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和造就一大批专门法律人才
韩老回顾了建国以来法制建设的历史后,他感慨地说,我国几千年来人治思想影响很深,法治观念今天在部分人中,特别在部分干部中还未确立,直接影响了中央依法治国和对外开放的宏业。要改变这种状况,解决的办法是,一要加强国际私法专门人才的培训,培养和造就一大批专门的法律人才,用懂行的人才充实对外经济部门;二是要普及法律知识,使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都懂一点国际私法,避免瞎指挥。同时,韩老认为,在对外开放中,应该充分发挥法律研究部门和教学部门的作用,发挥它们的人才优势。实际工作部门和理论机构要建立密切的联系。这样,既能为实际工作部门的对外开放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又能使科研和教学部门的工作与实践相结合,相得益彰,共同发展,以此来保证对外开放的顺利进行。
当笔者讲到,到目前为止,有的同志对外国法在社会主义中国的适用仍持怀疑甚至否定态度时,韩老再次强调说,这种观点实质上是闭关自守思想在法律上的反映。当今世界,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法律传统、不同法律体系的国家的共存已经是一个历史现实,各国间在民事交往中必然涉及法律冲突和相互适用,如外国自然人的法律地位、外国公司的法律地位、结婚法律冲突等都涉及法律适用的问题,我们适用外国法是以不损害我国根本利益和对等为前提的,一味否认外国法在中国的适用,从根本上不利于加强我国同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和民事交往,不利于对外开放。几十年的经济和法律实践表明,外国法在本国的适用不仅是必要的,有时甚至是必须的。正因为如此,韩老说,国际私法理论研究的加强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更是当务之急。
韩老侃侃而谈,原定的时间早已一次又一次超过。为了不影响韩老休息,我们起身和韩老惜别。韩老欣慰地告诉笔者,在国际私法领域已经涌现出一批堪当重任的新秀。韩老殷切期望青年一代中有更多的人参加国际私法理论研究工作,把我国国际私法的理论水平提高一大步,为四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贵州大学法律系讲师 李汉宇
【注释】
[1]本文原载《贵州大学学报》1985年10月1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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