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济法与劳动法]因为两者都是作为民法秩序的修正而出现的,所以有的学说把两者一概认为既非公法,也非私法,而应属于社会法。但是,经济法与劳动法两者所规律的目的不同。因此,经济法对待劳动者,是把他作为生产力要素之一的人的资源来看待的;而劳动法终究是以作为一个普通人的劳动者为对象的,故两者也是不同的。
经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经济法与民商法]如前所述,经济法固然承认以民商法为中心的民法秩序,但它同民商法比,则是从国民经济整体立场出发来进行调整的,故与作为私法的民商法不同,而是基于公共福利或社会正义或公益(bien commun)等公法原理的法律。从这一意义来说,应该承认经济法在理论上其地位是在民商法之上。因而,认为两者似乎只是平面的(即范围大小的)差异,而要在企业法这一概念下,把两者加以综合,使之构成一个单一的法律体系的这种学说,在理论上也非允当。
[经济法与行政法]经济法是否为公法,特别是否为行政法?因为经济法多半是通过行政机关,依据行政行为来实施的,故也有学说认为经济法是行政法的一部分。但是,即令从可认为最相近似的产业警察法来看,其目的也是在于维持治安;反之,经济法的目的,则是实施经济政策,这是两者的不同之处。
[经济法与劳动法]因为两者都是作为民法秩序的修正而出现的,所以有的学说把两者一概认为既非公法,也非私法,而应属于社会法。但是,经济法与劳动法两者所规律的目的不同。大体说来,前者是与经济政策相适当的,后者是与社会政策相适当的。因此,经济法对待劳动者(如劳动统制),是把他作为生产力要素之一的人的资源来看待的;而劳动法终究是以作为一个普通人的劳动者为对象的,故两者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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