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郑观应的从政经历
(一)从政起因初探
前文曾经提到过,郑观应出生于一个封建知识分子家庭,并且从小在家长的严格教育下长大,而在郑观应幼年时期,由于中国社会性质刚刚由封建社会开始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转变,清政府的主权尚未被外国侵略者全面破坏,闭关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而言仍然存在,这就决定了在文化结构上,此时的整个社会文化仍然是以儒家传统学说为主要构成部分,西方近代科学文化知识尚未大规模进入中国。因此,郑观应在其成年之前,仍然是在其家族传统儒家文化的熏陶教育下成长,这就决定了他必然会具有当时读书人普遍所具有的刻苦学习传统儒家文化,通过参加科举考试并取得优异成绩以踏上仕途的心理特征。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郑观应于1858年在家乡参加了童子试,可惜并没有考上,而不得不服从父亲的安排,来到上海,跟随其叔父等亲友学习商业事务。
事实上,不管是郑观应,还是他的父亲,对做官一事还是相当热衷的,就郑观应的父亲而言,虽然郑观应在文章中用带有赞许色彩的口吻说他是“澹于进取,敝屣科名”,但这可能是其父的一种掩盖自己对科举考试不满心理的做法,从后来其父子以及郑氏家族的一系列捐纳行为中,我们明显可以看出郑观应父子对走上仕途的憧憬,他们所鄙弃的,仅仅是科举考试这种选拔官吏的手段过于保守和落后,只能令那些“以寻章摘句为能”的腐儒成为科举考试中的幸运儿,却不能够真正体现考生的综合素质,更不可能选拔出对国家有用的人才,这一点,从郑观应在以后的著作中对科举考试制度大张旗鼓、不遗余力的批判内容中我们也可窥知一二。作为传统知识分子的郑文瑞和在传统儒家文化熏陶下长大的郑观应,他们渴望成为政府官员,只不过他们的心态不像那些热衷于借助科举考试以踏上仕途的儒生一般痴迷。
除了受到家庭中儒家文化传统的熏陶外,郑观应对从政的态度其实还具有一定的务实性,这也和他的商人逐利本色有着密切联系。虽然在清朝末年,随着外国商品和资本不断地涌入中国,洋务运动的蓬勃开展以及民族资本近代产业的发展,商人的社会地位有了一定的提高,然而,中国封建社会数千年来重农轻商的思想传统仍然根深蒂固,“言商”和从商并非是什么理直气壮的事情,而在实际的商业活动中,像郑观应这样由买办发展而来的民族资本家,往往更加容易受到官办企业的挤压,郑观应因此深切地感受到缺少一种真正具有社会认同感的身份,对他个人商业活动的开展,其实是一种相当大的阻力。一方面,他愿意并且希望通过从事商业活动,与外国资本进行商战,来为国家富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另一方面,单纯的商人身份在社会中地位颇低,这令他在许多场合下,在面对有着官僚阶层背景的同事或者对手之时,因为社会地位的差别而难以有效地协调和处置各方面的矛盾和压力,造成自己在很多事情上容易陷入尴尬的境地。郑观应自己在1897年请求调离汉阳铁厂时对盛宣怀所说的话,多少可以反映出他的这种矛盾心态,他提到,“铁厂诸董多属本地候补人员,将为朝廷威器,自愧商务出身,才输德薄,焉能为群贤所推重,貌从心违,恐不能收助臂之力,反致贻误公事”[41]。我们需要看到的是,其实在郑观应总办汉阳铁厂之时,他已经通过捐纳一途获取二品顶戴,这虽然是一种虚职,但毕竟也算得上是走上仕途,成为官僚阶层的成员之一,然而即便在这种身份下,由于他曾经的商人资历,其他那些本地政府官吏中推举出来的董事对他仍是心生鄙夷,貌合神离,事多掣肘,逼得他不得不提交辞呈。在郑观应已经具有相当社会地位,成为汉阳铁厂总办的时候,他仍然为自己曾经的商人身份而苦恼,更勿论他刚刚由洋行买办转向民族资本家之时,单一的商人身份给他所带来的诸多不便了。因此,作为一个精明而成功的商人,郑观应相当清楚官员身份有助于其事业成功这一要点,在这一因素的推动下,郑观应也希望能够进入政界,向社会地位更高的官僚阶层靠拢。
郑观应及其家族对官僚阶层的向往,反映出在当时社会历史背景下,具有一定封建文化传统的商人中普遍存在的“士”的情结,他们运用各种手段(往往是以他们所具有优势的经济手段为主),想方设法进入官僚阶层,在为他们带来更多利益的同时,再通过这种经济利益输送,反过来实现身份的转换和社会地位的提高。正如王先明在《中国近代社会文化史论》中说:“由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变,新的社会因素或社会力量总是附属于旧的社会结构,尽管近代新式商人的兴起是以新的社会职业姿态出现的具有时代意义的历史进步,但它依然不可避免地受到传统社会身份等级的强大吸附力的左右,因而,这种特定时期由商向绅的归附渗透,并不只是近代社会中的个别现象而有着相当普遍的社会意义。”[42]
(二)主要从政经历及其影响
郑观应“年十七而小试不售”后,出于对科举取士的反感和家庭经济方面的考虑,没有继续考试而是来到上海,走上了商人道路。因此,郑观应的从政之路,就采用了清朝另外一种选官方式——捐纳,以实现自己的“士人”情结。
捐纳,与科举、荫封一起构成了清朝选官制度的三大途径。所谓捐纳,是指清代商民向朝廷报效银两,或为获得官衔输纳银两,或对地方修建文庙等公益事项捐献财物。[43]平民通过捐纳财物来获得官职,生员可以通过捐纳财物成为贡生和监生,也可以得到低级官吏的虚衔或实任,官吏通过捐纳财物可以晋级。康熙十三年(1674年),清朝正式颁布了制度,以后历朝沿袭,且捐纳数额愈来愈大,由捐纳而得官的人数也越来越多,一直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才明令禁止。清末很多著名的人物都是由捐纳走向仕途的,例如著名文人李慈铭,洋务运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的华衡芳、徐寿、李善兰、薛福成,甲午战争中牺牲的北洋舰队"致远"号管带邓世昌,等等。
根据夏东元教授的整理,郑观应主要的捐纳经历有:同治八年(1869年),在皖营报捐员外郎;同治九年,在皖捐局捐升郎中,双月选用;光绪二年(1876年),江南旱灾,父文瑞“捐资为倡,并谕伊子郑官应等在上海筹捐”;光绪四年,由晋赈案内捐以道员,双月选用;光绪五年九月,直隶总督李鸿章以郑“历办晋赈捐输出力”保奏,十一月上谕,“郑观应着随带加三级”;光绪九年,清政府饬谕郑,着以道员不论单双月尽先选用。旋,前贵州巡抚林肇元以郑“在沪采办军械有年,不辞劳瘁保奏”,部议加三级。[44]除了以上捐纳经历外,郑观应还曾经在1884年中法越南战争时,受督办粤防的彭玉麟札委会办湘军营务处,为军队筹措大量军饷,并组织了地方民团;1903年赴广西巡抚王之春处任职,“奉委会办行营营务处”,[45]并在赴广西从政之前,“变卖产业凑成库平银壹万两,充作广西赈抚之用”。[46]不过,这两次正式从政经历并不尽如郑观应之意,也使他认识到了官场之真面目。
相比于郑观应自加入宝顺洋行到其逝世之时长达六十余年的从商生涯,郑观应的从政经历无疑要短得多,也充满暗淡色彩。由于他的商人身份,郑观应始终没有能够在政坛上真正一展宏图,更没有在中国近代史上留下多少值得书写的东西。但是我们应当注意的是,虽然郑观应的从政经历是相当短暂、简单和不成功的,但是,他的从政经历让他有机会进入到当时的统治阶层,有机会站在官员的立场上去观察和看待问题,这一经历扩展了他的视角。同时,他在官场上受到的倾轧和不公正待遇,以及其所目睹的吏治腐败、人浮于事等黑暗内幕,又激发了他关于改革吏治,加强行政监察立法等法律思想。此外,随着郑观应的著述、捐纳、直接从政等活动,从商人向具有官僚性质的“绅商”身份的转换,他变得更加关注时局,希望清朝最高统治者能够采纳自己的主张,变法求强,以挽救日益深重的统治危机,而他关于引进西方法律制度改革政治的呼吁也随着身份的改变而愈加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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