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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苏伯力会议议定书(和平议定书)

时间:2023-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苏伯力会议议定书》签署后即告生效,苏军陆续撤返。事件发生后苏联提出抗议照会及最后通牒,7月苏联宣布与国民政府绝交,并于10月出动大批军队进攻中苏边境的中国守军。12月南京国民政府被迫派代表赴伯力,同苏方代表谈判,并于22日签订《中苏伯力会议议定书》,中东铁路恢复冲突发生前的状态。

条约名称:中苏伯力会议议定书(和平议定书) [1]

签订时间:1929.12.22                      

签订地点:苏联伯力                       

签 署 人:中方 国民政府代表蔡运升               

     外方 苏联代表西曼诺夫斯基              

主要内容:                           

恢复中东路状态:“按照中俄、奉俄协定恢复冲突前之状态”;

撤兵:“立即恢复中、苏国境之和平状态,双方随即撤兵”;

释放逮捕人员:“所有苏联侨民,……均应一律立即释放,……因搜查哈尔滨苏联领馆所逮捕之苏联侨民,亦均在内。苏联政府亦即将所有与冲突有关逮捕之华人及中国俘虏官兵,一律释放”;

解除白俄武装:“中国官宪对于白党队伍,即解除其武装,并将其首领及煽惑之人,驱逐东省境域以外”;

恢复贸易:“中国、苏联境内之商业机关,因东路冲突而停业者,亦即恢复”;

举行中苏会议:“中、苏会议定一九三零年一月二十五日在莫斯科举行”。

后果、影响:                           

中东路事件暴露了东北军的实力以及国际社会对中国东北问题的态度和可能干预的程度。这一切,都为日本大胆发动九一八事变提供了重要信息。《中苏伯力会议议定书》签署后即告生效,苏军陆续撤返。苏联新任驻哈尔滨总领事,中东铁路局局长、副局长等随即上任,中东路重新恢复中苏共管的状态。

【注释】

[1]1929年5月27日中国东北地方当局在蒋介石的指使下,借口苏联赤化东北,首先派军警搜查和逮捕苏联驻哈尔滨领事馆及其外交人员,接着又以武力接管两国共管的中东铁路,驱逐苏方职员。事件发生后苏联提出抗议照会及最后通牒,7月苏联宣布与国民政府绝交,并于10月出动大批军队进攻中苏边境的中国守军。12月南京国民政府被迫派代表赴伯力,同苏方代表谈判,并于22日签订《中苏伯力会议议定书》,中东铁路恢复冲突发生前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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