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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保护法与百姓生活

时间:2023-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4 消费者保护法与百姓生活保护消费者是经济法的一项重要任务。经济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分别从主体和客体两个方面对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作出多方面的具体规定,了解这些规定对我们避免损害和受害后依法维权都大有裨益。

4 消费者保护法与百姓生活

保护消费者是经济法的一项重要任务。经济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分别从主体和客体两个方面对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作出多方面的具体规定,了解这些规定对我们避免损害和受害后依法维权都大有裨益。

在本部分中,我们通过一些案例,阐述了消费者享有的公平交易权、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以及经营者所负有的相应义务,掌握这些法律资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与市场上的各类商家打交道,并进而维护消费环境的纯洁和普通民众的福利水平。

要点提示

● 经营者负有以下义务:依法律或约定履行义务,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提供真实信息,出具相应的凭证和单据,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不从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不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

● 消费者享有以下权利:生存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安全权、公平交易权、环境权、质询权、求偿权、结社权。

● 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 产品质量法上的产品有特定的范围,包括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初级农产品不在此列。

● 产品召回是指对流通中存在缺陷的产品,在可能导致损害发生的情况下,由产品的生产经营者通过发布公告、通知等措施敦促消费者交回缺陷产品,由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缺陷,防止损害发生的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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