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贵在务实——著名法学家韩德培访谈[1]
1993年12月12日,记者在深圳富临大酒店采访了前来参加93中国国际私法年会的中国当代著名法学家、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顾问、武汉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韩德培先生。
记者:在新近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的《法报》杂志创刊号上,您忙中抽闲为杂志写了专稿,向您表示感谢。
韩德培:这是我应该做的。我希望《法报》办出特色和水平。
记者:您对此次在深圳召开的93年中国国际私法年会评价如何?
韩德培:这次年会开得非常成功。首先感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深圳大学法律系两个主办单位事先作了充分准备,各方面的条件和组织都非常好。这次会开得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年会提交的论文、发言充分体现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好学风。我们搞法律的人只讲空洞理论不行。法学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这次中心议题是讨论完善与发展市场经济下的法学。参加这次会议的人员感到耳目一新,收获很大。二是充分体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过去我们开过多次年会,每次都能做到这一点,有时讨论很激烈,并未因争论失和。文化、学术界只有通过这种讨论,才能发展我们的学科,提高学术水平。第三,在这次会议上,大家有个共同的要求和愿望,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中国国际私法立法方面做一点实际工作,拟编一部《中国国际私法法典》。这个工作很必要。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但在进一步对外交往中发生问题也很多,需要运用国际私法调整解决。这方面我们尽管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一些进步,但还不够、还不完备。为适应改革开放需要,编撰此部《法典》,不仅需要,也有这个可能。这几年,我国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这是一个很好的条件。许多院校出版了专著、论文,有不少成果。另一个有利条件是,我们研究会集中了许多国际私法的研究人才,犹如一个智力库、智囊团,不仅有众多专家、学者,而且还有许多具体工作人员,还有一大批年轻务实、思想敏锐的博士、硕士,完全有条件制定这部《法典》。我们研究会理事会已决定成立国际私法法典编撰联络组,或叫工作组,共12人,我是召集人。我相信,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可以在不长的时间内搞出一部比较像样的国际私法法典草案。这是总的评价。
记者:近年来中国国际私法研究取得不少成果,请您谈谈这方面情况。
韩德培:是的。我们武汉大学在国内较早地招收国际私法专业的研究生,并已有好几届毕业生。近年来出版、发表论文很多,成果甚丰。根据我国改革开放的实际需要,我们不仅研究国际私法领域的一般理论问题,也十分关注目前对外开放中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研究成果主要在于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等方面,写了不少论文。其次,鉴于我们不能关起门来搞研究,近年来对国际上国际私法界的学术研究趋势、发展动态密切注视,有关导师和研究生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于1985年在贵阳召开第一次年会后,至此已开了8次年会,许多研究成果标志着中国国际私法的发展和研究水平。记者:您是我国当代法学家,请谈谈您的经历和近况。
韩德培:我是江苏如皋人。再过两个月,我整83岁了。我1934年毕业于南京中央大学法律系,1939年考取中英庚款出国研究生,当时的考试是很严的,各专业只取一名。当我准备去英国剑桥大学时,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了。在重庆等了一年,1940年到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研究法学,获硕士学位;1942年又在美国哈佛大学继续从事研究,1945年底回国,1946年任武汉大学教授,1947年兼任法律系主任。解放后任武汉大学校务委员会常务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国际法研究所所长、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与武大合办的环境法研究所所长,并任中国政法学会、中国法学会、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全国第六届政协委员等职。我在“二战”结束前和解放前发表过一些论文。新中国成立后,长期研究国际私法,近年来主编出版了中国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国际私法》一书(获国家级一等优秀奖),还发表了《应该重视对冲突法的研究》等文,主编了《中国冲突法研究》,与韩健合作撰写了《美国国际私法导论》。这几年曾多次赴美国、荷兰、日本、加拿大、乌拉圭等国出席国际会议、讲学。有一次在美国讲学,到过十几个大学,竟生了一场病,脑出血,在美国动了手术,堪萨斯市市长授予我荣誉市民称号,送给我一张地图、一把钥匙。不久前我还去了一趟美国,回国后就来参加这次国际私法年会。
记者:您对深圳的印象怎样?也希望给我们《法报》杂志提点希望。
韩德培:我来过深圳几次。我觉得深圳是个非常好的城市,是一座现代化新城,很有魅力。最近,深圳市场经济法制研究会还聘请我担任该会特约高级顾问。我认为法制宣传非常重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搞市场经济,必须提高整个社会的法制观念。《法报》是一本新创刊的杂志,在普及和宣传法制上负有重任,祝愿大家勤奋耕耘,多出成果。
本刊记者 孔献之
【注释】
[1]本文原载《法报》1994年试刊号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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