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认罪案件审判程序的基本原则
原则,在一般意义上是指说话或行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1);在法律领域,则是指人们进行各种法律活动所应当遵守的原理和准则。法律的三要素包括法律规范、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其中法律原则对于法律规范具有指导意义,是法律规范的基础和源泉。“从法学上讲,一种现代的法是由‘法的原则’组成的,也就是说,由抽象的准则组成的,准则的内容是:一定的事实应该带来一定的法律后果。正如在所有的制度里那样,最通行的划分‘法的原则’,可以分为‘命令的’、‘禁止的’和‘允许的’等法律原则,个人命令、或者禁止或者允许别的人做某事的主观的权利,就是渊源于这些法的原则。”(2)法律原则作为各种法律规范的指导性准则,必然反映法律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并为其服务。同时,法律原则总是存在于一定层次的法律体系中,既可以是一国总的法律体系,也可以是某个法律部门或者某个特定的法律制度,并且根据所处的不同层次,具有不同的涵义。刑事诉讼原则就是适用于刑事诉讼法律体系中的特定法律原则。根据是否适用于整个刑事诉讼程序并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又可以将其分为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就是指在刑事诉讼运行机制过程中,体现这一历史时期及文化传统背景下刑事诉讼的人文观念及诉讼精神,反映当代的诉讼目的和任务的基本准则。(3)刑事诉讼具体原则,是指在具体的刑事诉讼程序或者制度中适用并对该程序或者制度起指导性作用的准则。刑事诉讼原则不论是基本原则还是具体原则,都反映了特定诉讼规律的发展而具有时代性特点,不同历史时期诉讼原则存在一定的差异;此外,不同的文化传统、诉讼目的也导致各国的诉讼原则存在种种差异。
认罪案件审判程序是适用于除最严重犯罪外的认罪案件的特殊审判程序,其特殊性在于被告人对于控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承认,减轻了控辩对抗性,使得控辩合作性加强,案件事实清楚,从而适用较简化的审理程序,同时为了鼓励被告人认罪,对于认罪的被告人应当给予一定的刑罚优惠。认罪案件审判程序的主要特点就在于通过鼓励被告人认罪达到简化审判程序、节省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的目的。因此,认罪案件审判程序面对公正和效率两种价值冲突时,更倾向于对于效率价值的追求。但是,认罪案件审判程序对于效率的追求,必须以保障最低公正标准为前提,否则程序本身的公正性将受到质疑。因此,认罪案件审判程序必须确立正确的法律原则,指导程序适用的各项规则以谋求公正和效率的平衡发展。
认罪案件审判程序作为刑事诉讼程序的组成部分,必须以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为依据,受其指导和统领,认罪案件审判程序的基本原则作为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下位原则,也不得与其冲突,否则无效。但是,认罪案件审判程序由于自身的特殊性,必然要求依据的基本原则反映和突出程序自身特点,确立的原则不仅应当指导认罪案件审判程序的实际运行,而且要体现对认罪案件审判程序追求的多种价值冲突的调和。因此,认罪案件审判程序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和诉讼效率的追求两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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