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水与百姓环境权益
水,生命之源,是一切生命体得以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也不可替代的环境要素。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水资源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大量的工业、农业和城市生活废水污染水体,造成水质恶化,影响了水体的有效利用。同时,水污染也加剧了水资源的短缺。水污染会直接危害工农业生产和渔业的发展。人饮用被污染的水后还会诱发各种疾病,而且食用各种生长在被污染水体内的食物也会因为食物链的富集而引起中毒。
在本部分中,我们通过分析百姓生活中被高度关注的几个典型案例,如饮用水安全、生活污水处理的问题,解答老百姓生活中的疑问,介绍与水环境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同时对一些水污染纠纷解决案例进行剖析,为百姓在自己的环境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救济提供一个参照。
要点提示
●水是自然环境的基本要素,是一种宝贵的自然资源。人们生产生活中排放的污染物进入水体,致使其物理、化学、生物特性发生改变,造成水质恶化,危害人体健康和生物安全。
●法律对生活饮用水源实行严格保护制度,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保护区,禁止向保护区内排放污水,防止地面渗透和开发、回灌活动污染地下水,保障人们生活用水安全。
●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禁止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污水。
●城市污水实行集中处理制度,政府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向排污者收取污水处理费。居民生活污水也应缴纳污水处理费。
●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实行取水许可制度。禁止围湖造田,防止行洪、航运障碍,保护水域畅通,保障水工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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