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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送和传唤

时间:2023-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六节 扭送和传唤一、扭送概述(一)扭送的概念和性质扭送,指群众将当场抓住的违法犯罪分子强制送到司法机关处理的行为。扭送不是一种独立的刑事强制措施。因此,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适用传唤时,司法机关应当出示证明文件,一次传唤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第六节 扭送和传唤

一、扭送概述

(一)扭送的概念和性质

扭送,指群众将当场抓住的违法犯罪分子强制送到司法机关处理的行为。它实质上是法律赋予公民在紧急情况下协助司法机关同犯罪作斗争的一种权利,是在刑事诉讼中依靠群众,实行司法机关同群众相结合这一原则的体现。它有利于调动群众同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安机关抓获犯罪人。扭送不是一种独立的刑事强制措施。

(二)扭送的适用情形及注意事项

《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通缉在案的;

(3)越狱逃跑的;

(4)正在被追捕的。

根据上述规定,公民扭送犯罪嫌疑人应当注意以下两点:一是扭送的对象必须是该条文所列的四种人,这四种人基本上都属于现行犯范畴;二是公民在扭送这四种人后,必须立即送交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而无权对扭送对象自行作出任何处置。对公民扭送来的人,司法机关不得推诿,或拒绝受理。应该先予受理,办好有关询问笔录,然后按照刑事立案管辖的规定,将被扭送的人送至有管辖权的机关依法处理。

二、传唤的概念及其适用程序

传唤,指司法机关命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审讯的一种方法。传唤虽然不是刑事强制措施,不具有直接强制性,但它是司法机关职权行为的表现,对被传唤人而言,有义务接受传唤。如果不接受司法机关的依法传唤,将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因此,传唤具有间接强制性。因此,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适用传唤时,司法机关应当出示证明文件,一次传唤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思考题:

1.什么是强制措施?对其性质应当如何正确理解?

2.什么是拘传?它与传唤有何异同?

3.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人依法应当遵守什么规定?违反规定将导致什么后果?

4.什么是逮捕?它与拘留有何区别?

5.如何正确理解和掌握逮捕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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