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学更进一步繁荣[1]
法学战线是我国社会科学中一条重要的战线。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正确方针的指引下,我国法学研究工作已出现了欣欣向荣的景象,并已取得了相当可观的成果。但总的说来,我们的法学研究工作还远远不能满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还需要我们奋发图强,急起直追,认真刻苦地进行钻研,才能在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宏伟事业中,有效地发挥它的作用。
我国法学研究的主要任务,就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努力探索社会主义法制的特点及其发展的客观规律,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出贡献。举例来说,我们应该特别着重研究以下一些方面的问题:
(一)我们要系统地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我们不但要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法律思想,还要着重研究我国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同志及其他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法律学说和主张,用它们来指导我们的法学研究工作,并批判各种违反马克思主义法学的错误观点,抵制和清除精神污染。
(二)我们要着重研究当前经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法学研究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例如,我国现在允许个体经济发展,同时又实行对外开放政策。这样做的结果,虽然促进和繁荣了社会主义经济,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理论联系实际地进行研究,为我国的经济立法和经济建设服务。
(三)我们要着重研究综合治理问题。党中央提出的“综合治理”方针,是同一切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作斗争的根本方针。我们实行这一方针已经取得了不少经验,但还不完备,已有的经验也缺乏系统的总结。对于综合治理的方针及其在实践中的经验和问题,就需要进行全面的、深刻的、系统的研究,才能取得质量较高的研究成果,有助于确保社会的安定和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四)我们要重视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历史经验和新的经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我国法制建设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又取得了很多新的经验。无论在立法方面还是在司法方面,我们都有不少独创之处。我们应该珍惜法学方面的这笔“财富”,下功夫把它加以条理化、系统化,作出理论的概括和阐述。这种研究的成果,必将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加速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的进程,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
(五)我们还应积极编写法学通俗读物,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编写这种通俗读物,决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如果没有相当好的理论素养,没有相当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没有相当熟练的文字运用本领,要真正做好这项工作是不可能的。做好这项工作,就会有助于在广大人民群众和干部中间,普及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从而使得人人懂得法律,人人遵守法律。这也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
为了加强我国的法学研究工作,使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我们还必须注意解决以下的困难和问题:
(一)我们要加紧培养年轻一代的法学研究工作者。现有法学研究的骨干力量,大都是50年代到60年代初期培养出来的,大都已年过半百,而且数量也太少。因此,培养新的年轻一代的法学研究人才,是十分迫切的任务,是关系到能否开创法学研究新局面的大问题。
(二)为了实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我们还应提倡和实行法学理论工作者与政法财经实际工作者相结合,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分发挥他们两方面的作用,让他们彼此密切合作,共同努力,为全面开创法学研究新局面作出贡献。
(三)目前法学界普遍感到,图书资料不够,是开展法学研究工作的一大困难。这个问题,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尽力设法加以解决。
【注释】
[1]本文原载《学习与实践》198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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