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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垄断的反垄断法规制原因

时间:2023-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自然垄断的反垄断法规制原因对自然垄断实施反垄断法规制的逻辑前提是:自然垄断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但是自然垄断的限制竞争行为也可能导致损害效率的后果。自然垄断行业部分业务也具有可竞争性,自然垄断行业的反垄断法豁免并非绝对地排除竞争,自然垄断行业在豁免的前提下应支持一定程度的竞争。有鉴于此,对自然垄断行业既要排除过度竞争又要实行合理的规制。

一、自然垄断的反垄断法规制原因

对自然垄断实施反垄断法规制的逻辑前提是:自然垄断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但是自然垄断的限制竞争行为也可能导致损害效率的后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来源于市场。市场具备推动力的全部奥秘在于活动于市场中的经营者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然而,社会中存在这样一些“公共商品”,他们对每个人的生产或者生活都是必需的。自然垄断行业允许存在垄断状态,纯粹是出于“社会公益”价值考虑。自然垄断行业的商品和服务具有很强的社会公共性,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它的经营状况如何,能否提供安全和价格合理的商品与服务,直接关系到群众生活与经济的发展,并对社会的稳定与安全造成直接的影响。自然垄断行业如果允许自由竞争,一旦出现竞争秩序问题,就会涉及千家万户的生活质量,严重的还会引发社会动荡。因此,自然垄断有其存在的客观必要性。

自然垄断行业的商品或者服务往往是通过固定的网络或管道提供,投资成本很高,投资成本的回收期限相对较长,如果引入竞争机制,多个经营者进行竞争,必然会带来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显然是不经济的。此外,基于资产的专用性,自然垄断行业也存在着较高的退出成本。竞争如果过于激烈,则有些经营者可能因为经营亏损而退出市场竞争,其投资形成的沉淀成本不能转为他用,损失很大,与效率价值背道而驰。因此,自然垄断也有其存在的经济合理性。

自然垄断行业的适用除外同样需要兼顾公平价值。自然垄断行业部分业务也具有可竞争性,自然垄断行业的反垄断法豁免并非绝对地排除竞争,自然垄断行业在豁免的前提下应支持一定程度的竞争。有鉴于此,对自然垄断行业既要排除过度竞争又要实行合理的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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