院申请撤销。
?古格纳德诉国际滑雪联合会案
案件事实:在美国举行的世界滑雪锦标赛中,滑雪运动员古格纳德因兴奋剂测试呈阳性,被收回了奖牌。同时,国际滑雪联合会取消了其比赛资格。古格纳德不服,向法国法院提起诉讼。虽然法国法院没有权限审查位于瑞士的国际滑雪联合会所做处罚决定的合法性,但其能够对本国单项体育联合会所做裁决进行复审。本案中,法国法院即对法国滑雪联合会主席所做裁决进行复审,并以联合会主席没有权力独自作出这一裁决为由,确定处罚无效。[22]
尽管通常只有仲裁地法院才有权对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但是,由于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决定和国际体育仲裁院的裁决,尤其是涉及参赛资格的裁决,通常需要由运动员所在国的国家单项体育协会负责执行。国家单项体育协会一般会根据上级体育组织的裁决,作出相应的处罚裁决,此时,其所在国法院可能会对本国单项体育协会所做裁决进行审查,形成对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或国际体育仲裁院裁决进行间接审查的事实。可见,在实践中,各国国内法院作为争端处理的终端,有权就施加给运动员的处罚措施,作出合法性评断。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