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借提单与倒签提单的法律含义
预借提单(Advanced B/L)是指货物尚未装船或尚未全部装船,或者货物仅被承运人接管的情况下签发的已装船提单。签发预借提单通常是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和交单结汇日期即将届满,托运人为了使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的日期相符,要求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前所签发的已装船提单。预借提单在议付时,货物还未实际装船,使信用证对装货这一环节的控制力丧失,无法保证货物的准时到达。预借提单通常会威胁到善意第三方的利益,一旦发生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将会以合谋欺诈行为受到制裁。
例如:“新发”轮案就是一起典型的预借提单纠纷案。1993年5月8日,中国广澳开发总公司与印度尼西亚茂林合板厂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印度尼西亚茂林公司向中国广澳公司提供胶合板6000立方米,价格条件为CIF中国汕头,总价226.6万美元。印度尼西亚茂林公司没有按时交货装船,新加坡联发船务公司仍向其签发了提单。新加坡联发船务公司在货物尚未装船的情况下就签发已装船提单,即构成预借提单。中国广澳公司收货后不能履行内贸合同,随后向海事法院起诉,理由是印度尼西亚茂林公司和新加坡联发船务公司共同侵犯了中国广澳公司的利益。海事法院判决认定,上述两公司的行为属于共同侵权行为,应对原告承担连带责任。
倒签提单(Anti-dated B/L)是指货物装船后,承运人签发的一种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的已装船提单。承运人签发的这种提单主要是应托运人的要求,将实际装船日期改为符合信用证符合规定的装运日期,使其能达到顺利结汇的目的。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交货日期属于合同的要件,而装船日期是一个直接关系到交货日期的因素。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倒签了提单,实际上就隐瞒了迟延交货的责任,构成了对收货人的欺诈行为,日后需对因此而引起的损失负责。在有些国家将此种行为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在国际航运实务中,预借提单和倒签提单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种普遍现象。人们之所以会接受这两类提单,是因为航运时间和支付等方面的要求会给他们带来阻碍,而签发预借提单或倒签提单会使双方利益得到保证。例如,承运人可以如期运输获得运输利益,托运人可以凭借预借提单或倒签提单以及其他单证到议付银行顺利结汇,还可以借此掩盖其违反买卖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的事实,避免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预借提单和倒签提单的共同之处在于,提单上记载的货物装船日期与货物的实际装船日期不符,都是掩盖了货物的实际装船日期,从而避免了迟延交货的责任。
由于预借提单和倒签提单均为欺诈行为,因此在实践中,在信用证即将到期,而托运人又不能如期装船的情况下,正确的处理方法是要求修改信用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